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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3617-2019
良好农业规范
出口豇豆操作指南
3617
2019
良好
农业
规范
出口
豇豆
操作
指南
ICS 65.020.20
B 05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3617—2019
良好农业规范 出口豇豆操作指南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 for Export Cowpea
2019 - 07 - 23发布
2019 - 08 - 23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7/T 3617—2019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基地选择与管理 1
4 整地施肥 2
5 播种 2
6 田间管理 4
7 生产投入品管理 4
8 水源管理 5
9 有害生物综合防治 5
10 收获 6
11 劳动保护 7
12 环境保护 7
13 批次管理 7
14 技术档案 7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记录结果表 8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进口国豇豆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17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出口美国、韩国、日本、欧盟豇豆主要有害生物化学防治方案 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植物保护总站、潍坊市植物保护站、烟台市植物保护站、高密市植物保护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洪刚、李洪奎、张颖鑫、缪玉刚、刘元宝、唐伟、于晓庆、李振博、周丽萍、刘俊展、成文华、林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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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农业规范 出口豇豆操作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豇豆基地选择与管理、整地施肥、播种、田间管理、生产投入品管理、水源管理、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收获及包装、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批次管理和技术档案等。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出口豇豆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 5010 无公害农产品 种植业产地环境条件
DB33/ 406 瓜菜作物种子(一) 豇豆
3 基地选择与管理
3.1 基地选择
产地环境条件应符合NY/T 5010的要求。宜选择地势平坦,地下水位低,排灌方便,土层深厚、中肥力以上、疏松、理化状况良好,2年~3年未种植豇豆的地块。基地应远离工业“三废”排放、污染区域。填写《基地基本情况记录表》(要求见附录A.1)。
3.2 基地管理
3.2.1 环境监测
新建基地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环境质量检验,并进行风险评估。每2年~3年或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时,应及时进行检验,并填写《基地土壤化学成分检验结果表》(要求见附录A.2)、《基地灌溉水质检验结果表》(要求见附录A.3)、《基地空气质量检验结果表》(要求见附录A.4)。
3.2.2 档案
每个生产地块(棚室)应建立独立、完整的生产记录档案。
3.2.3 工作室
基地应建有工作室,面积30 m2以上为宜。室内配备桌椅、资料橱等,水、电、通讯配套齐全,放置有关生产管理记录表册,张贴有关规章制度。
3.2.4 平面图
面积较大的生产基地应制作平面分布图,用来制定轮作计划和种植方案等,并贴挂于工作室内。
3.2.5 仓库
基地应建有专用仓库,临时存放施药器械和未用完的种子、农药、化肥等。仓库应符合安全、卫生、通风、避光等要求;内设货架;配备必要的农药配制量具、防护服、急救箱等;面积20 m2以上为宜所有包装和贮藏场所,应洁净卫生,配备防鼠等控制设施。
3.2.6 盥洗室
基地应设有盥洗室,且清洁卫生。
3.2.7 废物收集设施
基地应设有农药空包装和垃圾等废物收集设施。
3.2.8 隔离防护
基地周围应建立隔离网、隔离带等。
4 整地施肥
4.1 清洁田园
清除上茬作物的残留枝叶,带出田外集中处理。
4.2 施肥
每667 m2施入优质的有机肥2 000 kg~3 000 kg,过磷酸钙25 kg~30 kg,草木灰50 kg。有机肥一半普施,施肥后深翻25 cm~30 cm,作成畦宽1.2 m~1.4 m的平畦或高畦,另一半与氮磷钾(20-10-30)含硫复合肥20 kg~25 kg、硼肥500 g、钼肥200 g集中施于播种行内。并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要求见附录A.5)。
5 播种
5.1 品种选择
宜选用抗病、优质、丰产、耐贮运、商品性好、适应市场需求的品种。春夏栽培或冬春茬栽培应选用耐低温弱光的早、中、晚熟蔓生或矮生品种;夏秋栽培应选用耐高温、抗病性强的中、晚熟蔓生或矮生品种;春提早栽培应选用耐低温的早熟矮生豇豆品种。客商有品种要求的,应按客商要求选定品种。保留购种发票。
5.2 种子质量
应符合DB33/ 406的质量要求。植物检疫合格。
5.3 种子处理
播种前将筛选出的种子晾晒1 d~2 d,再播种。必要时进行药剂拌种消毒,并填写《基地育苗处理记录表》(要求见附录A.6)
5.4 播种时期
5.4.1 塑料拱棚春提早栽培
2月下旬育苗,3月下旬定植,5月上旬开始收获。
5.4.2 塑料棚秋延迟栽培
8月下旬直播,11月上旬开始收获。
5.4.3 日光温室冬春茬栽培
11月上旬育苗,12月上旬定植,1月下旬开始收获。
5.4.4 露地栽培
春季露地栽培于4月下旬或5月上旬直播,6月下旬至7月上旬开始收获。夏秋露地栽培于6月中旬至7月下旬直播,8月上旬开始收获。
5.5 播种方法
5.5.1 直播
开沟或开穴,进行条播或点播,每穴播干种子3粒~4粒,播深2 cm~3 cm。行、穴距60 cm~70 cm×25 cm~30 cm。春提早栽培播种后应及时覆盖地膜或小拱棚。当有30 %种子出土后,揭去地膜或撤棚。
5.5.2 育苗移栽
5.5.2.1 配制营养土
用充分腐熟的有机肥4份、菜园土6份,每立方土中加入氮磷钾(15-15-15)复合肥2 kg~3 kg、50 %多菌灵可湿性粉剂100 g。充分混合均匀过筛后,装入口径6 cm、高度8 cm的营养钵中,并将营养钵整齐严密地摆放在整平的苗床里。
5.5.2.2 育苗
营养钵浇透水,水渗后将种子点播于营养钵中,每钵播种3粒~4粒,播深2 cm~3 cm。
5.5.2.3 苗床温度
出苗前,苗床温度白天25 ℃~30 ℃,夜间16 ℃~18 ℃;出苗后,白天温度20 ℃~25 ℃,夜间15 ℃~16 ℃;定植前4 d~5 d炼苗,白天温度20 ℃~23 ℃,夜间10 ℃~16 ℃。
5.5.2.4 苗床肥水
苗期不施肥。控制浇水,保持苗钵土见干见湿。
5.5.2.5 定植密度
大小行栽培,畦内行距50 cm~60 cm,畦间行距70 cm~80 cm,穴距25 cm~30 cm,每穴定苗2株~3株。
5.5.2.6 定植方法
栽培畦上开穴,将带营养土的秧苗移入穴内,定植后浇缓苗水,水渗后覆土。设施春提早或冬春茬栽培应覆盖地膜。
5.6 播种量
每667 m2栽培面积用种量2 kg~3 kg。
6 田间管理
6.1 温度管理
保护地栽培抽蔓前温度白天28 ℃~30 ℃,夜间15 ℃~18 ℃;抽蔓期白天23 ℃~27 ℃,夜间11 ℃~14 ℃;开花结荚期白天25 ℃~30 ℃,夜间15 ℃~18 ℃。
6.2 光照管理
保护地栽培冬春季应选用透光性好的薄膜覆盖;日光温室后部挂反光幕增加反射光;夏秋高温季节应采取遮阳降温措施。
6.3 湿度管理
保护地栽培棚内的空气相对湿度应保持在65 %~75 %。
6.4 二氧化碳浓度控制
保护地栽培冬春季结荚期宜增施二氧化碳气肥,使设施内的二氧化碳气体浓度达到1 000 mg/kg~1 500 mg/kg。
6.5 肥水管理
保持土壤湿润,第一花序豆荚坐住,其后几节花序显现时结合追肥浇1次水,每667 m2施氮、磷、钾复合肥10 kg~15 kg,灌水20 m3~30 m3。结荚后保持土壤湿润,隔7 d~14 d再灌水追肥1次。豆荚盛收期,灌水追肥1次,每667 m2施尿素10 kg,过磷酸钙20 kg~25 kg,硫酸钾5 kg或草木灰40 kg,灌水20 m3~30 m3。雨季及时排除田间积水。
6.6 搭架引蔓
植株甩蔓后及时搭架或吊绳引蔓。露地栽培一般用“人”字形架,架高2 m左右。温室、大棚栽培用吊绳。
6.7 整枝摘心
第1花序以下的侧枝长到3 cm时摘除,以保证主茎粗壮;第1花序以上的侧枝留2叶~3叶摘心;主蔓至棚顶时,打顶摘心,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要求见附录表A.5)。
7 生产投入品管理
7.1 农药采购与储藏
7.1.1 农药采购
应按《农药管理条例》要求从正规渠道采购合格农药。不得采购进口国禁止使用的农药。采购的农药应填写《基地使用投入品表》(要求见附录A.7)和《农药质量检验结果记录表》(要求见附录A.8)。
7.1.2 农药储藏
农药应储藏于专用仓库。仓库应符合安全、卫生、防火、避光、防腐、通风良好等安全条件要求,由专人负责保管,入口处应贴有警示标志。
7.2 肥料采购与储藏
7.2.1 肥料采购
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合格肥料。不得采购假肥料、劣质肥料或进口国禁止施用的肥料。采购的肥料应填写《基地使用投入品表》(要求见附录A.7)。
7.2.2 肥料储藏
肥料应妥善保存,放置于清洁、干燥的地方,与农药隔开存放,不得与苗木、新鲜农产品存放在一起。
8 水源管理
8.1 水质监测
每年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一次水质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填写《基地灌溉水质检验结果表》(要求见附录A.3)。
8.2 灌溉系统
应有专用水源,如水井、储水池等,严防污染。水井井口应高出地面30 cm,并配有防护设施。宜建立水源排灌系统,如供水管道、再利用体系、排灌设备等。
9 有害生物综合防治
9.1 种植者
种植者应当经过植保技术培训,或在植保技术人员指导下按照本规范进行有害生物的防治,并填写《基地人员档案表》(要求见附录A.9)。
9.2 防治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针对不同防治对象及其发生情况,根据豇豆生育期,分阶段进行综合防治,优先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学农药。
9.3 主要防治措施
9.3.1 农业防治
9.3.1.1 品种选择
宜根据气候条件、栽培习惯、种植季节、市场需求选用抗病、抗逆性强的优质、丰产品种。
9.3.1.2 合理轮作
与非豆科作物每2年~3年进行一次轮作。
9.3.2 物理防治
9.3.2.1 设施防护
设施栽培的通风口用防虫网封闭,夏季覆盖塑料薄膜、防虫网和遮阳网。
9.3.2.2 诱虫板
用黄色粘虫板诱杀蚜虫、粉虱、潜叶蝇等。每667 m2使用20 cm×25 cm黄色诱虫板30块~40块,悬挂于支撑物或枝干上。抽蔓前悬挂高度离植株顶端15 cm~30 cm左右,生长点接近架(棚)顶时,可将粘虫板悬挂于植株高度的中上部。
9.3.3 生物防治
用寄生性、捕食性天敌昆虫(赤眼蜂、瓢虫)防治棉铃虫、斜纹夜蛾、蚜虫、叶螨等害虫。
9.3.4 化学防治
针对不同时期的主控对象和兼控对象,适期用药,严格掌握安全间隔期。交替轮换用药,每种药剂施用不超过3 次,多种病虫混合发生时,宜混合用药。施药过程中,应当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有益生物的杀伤,避免对邻近作物产生药害,并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要求见附录A.5)。用药方案见附录C。
9.4 施药器械
对除草剂和进口国残留限量要求严格的农药,施药器械应专用。施药前,施药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