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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3621-2019
良好农业规范
出口芫荽操作指南
3621
2019
良好
农业
规范
出口
芫荽
操作
指南
ICS 65.020.20
B 05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3621—2019
良好农业规范 出口芫荽操作指南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 for Export Coriander
2019 - 07 - 23发布
2019 - 08 - 23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7/T 3621—2019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基地选择与管理 1
4 整地施肥 2
5 播种 2
6 田间管理 3
7 生产投入品管理 3
8 水源管理 4
9 有害生物综合防治 4
10 收获 5
11 劳动保护 5
12 环境保护 6
13 批次管理 6
14 技术档案 6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记录结果表 7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进口国芫荽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16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植物保护总站、烟台市植物保护站、安丘市植物保护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存辉、缪玉刚、于凯、唐伟、张晓明、谢秀华、于晓庆、李振博、刘元宝、曹欣然、周丽萍、祝清光。
8
良好农业规范 出口芫荽操作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芫荽基地选择与管理、整地施肥、播种、田间管理、生产投入品管理、水源管理、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收获、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批次管理和技术档案等。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出口芫荽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 5010 无公害农产品 种植业产地环境条件
3 基地选择与管理
3.1 基地选择
产地环境条件符合NY/T 5010的要求。宜选择土壤肥沃,排灌方便,土质疏松,前茬为非伞形花科作物的地块。基地应远离工业“三废”排放、污染区域。填写《基地基本情况记录表》(要求见附录A.1)。
3.2 基地管理
3.2.1 环境监测
新建基地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环境质量检验,并进行风险评估。每2~3年或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时,应及时进行检验,并填写《基地土壤化学成分检验结果表》(要求见附录A.2)、《基地灌溉水质检验结果表》(要求见附录A.3)、《基地空气质量检验结果表》(要求见附录A.4)。
3.2.2 档案
每个生产地块(棚室)应建立独立、完整的生产记录档案。
3.2.3 工作室
基地应建有工作室,面积30 m2以上为宜。室内配备桌椅、资料橱等,水、电、通讯配套齐全,放置有关生产管理记录表册,张贴有关规章制度。
3.2.4 平面图
面积较大的生产基地应制作平面分布图,用来制定轮作计划和种植方案等,并贴挂于工作室内。
3.2.5 仓库
基地应建有专用仓库,临时存放施药器械和未用完的种子、农药、化肥等。仓库应符合安全、卫生、通风、避光等要求;内设货架;配备必要的农药配制量具、防护服、急救箱等;面积20 m2以上为宜。所有包装和贮藏场所,应洁净卫生,配备防鼠等控制设施。
3.2.6 盥洗室
基地应设有盥洗室,且清洁卫生。
3.2.7 废物收集设施
基地应设有农药空包装和垃圾等废物收集设施。
3.2.8 隔离防护
基地周围应建立隔离网、隔离带等。
4 整地施肥
耕翻土壤25 cm~30 cm,晒垡15 d,翻地时每667 m2施腐熟有机肥4 000 kg~5 000 kg,氮磷钾复合肥(15-15-15)20 kg。宜使用机械耕翻。耕细整平作畦,畦宽1 m~1.5 m,背高20 cm的平畦。
5 播种
5.1 品种选择
宜选用优质丰产、抗逆性强、适应性广、商品性好的品种。客商有品种要求的,应按客商要求选定品种。
5.2 种子质量
种子纯度≥95 %,净度≥98 %,发芽率≥80 %,水分≤10 %。植物检疫合格。
5.3 种子处理
5.3.1 温汤浸种
将55 ℃左右的热水缓慢倒入盛有种子的容器中,不断搅拌至水温30 ℃时,浸种12 h~15 h,将种子捞出用湿布包好放在20 ℃~25 ℃条件下催芽,每天用清水冲洗1次~2 次,5 d~7 d 后70 %种子露白即可播种。
5.3.2 药剂拌种
可选用2.5 %咯菌腈悬浮种衣剂拌种,施药量按种子量0.2 %。填写《基地育苗处理记录表》(要求见附录A.6)。
5.4 播种时期
露地栽培:春播一般在3月下旬~4月上旬,日平均气温稳定在10 ℃以上时播种;夏季栽培一般在5月上旬~6月下旬播种;秋季栽培在7月下旬~8月上旬播种。设施栽培可根据市场需求确定播种时间。
5.5 播种方法
5.5.1 撒播
顺畦浇水,水渗后将催好芽种子混2倍~3倍细土均匀撒在畦上,再撒1 cm~1.5 cm厚过筛细土。每667 m2用种量3.0 kg~4.0 kg。
5.5.2 条播
畦内按行距7 cm~10 cm,开深2.5 cm~3 cm播种沟,播后覆土。每667 m2用种量1.5 kg~2.0 kg。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要求见附录A.5)。
6 田间管理
6.1 春季
播种后不浇水,长到2片真叶时开始间苗、定苗,苗距2 cm~3 cm。苗高2 cm~3 cm时,结合浇水每667 m2追施尿素6 kg~7 kg。设施栽培适宜温度15 ℃~20 ℃,超过20 ℃时,及时放风降温排湿。
6.2 夏季
播种后注意防雨遮荫。及时浇水促苗,结合人工除草间苗,苗距2 cm~3 cm。苗高5 cm左右时,结合浇水每667 m2追施尿素6 kg~7 kg。
6.3 秋季
播种后连浇2次~3次小水,出苗后少浇水,结合中耕除草间苗,苗距2 cm~3 cm。苗高5 cm~10 cm时,结合浇水每667 m2追施尿素6 kg~7 kg。苗高10 cm~15 cm时,结合浇水每667 m2追施尿素8 kg~10 kg。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要求见附录A.5)。
7 生产投入品管理
7.1 农药采购与储藏
7.1.1 农药采购
应按《农药管理条例》要求从正规渠道采购合格农药。不得采购进口国禁止使用的农药。采购的农药应填写《基地使用投入品表》(要求见附录A.7)和《农药质量检验结果记录表》(要求见附录A.8)。
7.1.2 农药储藏
农药应储藏于专用仓库。仓库应符合安全、卫生、防火、避光、防腐、通风良好等安全条件要求,由专人负责保管,入口处应贴有警示标志。
7.2 肥料采购与储藏
7.2.1 肥料采购
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合格肥料。不得采购假肥料、劣质肥料或进口国禁止施用的肥料。采购的肥料应填写《基地使用投入品表》(要求见附录A.7)。
7.2.2 肥料储藏
肥料应妥善保存,放置于清洁、干燥的地方,与农药隔开存放,不得与苗木、新鲜农产品存放在一起。
8 水源管理
8.1 水质监测
每年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一次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填写《基地灌溉水质检验结果表》(要求见附录A.3)。
8.2 灌溉系统
应有专用水源,如水井、储水池等,严防污染。水井井口应高出地面30 cm,并配有防护设施。宜建立水源排灌系统,如供水管道、再利用体系、排灌设备等。
9 有害生物综合防治
9.1 种植者
种植者应当经过植保技术培训,或在植保技术人员指导下按照本规范进行有害生物的防治,并填写《基地人员档案表》(附录A.9)。
9.2 防治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针对不同防治对象及其发生情况,根据芫荽生育期,分阶段进行综合防治,优先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学农药。
9.3 主要防治措施
9.3.1 农业防治
9.3.1.1 选用抗病品种
宜选用抗病性强的优质、高产品种。
9.3.1.2 合理轮作
每2年~3年与非伞形科作物进行一次轮作。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要求见附录A.5)。
9.3.1.3 清洁田园
清除上茬作物的残留枝叶,带出田外集中处理。
9.3.2 物理防治
宜选用40目的银灰色防虫网,直接罩在大棚骨架上,或搭水平棚架覆盖。
9.3.3 化学防治
针对不同时期的主控对象和兼控对象,适期用药,严格掌握安全间隔期。交替轮换用药,每种药剂施用不超过3次,多种病虫混合发生时,宜混合用药。施药过程中,应当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有益生物的杀伤,避免对邻近作物产生药害,并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要求见附录A.5)。
9.4 施药器械
施药前,施药器械应确保洁净并校验。施药后,施药器械应清洗干净放置。
9.5 剩余药液处理
剩余药液和所用容器的残留洗液,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填写《剩余药液或清洗废液处理结果记录表》(要求见附录A.10)。
9.6 农药包装物处理
农药包装物不得重复使用、乱扔。农药空包装物应清洗三次以上,并将冲洗液用于药剂稀释或按剩余药液处理方法处理。经彻底冲洗后的空包装物,将其压坏或刺破,然后集中处理。
10 收获
10.1 采收
根据市场需求适时收获。采收前,应当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并填写《样品农药残留检验结果表》(要求见附录A.11)。
10.2 质量要求
10.2.1 感官要求
叶色翠绿,香气浓郁,水分充足,叶片无机械损伤。
10.2.2 质量安全要求
符合进口国质量安全标准要求(要求见附录B)。
10.3 包装物
包装物应妥善存放。再利用的包装物品,应清洗干净。
11 劳动保护
11.1 培训
凡使用、处理农业化学品的人员,以及所有操作危险或复杂设备的人员都应经过培训,并填写《基地人员档案表》(要求见附录A.9)、《生产基地人员登记表》(要求见附录A.12)。
11.2 施药保护
施药时操作者应做好安全防护,进行安全操作。
11.3 警示
施药后,现场应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其他工作现场和危险场所附近亦应设置警示标志。潜在危险区的警示标志设于入口处。
12 环境保护
制定野生生物保护管理方案,对野生生物和环境进行保护,并填写《基地现存生物种类调查记录表》(要求见附录A.13),将农事活动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13 批次管理
同一地块采用同一种植管理模式,在同一天采收的同一品种为1个生产批次。以1年为1个流水周期编号。产品批次号为采收日期(yymmdd)+流水号+基地所在省(市、区)行政区划代码(6位)+基地名称拼音首字母。
14 技术档案
种植者应保留芫荽各生产环节的原始记录(要求见附录A),证实所有的农事操作遵循本标准的要求,从而完善整个溯源体系。记录一般应保留2年或更长时间。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记录结果表
记录结果见表A.1~表A.13。
表A.1 基地基本情况记录表
基地名称
基地编号
基地地址
基地面积
基地负责人
电 话
基地建成时间
植保员姓名
资格证书号
灌溉水源
周围环境情况
前茬栽培主要作物
拟种植的主要作物
备 注
制表人: 制表日期:
表A.2 基地土壤化学成分检验结果表
基地名称
基地编号
基地负责人
电 话
检验单位
检验日期
检验执行标准
检验报告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