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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3233-2018
饲料原料
乳酸菌发酵豆粕
3233
2018
乳酸菌
发酵
豆粕
ICS 65.120
B46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3233—2018
饲料原料 乳酸菌发酵豆粕
Feed material —lactic acid bacteria fermented soybean meal
2018 - 05 - 17发布
2018 - 06 - 17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7/T 3233—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岛农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智慧、朱佳佳、高明星、黄亭亭、唐启和、翟冰、王苹苹、魏秀丽。
6
饲料原料 乳酸菌发酵豆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原料 乳酸菌发酵豆粕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则、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豆粕为主要原料(>95 %),使用农业部《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的植物乳杆菌进行固态发酵,经干燥制成的饲料原料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植物乳杆菌检验
GB/T 6432 饲料中粗蛋白的测定方法
GB/T 6435 饲料中水分的测定
GB/T 6438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
GB/T 8381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检测方法 半定量薄层色谱法
GB/T 8622 饲料用大豆制品中尿素酶活性的测定
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4698 饲料显微镜检查方法
GB/T 14699.1 饲料 采样
GB/T 18246 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
GB/T 18869 饲料中大肠菌群的测定
NY/T 2218-2012 饲料原料 发酵豆粕
QB/T 2653 大豆肽粉
3 要求
3.1 感官性状
本品为浅黄色到棕色颗粒,色泽均一、无结块、无虫蛀、无异味,有淡的醇香味。
3.2 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技术指标
项目
指标
水分,%
≤10.0
粗蛋白质,%
≥46.0
粗纤维,%
≤5.0
粗灰分,%
≤6.0
尿素酶活性,U/ g
≤0.15
酸溶蛋白,占粗蛋白含量,%
≥8.5
氢氧化钾蛋白溶解度,占粗蛋白%
70-85
赖氨酸,%
≥3.0
精氨酸,%
≥3.5
水苏糖,%
≤0.8
棉籽糖,%
≤1.0
乳酸,%
≥2.5
pH
≤5.0
3.3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卫生指标
项目
指标
黄曲霉毒素B1,μg/kg
≤10.0
大肠菌群,MPN/g
<0.3
注1: 其余按照GB 13078的规定执行。
4 试验方法
4.1 感官性状
按GB/T 14698的规定执行。
4.2 水分
按GB/T 6435规定的方法执行。
4.3 粗蛋白质
按GB/T 6432的规定执行。
4.4 粗纤维
按GB/T 6434的规定执行。
4.5 粗灰分
按GB/T 6438的规定执行。
4.6 总酸
按GB/T 12456的规定执行。
4.7 赖氨酸、精氨酸
按GB/T 18246的规定执行。
4.8 氢氧化钾蛋白溶解度
按附录A的规定执行。
4.9 酸溶蛋白
按QB/T 2653 的规定执行。
4.10 水苏糖、棉籽糖
按NY/T 2218-2012的规定执行。
4.11 黄曲霉毒素B1
按GB/T 8381的规定执行。
4.12 大肠菌群
按GB/T 18869的规定执行。
4.13 其余卫生指标
按GB 13078的规定执行。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与采样
按照GB/T 14699.1 规定采样。采样时无菌操作。
5.2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均进行出场检验,出厂检验系项目包括:感官性状、水分、粗蛋白质、尿酶活性和氢氧化钾蛋白溶解度。出厂检验由生产单位检验部门执行。
5.3 型式检验
一般情况下,生产企业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规定的所有项目;
a) 更改主要原辅料和配料;
b) 更改关键工艺;
c) 停产后恢复生产;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
6 判定规则
6.1 检验结果中,大肠菌群及GB 13078中规定的微生物项目任何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不得复检。
6.2 若是其他项目不合格,应重新从该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仍有一项不合格,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7 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7.1 标签
按GB 10648的规定执行。
7.2 包装
7.2.1 内袋采用聚乙烯材料或其它适宜的材质,外包装采用包装袋或包装箱。包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卫生规定。
7.2.2 包装应密封、无破损。
7.2.3 定量包装或按用户要求包装。
7.3 运输
应保证运输工具的洁净,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防日晒雨淋、防潮。
7.4 贮存
贮存仓库应清洁、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堆放时应离地。防止受潮、虫、鼠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
8 保质期
原包装产品在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下,自产品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180天。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氢氧化钾蛋白溶解度的测定方法
A.1 方法原理
A.1.1 蛋白溶解度是根据蛋白质在一定的氢氧化钾溶液中溶解蛋白质质量。
A.1.2 不同加热程度的豆粕,氢氧化钾蛋白溶解度不同。
A.1.3 蛋白溶解度测定值随加热时间的增加而递减。
A.1.4 先测定发酵豆粕中可溶于氢氧化钾溶液的粗蛋白质含量;再测定同一发酵豆粕中总的粗蛋白质含量,计算出氢氧化钾蛋白溶解度。
A.2 试剂和溶液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GB/T 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
A.2.1 0.05 % 氢氧化钾溶液:称取0.5 g 氢氧化钾,加水溶解,并定容至1000 mL (该溶液现用现配)。
A.2.2 其他试剂:按NY/T 2218-2012中规定的粗蛋白测定方法的试剂。
A.3 仪器和设备
A.3.1 分析天平:感量0.0001 mg。
A.3.2 恒温水浴摇床:温度精度为0.1 ℃。
A.3.3 立式空气恒温振荡培养箱:温度精度为0.1 ℃ 。
A.3.4 磁力搅拌器。
A.3.5 离心机:转速不低于2700 r/min。
A.3.6 高速万能粉碎机。
A.3.7 半自动定氮仪。
A.4 样品制备
样品粉碎,使之全部通过0.27 mm标准筛,混合均匀备用。
A.5 测定步骤
A.5.1 准确称取1 g试样(精确至0.0002 g)于250 mL锥形瓶中,准确加入100 mL新配制的0.05 %氢氧化钾溶液,立即置于18 ℃ 左右的恒温水浴振荡器上, 在约170 r/min的转速下振荡2 h(或磁力搅拌2 h) 。
A.5.2 移取溶液50 mL于离心管中,以2700 r/mi n的速度离心10 min。将离心后的上清液过滤到小烧杯中, 准确移取改溶液10 mL至消化管内。以下按照GB/T 6432-1994中7.2粗蛋白的测定步骤测定碱溶蛋白质 P1。注意应将其置于消化炉上之后由室温开始升温消化,以免液体爆沸,同时测定试样中粗蛋白质P 。
A.6 结果计算
试样中氢氧化钾蛋白质溶解度Ps以质量百分数(%)表示,按式(1)计算:
(A.1)
式中:
PS—蛋白质溶解度,单位为百分数(%);
P1—试样中碱溶蛋白质的含量, 单位为百分数(%);
P--试样中粗蛋白质含量,单位为百分数(%)。
注1: 每个试样取两个平行样进行测定,以其算术平均值为结果,测定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A.7 重复性
A.7.1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这两个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的3 %。
A.7.2 碱溶蛋白P1的平行试验允许误差参照粗蛋白的要求。碱溶蛋白P1及粗蛋白P均取平行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结果,保留三位小数,最终蛋白溶解度Ps 的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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