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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400.1-2003
无公害食品竹荪
第1部分:菌种
400.1
2003
公害
食品
竹荪
部分
菌种
DB33/400.1-2003
无公害食品 竹荪
第1部分:菌种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竹荪的母种、原种、栽培种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本部分适用于长裙竹荪菌种生产和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388-1986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12728-1991 食用菌术语
GB 15569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
NY 5099 无公害食品食用菌栽培基质安全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12728-1991和附录A(规范性附录)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4 要求
4.1 制种要求
4.1.1 母种(一级种)制作
4.1.1.1 种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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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菇由取得母种(一级种)生产许可证单位制作,并应满足下述要求:
a) 无病虫害,菌蕾整齐、均匀;
b) 以菌蕾作为分离材料,菌蕾白色至粉红色;
c) 菌蕾达到八、九分成熟。
4.1.1.2 培养基
采用马铃薯琼脂培养基(PDA)或改良马铃薯琼脂培养基(改良PDA),配方见附录B(资料性附录)。
4.1.1.3 培养基制作
将去皮马铃薯切片置容器内加水1000mL,煮沸15min,过滤,加入琼脂,补足水至1000mL,继续加热溶解;待琼脂溶解后,加入葡萄糖搅拌,用分装器装入试管中,装量为试管长的1/5,塞上棉塞。置灭菌锅中,在0.15MPa(1.5kg/cm2)压力下灭菌15min,将试管趁热排放在斜面板上自然冷却。
4.1.1.4 组织分离与纯化
在无菌条件下切取菌蕾其内部菌柄尖端处直径2mm~3mm的组织块,接种到斜面培养基上,在23℃~25℃条件下培养25d~35d,见菌丝长满斜面即进行菌丝纯化。
4.1.1.5 转管扩繁
经出菇鉴定合格的母种,在无菌条件下以1:20进行转管,置23℃~25℃环境中培养,菌丝满管后,供扩制原种用,对暂不使用的母种贴好标签,置5℃~7℃环境中保存,一般扩繁3次~5次。
4.1.2 原种、栽培种制作
4.1.2.1 培养基
采用木屑培养基,配方见附录B(资料性附录)。
4.1.2.2 装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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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培养料拌匀,原种装入菌种瓶中,至瓶4/5处,上紧下松,料面压平压实,用符合NY 5099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洗净瓶身和瓶口,擦干瓶口后,套好颈圈(套环)用棉塞封口并包扎牛皮纸,或其他能满足正常发菌的材料封口。
将培养料拌匀,栽培种装入菌种袋中,至袋4/5处,上紧下松,料面压平压实,用清水洗净袋身和袋口,擦干袋口后,套好颈圈(套环)用棉塞封口并包扎牛皮纸,或其他能满足正常发菌的材料封口。
4.1.2.3 灭菌
在0.15MPa(1.5kg/cm2)压力下灭菌3h。
4.1.2.4 接种
培养料冷却至28℃以下,在无菌条件下接种,每支母种接6瓶~7瓶原种;每瓶原种接45袋~50袋栽培种。
4.1.2.5 培养
培养应符合以下要求:
a)培养室事先应经过环境净化,应清洁、干燥、通风、遮光。
b)室内温度保持在20℃~25℃,空气相对湿度65%~70%,菌丝长满袋(瓶),约培养39d~42d。
4.1.2.6 检查
接种后10d进行第一次检查,以后每隔10d检查一次,剔除不合格菌种。
4.2 容器
4.2.1 母种采用φ18mm×180mm或φ20mm×200mm的玻璃试管。
4.2.2 原种采用750mL菌种瓶,栽培种采用12cm×24cm高压聚丙烯塑料袋。
4.2.3 采用棉塞或其它能满足正常发菌要求的材料进行容器封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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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质量要求
菌种质量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菌种质量要求
项 目
母 种
原种、栽培种
菌丝状态
菌丝白色呈绒毛状,菌丝继发成线状,有分枝,最后密集,由无数纤细的菌丝膨大交错聚集纽结而成菌索。
菌丝白色呈绒毛状,菌丝继发成线状,有分枝,最后密集,由无数纤细的菌丝膨大交错聚集纽结而成菌索。
害 虫
无
无
杂 菌
无
无
积 水
无
无
菌丝自溶
无
无
原 基
无
无
菌 皮
无
无或离瓶(袋)口1/5处上部有
脱 壁
无
无
发菌程度
菌丝占斜面2/3以上
菌丝发到底
高 温 圈
不作要求
无
吐 黄 水
无
无
5 试验方法
用目测,如目测不能确定的,再进行镜检。
6 检验规则
6.1 抽样
6.1.1 母种、原种逐支逐瓶检查。
6.1.2 栽培种以同一时间,同一种源,同一制作方法,同一培养条件为一批。 按批量的1%随机抽样,但试样数最少不应少于20瓶。
6.2 合格判定
同一样品中,按表1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判该样品不合格。根据栽培种检验结果,计算出样本中的合格数和不合格数。当不合格数≤5%时,判该批为合格;当不合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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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时,判该批不合格。对不合格批可作必要的技术处理后,按6.1.2重新抽样检验。
6.3 合格证签发和质量仲裁
6.3.1 菌种生产单位应对菌种质量进行检验,并签发菌种质量合格证,禁止不合格菌种出售。
6.3.2 需方对质量有异议时,双方协商解决或由菌种管理部门进行仲裁。
7 标志、标签
7.1 出售的各级菌种应逐瓶(支、袋)贴上标签,标签应标明下述内容:
a) 菌种名称、级别;
b) 生产许可证号;
c) 执行标准号;
d)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及商标;
e) 接种日期、有效期限。
7.2 运输包装箱外应有清晰、牢固的标志。应标明菌种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怕晒”、“怕雨”、“易碎物品”、“向上”标志应符合GB/T 191—2000的规定。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应符合GB/T 6388—1986的规定 。
8 包装、运输、保存
8.1 包装
母种用试管盛装,原种玻璃瓶盛装,栽培种用塑料袋盛装,运输箱用瓦楞纸箱包装。
8.2 运输
8.2.1 向外调运的菌种,应按GB 15569进行检疫,办理植物检疫证书。
8.2.2 各级菌种不得在28℃以上环境中运输。
8.2.3 装车后应及时启运,在运输中应有防震、防晒、防潮、防污染措施。
8.3 保存
8.3.1 母种一般在冰箱中保藏,保存温度1℃~5℃,保存期三个月,超过保存期,则应转管复壮。
8.3.2 原种、栽培种应在空气相对湿度55%~65%,温度5℃~18℃,干燥、通风、清洁、避光的室内保存,保存时间不应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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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术语和定义
A.1 竹荪
竹荪又称竹参、竹笙、面纱菌、网纱菌、竹菇娘。子实体单生或群生,由菌盖、菌裙、菌柄、菌托四部分组成。
A.2 母种(一级种)
由孢子或子实体组织、菇基质菌丝分率纯化后并在专用培养基上繁殖的转管扩繁3~5次以内的菌种。
A.3 原种(二级种)
由母种移植到专用培养基上繁殖的菌种。
A.4 栽培种
由原种移植到培养基上进行扩大繁殖的菌种。
A.5 杂菌
除培养菌以外的其他微生物。
A.6 原基
尚未分化的子实体原始阶段。
A.7 菌丝
构成真菌菌丝丝状体的丝状单元,由孢子或组织萌发而成。
A.8 菌龄
一般指菌丝在培养基物中的生长发育时间。
A.9 接种
将菌种移植在培养基物中的过程。
A.10 培养基
培养物生产所需要营养物质的液体或固体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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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 吐黄水
菌种培养期间,菌龄过长或高温影响,导致生理老化,菌丝解体而产生黄色代谢液。
A.12 无菌
不含活杂菌的状态。
A.13 灭菌
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杀灭培养基物中一切微生物的方法。
A.14 粉孢子
一种薄壁的无性孢子。通常由菌丝直接断裂而成。
A.15 菌丝自溶
菌龄过长,或高温影响,导致生理老化,菌丝解体而产生黄色代谢液的现象。
A.16 积水
培养基含水量过高而导致容器内有游离水。
A.17 菌皮
菌丝在基质表面形成的膜状物。
A.18 脱壁
因菌龄过长或其他非侵染性因子导致的菌丝体萎缩,色泽变暗,培养基收缩与培养器具之间产生空隙现象。
A.19 高温圈
由高温导致菌丝生长不良形成圈状发黄或变暗的菌丝圈。
A.20 菌索
又称根状菌索,某些真菌菌丝集结而成的绳索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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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培养基配方
B.1 母种培养基配方
B.1.1 PDA培养基配方
马铃薯200g、葡萄糖20g、琼脂17g~20g、水1000ml。
B.1.2 改良PDA培养基配方
马铃薯200g、磷酸二氢钾3g、葡萄糖20g、硫酸镁1.5g、维生素B110mg、琼脂17g~20g、水1000mL。
B.2 原种、栽培种培养基配方(木屑培养基配方):
木屑69%~72%,麸皮25%~30%,石膏3%,料水比1:1.1,pH值为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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