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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535.2-2005
无公害肉用鹌鹑
第2部分:饲料使用准则
535.2
2005
公害
肉用
鹌鹑
部分
饲料
使用
准则
DB33/T ××××.2—2005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2005-03-18实施
2005-02-17发布
无公害肉用鹌鹑
第2部分:饲料使用准则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quails for table purpose
Part 2:Guideline for application of feed
DB33/T 535.2—2005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ICS 65.020.30
B44
备案号:
1
DB33/T 535.2—2005
前 言
饲料是无公害肉用鹌鹑养殖的物质基础,科学配制和使用饲料,是改善肉用鹌鹑产品质量,提高肉用鹌鹑养殖效益的重要措施之一。
本部分参考国内外鹌鹑生产的营养、饲料和日粮配合的最新科研成果,结合浙江省鹌鹑生产实际而制定。
DB33/ 535-2005《无公害肉用鹌鹑》分为六个部分:
——第1部分:种鹌鹑;
——第2部分:饲料使用准则;
——第3部分:兽医防疫操作规程;
——第4部分:兽药使用准则;
——第5部分:饲养管理操作规程;
——第6部分:鹌鹑肉安全卫生要求。
本部分是DB33/ 535-2005的第2部分。
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虞市畜牧技术推广中心、上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大学。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阮春永、俞永明、蒋百龙、钟锦龙、陈有亮、陶岳荣。
I
无公害肉用鹌鹑
第2部分:饲料使用准则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肉用鹌鹑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贮存、运输等的基本准则。
本部分适用于生产无公害肉用鹌鹑的饲料、营养及日粮配合。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6432 饲料中粗蛋白的测定方法
GB/T 6436 饲料中钙的测定
GB/T 6437 饲料中总磷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GB/T 10647 饲料工业通用术语
GB 10648 饲料标签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3079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
GB/T 13080 饲料中铅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13081 饲料中汞的测定方法
GB/T 13082 饲料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 13083 饲料中氟的测定 离子选择性电极法
GB/T 13084 饲料中氰化物的测定方法
GB/T 13085 饲料中亚硝酸盐的测定方法
GB/T 13086 饲料中游离棉酚的测定方法
GB/T 13087 饲料中异硫氰酸脂的测定方法
GB/T 13089 饲料中噁唑烷硫酮的测定方法
GB/T 13090 饲料中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
GB/T 13091 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检测方法
GB/T 13092 饲料中霉菌的检验方法
GB/T 13093 饲料中细菌总数的测定方法
GB/T 14699.1 饲料采样方法
GB/T 16764 配合饲料企业卫生规范
GB/T 18823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NY 5037-2001 无公害食品 肉鸡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01,国务院令第327号发布
3 术语和定义
GB/T 10647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配合饲料
根据肉用鹌鹑的营养需要,以多种饲料为原料,按照科学配方和加工方法制成的全价饲料。喂时不再添加其他物质,但必要时可添加骨粉等一些含钙物质。
3.2
添加剂预混料
不同类型的饲料如雏鹑料、仔鹑料、育肥料、种鹑料等有各自的预混料,主要成分为维生素、微量元素和其他添加物。
3.3
浓缩饲料
将预混料、矿物质饲料、合成氨基酸和某些蛋白质饲料,按一定比例混合,使用前只需加入能量饲料和蛋白质饲料,就可成为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有5%、10%、20%等多种,应有明确的标签说明。
3.4
饲料原料
用于生产配合饲料和浓缩饲料的单一饲料成分,包括饲用谷物、粮食加工副产品、油脂工业副产品、发酵工业副产品、动物性蛋白质饲料、饲用油脂等。
3.5
饲料添加剂
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饲料级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酶制剂、非蛋白氮等)和一般性饲料添加剂(为提高饲料利用率加入饲料中的微量成分)及药物饲料添加剂(包括抗球虫药、驱虫剂、抑菌促生长类等)。
3.6
营养饲料
肉用鹌鹑对能量、蛋白质、矿物质和维生素等营养物质的需要量。一般以每千克日粮中的含量来表示。
3.7
饲养标准
对不同种类、性别、年龄、体重、生产目的与生产水平的鹌鹑,规定所应供给的能量和各种营养物质数量或浓度。
3.8
日粮配合
日粮是肉用鹌鹑一昼夜内(24h)所需各种饲料的总量。由于单一饲料很难满足肉用鹌鹑的营养需要,因此将各种饲料相互搭配,使日粮中各种营养物质的种类、数量及相互比例均能满足肉用鹌鹑的营养需要。一般以各种饲料的百分比例配合。
4 要求
4.1 饲料原料
4.1.1 感官指标: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嗅、味和形态特征,无发霉、变质、结块、异味及异嗅。
4.1.2 饲料原料中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符合GB 13078的规定要求。
4.1.3 配合饲料中含有的饲料添加剂,应有相应说明。
4.1.4 禁用制药工业副产品及各种抗生素滤渣。
4.2 饲料添加剂
4.2.1 感官指标: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嗅、味和形态特征,无发霉、变质、异味及异嗅。
4.2.2 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符合GB 13078及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
4.2.3 饲料中使用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性饲料添加剂产品,符合NY 5037-2001附录A所规定的品种,或取得产品批准文号的新饲料添加剂品种。
4.2.4 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按照NY 5037-2001附录B执行。
4.2.5 配合饲料中使用的饲料添加剂产品应取得饲料添加剂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正规企业生产,具有产品批准文号。
4.2.6 饲料添加剂产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产品标签所规定的用法、用量使用。
4.3 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4.3.1 感官指标:色泽一致,无霉变、结块及异味、异嗅。
4.3.2 有毒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符合GB 13078的规定要求。
4.3.3 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应符合标签中所规定的含量。
4.3.4 肉用鹌鹑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添加剂预混合料中严禁使用违禁药物
4.4 饲料加工过程
4.4.1 卫生
饲料企业的工厂设计与设施及生产过程的卫生管理符合GB/T 16764的规定要求。
4.4.2 配料、混和、制粒
饲料加工过程中的配料、混合、制粒过程按NY 5037-2001中的要求执行。
4.4.3 留样
4.4.3.1 新接受的饲料原料和各批次的饲料产品应保留样品。
4.4.3.2 留样应设标签,载明饲料品种、生产日期、批次、采样人,建立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
4.4.3.3 品应保留至该批产品保质期满后3个月。
4.5 营养需要
4.5.1 肉用鹌鹑生长期的营养需要见表1。
表1 肉用鹌鹑生长期营养需要
项目
代谢能
粗蛋白
钙
总磷
含量
12.23MJ/kg
21.4%
1.05%
0.78%
4.5.2 肉用种鹌鹑产蛋期的营养需要见表2。
表2 肉用种鹌鹑产蛋期营养需要
项目
代谢能
粗蛋白
钙
总磷
含量
11.42MJ/kg
20%
2.33%
0.85%
5 检测方法
5.1 饲料采样方法按GB/T 14699.1执行。
5.2 粗蛋白测定按GB/T 6432执行。
5.3 钙的测定按GB/T 6436执行。
5.4 总磷的测定按GB/T 6437执行。
5.5 砷的的测定按GB/T 13079执行。
5.6 铅的测定按GB/T 13080执行。
5.7 汞的测定按GB/T 13081执行。
5.8 镉的测定按GB/T 13082执行。
5.9 氟的测定按GB/T 13083执行。
5.10 氰化物的测定按GB/T 13084执行。
5.11 亚硝酸盐的测定按GB/T 13085执行。
5.12 游离棉酚的测定按GB/T 13086执行。
5.13 异硫氢酸脂的测定按GB/T 13087执行。
5.14 噁唑烷硫酮的测定按GB/T 13089执行。
5.15 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按GB/T 13090执行。
5.16 沙门氏菌的检验按GB/T 13091执行。
5.17 霉菌检验按GB/T 13092执行。
5.18 细菌总数检验按GB/T 13093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感官要求及粗蛋白、钙、磷含量为出厂检验项目,其余为型式检验项目。
6.2 试验测定值的双试验误差按相应标准规定执行。
6.3 检测与仲裁判定各项指标合格与否时,检验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按GB/T 18823执行。
6.4 卫生指标、限用药物和违禁药物等为判定合格指标。如检验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应重新取样复检,复检结果中有一项不合格者即判定为不合格。
7 标签、包装、贮藏和运输
7.1 标签
饲料标签符合GB 10648的有关规定。
7.2 包装
7.2.1 饲料包装完整,无漏洞,无污染。
7.2.2 包装材料符合GB/T 16764的要求。
7.2.3 包装印刷油墨应无毒,不应向内容物渗漏。
7.2.4 重复使用包装物应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7.3 贮藏
7.3.1 饲料贮存应符合GB/T 16764的要求。
7.3.2 不合格和变质饲料应做无害化处理,不应存放在饲料存贮场所内。
7.3.3 饲料存贮场地不应使用化学灭鼠药等。
7.4 运输
7.4.1 运输工具应符合GB/T 16764的要求。
7.4.2 运输作业应防止污染,保持包装的完整。
7.4.3 不应使用运输畜禽等动物的车辆运输饲料产品。
7.4.4 饲料运输工具和装卸场地应定期清洗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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