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140.10X55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377—2005代替DB33/T377.1~4-2002地理标志产品安吉白茶Productofdesignationsoforiginorgeographicalindication--Anjiwhitetea2005-12-12发布2006-01-12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377—2005前言本标准正文及附录A为强制性条款。本标准是依据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78号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而制定。本标准代替并废止DB33/T377.1~4-2002《安吉白茶》。本标准与DB33/T377-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按照GB17924-1999对标准文本结构作了调整和修改;——正文及附录A为强制性条文;——将DB33/T377.1-2002、DB33/T377.3-2002两部分标准内容简化后与DB33/T377.4-2002合并成本标准,DB33/T377.2-2002改为资料性附录;——增加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要求;——修改了“安吉白茶定义”,增加“白叶一号”“精品”“龙形”“凤形”的术语和定义;——增加了产品的分类,将产品分为龙形、凤形两类;——产品分级改为精品、特级、一级、二级四个等级,同时相应增加了感官品质指标;——理化指标中水分、水浸出物分别修改为≤6.5%、≥32%;——取消原标准卫生指标中“六六六”,“滴滴涕”“甲胺磷”“氰戊菊酯”的限量要求;——增加了感官品质审评、方法、判定规则、包装容器和材料的具体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安吉县农业局、安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赖建红、官树春、张乐琴、杨美红、陈有才。本标准所代替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3/T377.1~4-2002。IDB33/377—2005地理标志产品安吉白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吉白茶的地理标志产品范围、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78号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安吉白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4285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T4789.3-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T5009.12-2003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20-2003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5009.103-2003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