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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
401.2-2003
无公害鲜香菇
第2部分:菌种
401.2
2003
公害
香菇
部分
菌种
DB33/XXX.2—2002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2003-03-24实施
2003-02-24发布
无公害鲜香菇
第2部分:菌种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fresh mushroom
Part2: Seed of mushroom
DB33/ 401.2—2003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ICS 65.020
B 66
备案号:13511-2003
1
DB33/ 401.2—2003
前 言
DB33/ 401-2003《无公害鲜香菇》分为:
——第1部分:产地环境
——第2部分:菌种
——第3部分:原辅材料
——第4部分:栽培技术规程
——第5部分:商品菇
本部分是DB33/ 401-2003的第2部分。
本部分第5章为强制性条款。
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磐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磐安县食用菌生产办公室、磐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秀天、应文立、李强、陈国强、孔国忠、陈有兴、李正东、邱志明、葛贵芳张宏福
I
无公害鲜香菇
第2部分:菌种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鲜香菇菌种的术语和定义、制作要求、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及保藏。
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鲜香菇的菌种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母种
一级种
用孢子分离或组织分离培养获得,并经鉴定为种性优良、遗传性相对稳定的纯菌丝体。
3.2
原种
二级种
由一级种菌丝体繁殖得到的菌种。
3.3
栽培种
三级种
由二级种的菌丝体繁殖得到的菌种。
3.4
双核菌丝
异核体菌丝
指每个香菇菌丝细胞内具有2个不同交配型的细胞核,是可产生子实体的结实性菌丝。
3.5
锁状联合
香菇双核菌丝在细胞分裂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殊形态,在显微镜观察时形状恰似一把锁,是香菇菌种具有出菇能力的形态指标之一。
3.6
PDA培养基
常用于首发菌株和一级种菌丝培养的马铃薯葡萄糖琼脂培养基。
3.7
菌丝自溶
由于菌龄过长,高温影响,导致菌丝解体而产生黄色代谢水的现象。
3.8
杂菌
除培养菌以外的其他微生物。
3.9
积水
培养基含水量过高而导致的水分沉积现象。
3.10
原基
尚未分化的子实体原始阶段。
3.11
菌皮
由基质表面的菌丝体过度生长联结而成的膜状物。
3.12
干缩
因菌龄过长或其他非侵染性因子导致的菌丝体萎缩、色泽变暗、培养基脱离瓶壁现象。
3.13
高温圈
由高温导致菌丝圈状发黄或发暗现象。
3.14
基内菌丝
生长在培养基内的菌丝。
3.15
气生菌丝
生长在培养基物表面空间的菌丝体。
3.16
拮抗反应
指一种微生物产生的代谢物使另一种微生物生长受抑的现象,包括细菌拮抗细菌,细菌拮抗真菌,真菌拮抗细菌,真菌拮抗真菌等。
4 要求
4.1 菌种制作场所
4.1.1 环境要求
菌种场周边无污染源。
4.1.2 原料仓库
室内有防潮结构,室外有晒场。
4.1.3 配料场所
水泥地面,符合要求的水源和导水设施及各种工具、量具。
4.1.4 灭菌场所
原种生产应具有符合安全生产质量的高压灭菌容器。
4.1.5 冷却室
清洁、干净、可密闭、可消毒。
4.1.6 接种室
每间不少于10m2,内有接种箱或超净工作台。房屋屋顶、四周、地面易清洗,可密闭,可通风,永久性接种室的地面设有防潮层。
4.1.7 培养室
具有与生产量相适应的培养室面积和温控设备。室内清洁卫生,无直射阳光,门窗在南北面,空气流通,人工可控,有温湿度计、通风设备、观察灯及消毒剂等用具和试剂。
4.1.8 出菇试验场
母种、原种生产场需设专门的出菇试验场。
4.2 菌种来源
宜选用种性好、抗逆性强,对当地自然环境适应,并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登记)的菌种。
4.3 原种、栽培种菌种制作工艺流程
称料→干拌→湿拌→装瓶(袋)→清洁瓶(袋)→塞棉塞→包棉塞(原种)→灭菌→冷却→接种→培养→检验→包装出售。
4.4 培养基配方
母种使用PDA培养基配方:马铃薯200g,葡萄糖20g,琼脂20g,水1000ml,灭菌前pH值6.0~6.5。原种、栽培种菌种培养基配方:干杂木屑78%,麦麸20%、糖1%、石膏1%,含水量57%~60%,灭菌前pH值6.0~6.5。
4.5 容器
母种的容器为直径(15~20)mm×(150~200)mm的透明玻璃试管,带有松紧适宜的棉花塞,培养基占斜面总长的2/3;原种容器为750ml透明玻璃瓶或相当容量的塑料瓶(袋);栽培种为透明的750ml玻璃瓶、塑料瓶或相当容量的聚丙烯菌袋,均套有松紧适宜的棉塞或套环、棉塞。
4.6 灭菌
母种PDA培养基灭菌的温度为121℃,保温时间为30min;原种木屑培养基灭菌温度为121℃,保温时间为2h;栽培种木屑培养基灭菌温度为121℃,保温时间为2h,或常压100℃,保温时间为12h~14h。
4.7 冷却
冷却至28℃以下。
4.8 接种
4.8.1 接种空间彻底消毒。
4.8.2 菌种暴露和通过的空间应是无菌区。
4.8.3 管口、瓶口应有酒精灯火焰封闭。
4.8.4 各种工具与菌种接触前都应经火焰灼烧灭菌。
4.8.5 棉塞拔出后不应与未灭菌的物质接触。
4.8.6 每次操作时间接种箱不超过40min;接种室不超过2h。
4.9 培养
按表1要求进行。原种在培养阶段检查不少于三次,栽培种不少于二次。捡出的污染菌瓶(袋)内培养料不能重新作为菌种培养料,污染的菌种应先经灭菌后处理。
表1 菌种培养要求
项 目
指 标
温度
23℃~25℃
湿度
空气相对湿度60%~70%;培养基含水量宜为57%~60%
光线
暗或弱散射光,避免直射阳光
空气
保持通风,空气新鲜
培养期
在23℃~25℃条件下,母种培养期15d,原种培养期(瓶装)40d~50d,栽培种培养期(袋装)45d~50d。
4.10 菌种扩大
原种由母种繁殖扩大而成,栽培种由原种繁殖扩大而成。每支母种试管扩接4瓶~6瓶原种,每瓶750ml原种扩接40瓶~50瓶(袋)栽培种。
5 菌种质量要求
菌种质量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菌种质量要求
项 目
指 标
母种
原种、栽培种
菌丝状态
菌丝色泽洁白,平贴、点片状或星芒状,基内菌丝丝状
菌丝洁白、密集、均匀、粗壮,生长旺盛
菌丝纯度
菌丝生长正常,色泽一致,无异色,无杂菌
菌丝生长正常,色泽一致,无异色,无杂菌
发菌程度
菌丝占斜面2/3以上
菌丝深入料层2/3以上
病虫
无
无
积水
菌丝自溶
原基
无
无或少量
菌皮
无
无或上部菌种轻度有
脱壁
高温圈
无
无或轻度有
6 检验方法
6.1 菌丝状态检验
观看菌丝状态生长情况,用目测法进行。
6.2 菌丝纯度检验
观看菌丝状态生长情况,用目测法进行。
6.3 其他
用目测法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批次
母种按同一时间、同一种源和同一培养条件为一批;原种、栽培种按同一种源、同一时间、同一制作方法和同一培养条件为一批。
7.2 抽样
母种应逐一检验;原种、栽培种分别按批量的5%和1%随机取样,但不得少于10瓶(袋)。
7.3 判定规则
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即判该样品不合格。同一批样品中,当不合格数≤5%时,判该批样品合格;当不合格数>5%时,则判该批样品不合格。对不合格批作必要的技术处理后,按7.2重新抽样检验。
8 标志、包装、运输及保藏
8.1 标志
菌种包装储运标志应符合GB/T191-2000规定,菌种标签应标明菌种名称、菌株编号、级别、接种时间、单位名称、地址、质检员、有效期、生产许可证、合格标签及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8.2 包装、运输
菌种在28℃以下包装运输;长途运输应注意空气通透。香菇的母种、原种、栽培种在运输中应有防止棉塞脱落的措施,菌瓶间应有填充物。
8.3 保藏
宜在0℃~5℃条件下,母种保质期为3个月~4个月,原种、栽培种的保质期为6个月~8个月,菌丝在隔氧的条件下(如液体石蜡隔氧保藏)保质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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