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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4T
1422-2017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指南
1422
2017
企业信用
综合
评价
指南
ICS 03.080.99
A 20
D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 14/T 1422—2017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指南
2017 - 06 -30发布
2017 - 08 - 30实施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4/T 1422—2017
目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评价原则 1
5 评价内容 1
6 评价指标 2
7 评价程序 2
8 持续改进 3
附录A(资料性附录)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基本指标项 4
附录B(资料性附录)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级 6
附录C(资料性附录)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报告 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经济信息中心(山西省信用信息管理中心)、山西省标准化研究院、山西五洲智信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山西九章数据分析事务所有限公司、山西永诚信用服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尚礼、范振华、张青、耿海、韩顺林、赵林峰、刘晓刚、刘烜、刘播阳、张蕊、吴世斌、赵红梅、武建国、郁鸣钢、常俊红、王剑、吉迎东、穆志勇、沈才秀、王发、白宏武、谢宁高、张琴清。
8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开展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评价内容和评价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对各类企业的信用评价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117 信用 基本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221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信用评价机构
依法设立的从事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活动的法人机构。
3.2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
由信用评价机构对作为评价对象的企业履行相应经济社会承诺的行为、能力和可信任程度进行综合评价的活动。
4 评价原则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遵循以下原则:
—— 客观性:应采取相应方法对评价对象信用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尊重事实,真实反映其信用状况;
—— 独立性:应不受任何外来因素影响,独立地反映评价对象的信用状况;
—— 公正性:按科学的方法和规范的程序,公正地开展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活动;
—— 保密性:应严格保守其所获取的企业保密信息。
5 评价内容
对企业的信用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企业综合素质;
—— 社会信用;
—— 财务能力;
—— 企业发展能力。
6 评价指标
6.1 信用评价机构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内容及基本指标项(参见附录A),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方式进行评价。
6.2 定性指标包括一级指标:登记注册、竞争地位、成长性发展前景、社会责任、信用记录。二级指标:企业连续经营年限、法人治理结构、管理制度建设和实施、高级管理者素质、从业人员素质、营销体系和品牌建设、诚信管理、行业或区域影响力、市场占有力、企业经营发展战略规则、风险与不确定因素判定、行业产业政策、员工社会保障、社会公益、荣誉及处罚、行政监管、司法监管、金融信用、企业主要负责人信用。
6.3 定量指标包括一级指标:偿债能力、资产营运能力、盈利能力、成长能力。二级指标:资产负债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流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净资产收益率、成本费用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营业收入增长率、三年营业利润平均增长率、资本保值增值率。
6.4 信用评价机构可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应不同企业类型、规模以及行业特点的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7 评价程序
7.1 受理申请
信用评价机构收到评价对象申请后,应初步审核申请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确定是否接受信用评价申请。
7.2 评价准备
成立信用评价小组。信用评价小组成员应根据所评价项目的特点、行业领域,由熟悉相关专业的人员组成,并指定其中1名为项目负责人。对于大型的信用综合评价项目,信用评价小组应包括行业专家和财务专家。项目负责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具备信用评价业务相关专业知识,连续从事信用评价业务工作5年以上。
7.3 材料核实
通过函电确认、数据库查询等方式,对评价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核实。
7.4 实地考察
信用评价小组对评价对象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概况、组织结构、经营管理状况、技术水平、采购与销售状况及发展战略等,重要财务信息及企业风险等信息也应在考察中进行核实。考察时信用评价人员应做好考察记录,并要求被考察人签字(盖章)确认。
7.5 综合分析
信用评价小组根据企业信用评价内容和材料核实、实地考察的情况,对企业的基本素质、经营管理能力、财务状况、社会责任、发展潜力、产品或服务等进行分析,形成初步评价意见。
7.6 报告撰写
信用评价小组撰写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报告初稿,并提出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级建议。
7.7 报告评审
7.7.1 信用评价机构内部设立的信用评审委员会对信用评价小组提交的信用评价报告初稿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提出评审意见,确定评价对象的信用综合评价等级(参见附录B)。
7.7.2 信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信用等级时,应将信息反馈给信用评价小组,由信用评价小组重新整理、核实相关数据,直到信用评审委员会能确定信用等级,出具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报告(参见附录C)。
7.8 异议处理
评价对象对评价结果存有异议,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信用评价机构提出复评申请并提供充分、有效的补充材料,评价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复评。如果评价对象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相应补充材料,评价机构可不受理复评请求。复评申请仅限一次。
7.9 结果发布
信用评价机构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评价结果。
7.10 跟踪评价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在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发布之后,信用评价机构应在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有效期内进行跟踪,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在有效期内,如果某些因素致使评价对象的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发生变化,信用评价机构应及时对评价结果做出调整。
8 持续改进
信用评价机构应针对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活动的特点建立起一套适合于本机构实施和操作的持续改进机制。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基本指标项
A.1 定性评价
定性评价基本指标项及说明见表A.1。
表A.1 定性评价基本指标项
评价内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说明
企业综合素质
登记注册
企业连续经营年限
企业历史背景及企业存续情况
经营管理
法人治理结构
法人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管理制度建设和实施
企业章程、各项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
高级管理者素质
高管人员学历、职称以及获得荣誉或担任社会职务情况
从业人员素质
学历、职称情况
营销体系和品牌建设
营销战略构想、组织改善和流程建设,品牌设计、宣传、维护情况
诚信管理
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竞争地位
行业或区域影响力
行业地位、企业公众形象
市场占有能力
市场占有情况,资质等级,自有资本实力
成长性及发展前景
企业经营发展战略规划
战略规划的科学性及实施保障情况
风险与不确定因素判定
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行业特征、市场需求的影响,企业成长性和抗风险能力
行业产业政策
国家宏观政策对产业发展、扶持、维持、限制、淘汰、环境污染与治理等影响
社会责任
员工社会保障
员工社会保障费用缴纳情况
社会公益
参与社会捐赠等公益活动
荣誉及处罚
企业获得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荣誉奖项及处罚情况
社会信用
信用记录
行政监管
行政部门记录的信用行为情况
司法监管
公检法系统记录的信用行为情况
金融信用
金融系统记录的信用行为情况
企业主要负责人信用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个人信用情况
注: 评价依据均为企业近三年的信息
A.2 定量评价
定量评价基本指标项及说明见表A.2。
表A.2 定量评价基本指标项
评价内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说明
财务能力
偿债能力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年经营现金净流入/年末流动负债)×100%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利息保障倍数
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
资产营运能力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净额/平均资产总额)×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净额/平均应收账款余额)×100%
流动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净额/平均流动资产总额)×100%
盈利能力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成本费用利润率
(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主营业务利润率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100%
总资产报酬率
(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企业发展
能力
成长能力
营业收入增长率
(本年营业收入增长额/上年营业收入总额)×100%
三年营业利润平均增长率
[(年末利润总额/三年前末利润总额)×1/3-1]×100%
资本保值增值率
(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年初所有者权益总额)×100%
B
B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级
表B.1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级
等级
说明
AAA
信用优良,履约能力极强;资产质量优良,经济效益明显,不确定因素对经营与发展的影响极小
AA
信用良好,履约能力很强;资产质量较好,经济效益稳定,不确定因素对经营与发展的影响很小
A
信用较好,履约能力较强,资产质量、经济效益处于中上等水平,不确定因素对经营与发展的影响较小
BBB
信用一般,具备一定履约能力,资产质量、经济效益处于中等水平,存在风险和不稳定性;不确定因素对其经营与发展有一定影响
BB
信用偏低,履约能力较弱,存在一定风险和不稳定性;不确定因素对其经营与发展有较大影响
B
信用低,履约能力弱,存在较大风险和不稳定性;不确定因素对其经营与发展有很大影响
CCC
信用差,履约能力很差,存在很大风险和不稳定性
CC
信用极差,履约能力极差,存在重大风险和不稳定性
C
无信用
注: 其中AA级到B可用“+”、“-”符号进行微调
C
C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报告
C.1 一般规定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报告应语言简练、内容一致、避免歧义,不出现对评价结果有重要影响的实质性疏漏。报告由首页、结论通知、正文、重要说明和备查文件及附录等部分组成。
C.2 首页
首页应概要说明信用评价概况,主要包括报告名称、报告编号、执行标准、评价对象名称、信用评价机构名称、报告出具时间、信用评价人员、报告有效期限、信用等级、主要评价观点、公共信用监管记录及其他重大事项等内容,并应对报告法律责任进行表述。
C.2.1 风险揭示
对于评价对象可能面临的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及其他风险因素,信用评价机构应在首页中予以提示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a) 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行业经济周期、利率、汇率、通货膨胀等系统性风险;
b) 评价对象存在经营战略、管理制度、市场竞争能力、产品结构、财务状况等非系统性风险;
c) 评价对象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或者会计事务所出具了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d) 评价对象或存在虚假注资、抽逃注册资本等情况。
C.2.2 其他重大事项
信用评价机构还应揭示对评价对象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