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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
488.3-2004
无公害三角鲂
第3部分:产品质量要求
488.3
2004
公害
三角
部分
产品质量
要求
DB33 ××××—2003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2004-04-24实施
2004-03-24发布
无公害三角鲂
第3部分:产品质量要求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Megalobrama terminalis
Part 3: Product quality standard
DB33/ 488.3—2004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ICS 65.150
B 52
备案号:15484-2004
1
DB33/ 488.3—2004
前 言
三角鲂(Megalobrama terminalis),是我国著名的特产淡水鱼类,主要分布在长江中下游、黄河、黑龙江及东部沿海诸水系。三角鲂体型美观,头小背高,略呈三角形。由于具有生长快、食性广、易养殖等特点,且肉质细嫩、营养丰富,因此该鱼的人工养殖发展迅速。为规范无公害三角鲂的生产环境,保证无公害三角鲂的养殖生产和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DB33/ 488-2004《无公害三角鲂》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繁殖技术规范
——第2部分:养殖技术规范
——第3部分:产品质量安全要求
本部分为DB33/ 488-2004《无公害三角鲂》的第3部分。
本部分的3.2、3.3为强制性条款。
本部分由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杭州市水产科学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赵芸、朱丽敏、童朝明、冯晓宇。
I
无公害三角鲂
第3部分:产品质量要求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三角鲂商品鱼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运输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三角鲂活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4789.2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水产食品检验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2 食品中总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8 食品中氟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9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5009.45 水产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12399 食品中硒的测定方法
GB/T 14962 食品中铬的测定方法
GB 16319 食品中敌百虫最大残留时限制
NY 5070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NY 5073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
NY 5029-2001 无公害食品 猪肉
NY 5051 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水质标准
SN/T 0197 出口肉中喹乙醇残留量的检验方法
SN/T 0208 出口肉中10种磺胺残留量的检验方法
SN/T 0530 出口肉中呋喃唑酮残留量的检验方法
SC/T 3303-1997 冻烤鳗
3 要求
3.1 感官
a)鳞片、鳍条完整,无病灶;鳃丝鲜红,在水中游动正常;鱼无异味。
b)体色为灰黑色或银灰;体态均匀,无畸形,体色鲜亮。
3.2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的规定见表1。
表1 无公害三角鲂的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指 标
细菌总数,个/g ≤
106
大肠菌群 个/100g ≤
30
致病菌
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
单核增生李斯特氏菌
不得检出
副溶血性弧菌
不得检出
3.3 安全指标
3.3.1 有毒有害物质限量
鱼体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见表2。
表2 有毒有害物质限量
项 目
指 标
汞(以Hg计),mg/kg
≤0.5
砷(以As计),mg/kg
≤0.5
铅(以Pb计),mg/kg
≤0.5
镉(以Cd计),mg/kg
≤0.1
铜(以Cu计),mg/kg
≤50
硒(以Se计),mg/kg
≤1.0
氟(以F计),mg/kg
≤2.0
铬(以Cr计),mg/kg
≤2.0
六六六,mg/kg
≤2
滴滴涕,mg/kg
≤1
敌百虫,mg/kg
≤0.1
3.3.2 渔药残留限量
渔药残留限量见表3。
表3 渔药残留限量
药物类别
药物名称
指标(MPL)/(mg/kg)
中文
英文
抗生素类
四环素类
金霉素
chlortetracycline
100
土霉素
Oxytetracycline
100
四环素
Tetracycline
100
氯霉素类
氯霉素
Chloramphenicol
不得检出
磺胺类及增效剂
磺胺嘧啶
Sulfadiazine
磺胺甲基嘧啶
Sulfamerazine
磺胺二甲基嘧啶
Sulfadimidine
表3(续)
药物类别
药物名称
指标(MPL)/(mg/kg)
中文
英文
磺胺类及增效剂
(续)
磺胺甲噁唑
sulfamethoxazole
100(以总量计)
甲氧苄啶
Trimethoprim
50
喹诺酮类
噁喹酸
Oxilinic acid
300
硝基呋喃类
呋喃唑酮
Furazolidone
不得检出
其他
己烯雌酚
Diethylstilbestrol
不得检出
喹乙醇
Olaquindox
不得检出
4 检验方法
4.1 感官检验
在光线充足,无异味的环境中,将试样放在白色搪瓷盘或水槽中,按本标准3.1条的规定逐项对三角鲂进行感官检验。
4.2 微生物检验
按GB/T 4789.20的规定执行。
4.3 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验
4.3.1 总汞的测定
按GB/T 5009.17中的规定执行。
4.3.2 砷的测定
按GB/T 5009.11中的规定执行。
4.3.3 铅的测定
按GB/T 5009.12中的规定执行。
4.3.4 镉的测定
按GB/T 5009.15中的规定执行。
4.3.5 铜的测定
按GB/T 5009.13中的规定执行。
4.3.6 硒的测定
按GB/T 12399的规定执行。
4.3.7 氟的测定
按GB/T 5009.18中的规定执行。
4.3.8 铬的测定
按GB/T 14962中的规定执行。
4.3.9 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
按GB/T 5009.19中的规定执行。
4.4 渔药残留检验
4.4.1 氯霉素、己烯雌酚的测定
按NY 5070的规定执行。
4.4.2 呋喃唑酮的测定。
按SN/T 0530的规定执行。
4.4.3 喹乙醇的测定
按SN/T 0197的规定执行。
4.4.4 金霉素的测定
按NY 5029—2001中附录B的规定执行。
4.4.5 土霉素、四环素的测定
按SC/T 3303—1997中附录A的规定执行。
4.4.6 磺胺类的测定
按SN/T 0208的规定执行。
5 检验规则
5.1 抽样
5.1.1 组批
在同一养殖场内,养殖方式基本相同、同时起捕上市的三角鲂为一批(同一或多个养殖池)。
5.1.2 抽样
随机从同批产品中抽取样本,抽样量根据该批鱼的数量而定,具体见表4。
表4 三角鲂取样量
批量 (尾)
取样量 (尾)
500以内
4
501~1 000
8
1 001~5 000
12
5 001~10 000
20
>10 001
30
5.1.3 取样方法
将鱼去鳞、去内脏、洗净,取可食部分肌肉。采集的样品应分成两等份,其中一份作为留样。要保证每份样品都能满足分析的要求,每份总量不得少于500g,其中300g用于微生物学指标检测,200g用于理化指标检测。
5.2 检验分类
分为出场检验和型式检验。
5.2.1 出场检验
每批三角鲂应进行出场检验。出场检验由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执行,检验项目为感官。
5.2.2 型式检验
有下例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
a )新建养殖场的养殖产品;
b )养殖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d )出场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养殖期间曾发生过药物中毒事故或遭遇外来污染时。
5.3 判定规则
5.3.1 感官检验所检的各项指标均应符合本部分4.1的各项要求,检验结果中有两项及两项以上指标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产品;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允许加倍抽样复检,如仍有不合格项,则判为不合格。
5.3.2 安全指标中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得复检。
6 标志
应标明产品的产品种类、地址、养殖单位、产品规格、商标、出池日期。
7 包装
包装用具应使用清洁卫生、无毒无异味的帆布桶、活鱼箱、尼龙袋等。
8 暂养和运输
鱼起捕后,宜用网箱或水泥池等水体暂养数小时后运输。运输用具可用车(船)或其它有充氧装置的运输设备。运输过程不得混合有毒有害物质,不得接触有腐蚀性物质。暂养及运输用水水质应符合NY 5051规定。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