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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464-2004
无公害南美白对虾苗种
464
2004
公害
南美
对虾
苗种
DB33/T 2002—××××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2004-02-07实施
2004-01-07发布
无公害南美白对虾苗种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Penaeus Vannamei Larva
DB33/T 464 —2004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ICS 65.150
B 51
备案号:14953-2004
I
DB33/T 464—2004
前 言
本标准主要依据省内多年的南美白对虾育苗生产实践经验,并结合了省外研究成果,同时参考了对虾等甲壳类养殖苗种等行业标准而制定的。
本标准由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水产引种育种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晓林、杜建明、梅凯先、张海琪、黄家庆。
I
无公害南美白对虾苗种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南美白对虾(Penaeus vannamei Booen)苗种的术语和定义、感官要求、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南美白对虾苗种的生产、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B33/T 399无公害南美白对虾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无公害苗种
按DB33/T 399规定要求生产的南美白对虾苗种。
3.2
全长
当虾苗伸展时从额角顶端至尾节末端的长度。
3.3
淡化苗出苗池盐度
育苗池水盐度淡化至3‰以下的虾苗。
3.4
淡化时间
虾苗从开始淡化至淡化到池水一定盐度所需的时间。
3.5
规格合格率
符合全长规格要求的个体数占苗种总数的百分比。
3.6
体色异常率
体色异常个体数占苗种总数的百分比。
3.7
弱苗率
第一触角呈“V”形而不能并拢、弹跳乏力、逆水性差或因损伤、畸形、附着物等造成游动异常的弱苗数占苗种总数的百分比。
3.8
附着性纤毛虫带病率
患有附着性纤毛虫的个体数占苗种总数的百分比。
3.9
死亡率
因病或损伤等原因而死亡的个体数占苗种总数的百分比。
3.10
软壳虾率
出苗时脱壳的软壳虾个体数占苗种总数的百分比。
4 感官要求
全长不小于0.7㎝,且个体大小均匀,体色透明,体表干净,无损伤和畸形,肠胃饱满,活力强,并符合DB33/T 399规定的虾苗。
5 质量要求
苗种质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无公害南美白对虾苗种质量指标
序号
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1
虾苗全长 cm
≥0.7
≥0.7
≥0.7
2
※淡化苗淡化时间 d
≥5
≥5
≥5
3
※淡化苗出苗池盐度 ‰
≤3
≤3
≤3
4
规格合格率 %
≥95
≥90
≥85
5
体色异常率 ‰
≤1
≤5
≤10
6
弱苗率 %
≤1
≤4
≤7
7
附着性纤毛虫带病率 %
0
≤1
≤3
8
白斑病和桃拉病毒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9
死亡率 ‰
≤0.5
≤1.0
≤2.0
10
软壳虾率 %
≤1
≤2
≤3
※为低盐度和淡水地区养殖用苗时的质量检测要求。
6 检验方法和规则
6.1 组批
以待出售虾苗的育苗池为一个检验批,销售前按批抽检,抽检率为10%~20%。
6.2 规格合格率
在测量全长时,苗种先用碘液杀死,在解剖镜下或用游标卡尺进行测量。每次抽检数量不少于50尾。
6.3 体色异常率、弱苗率和死亡率
随机取样三次,每次抽检数量不少于1000尾,直接观察检验,以三次的算术平均值为其结果。
6.4 纤毛虫带病率和软壳虾率
随机取样三次,每次抽检数量不少于50尾,在解剖镜下检查,以三次的算术平均值为其结果。
6.5 白斑病毒(WSSV)和桃拉病毒(TSV)
随机取样三次,每次抽检数量不少于50尾,用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
6.6 淡化苗出苗池盐度
随机从育苗池取水样三次,用盐度计测量水样的盐度,以三次的算术平均值为其结果。
6.7 判定规则
按苗种是否全部达到第 5 章规定的各项指标要求,为判定分级和是否合格的依据。
6.7.1 检验结果苗种质量全部达到第五章规定的各项指标要求,则判为本批合格。
6.7.2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要求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将此项指标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则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结果中有两项及两项以上指标不合格,则判本批产品不合格。
6.7.3 检验结果苗种质量全部达到第五章规定的指标要求,其中凡有一项指标为二级或三级要求,则判本批产品为二级或三级产品。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