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1994.3—2020进口锅炉及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第3部分:燃气采暖热水炉Rulesfortheinspectionofboilersandpressurevesselsforimport—Part3:Gas-firedheatingandhotwatercombi-boilers2020-08-27发布2021-03-01实施ICS91.140.99P4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中国海关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发行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南路甲1号(100023)编辑部:(010)65194242-7509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开本880×12301/16印张0.5字数14千字2020年月第一版2020年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500书号:155175·329定价14.00元进口锅炉及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第3部分:燃气采暖热水炉行业标准SN/T1994.3—2020***网址www.customskb.com/bookSN/T1994.3—2020前言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部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会永、包大勇、李浩天、邢力、李向男、王彬。I1SN/T1994.3—2020进口锅炉及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第3部分:燃气采暖热水炉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进口密闭式燃烧的燃气采暖热水炉的技术要求、检验及结果判定的方法。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热输入小于等于70kW,最大采暖工作水压小于等于0.3MPa,工作时水温不大于95℃,采用大气式燃烧器或风机辅助式燃烧器或全预混式燃烧器的采暖热水两用的器具,也适用于单采暖器具。本部分不适用于以下器具:——自然排气烟道式、室外型器具;——冷凝式器具;——容积式器具;——在同一外壳内采暖和热水分别采用两套独立燃烧系统的器具,包括两者共同烟道的器具。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0665—201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5034—2010燃气采暖热水炉SN/T0002.1—2012进出口机电产品检验规程编写的基本规定3术语和定义GB20665—2015、GB25034—2010及SN/T0002.1—20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抽样检验模式modeofsamplinginspection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对进出口商品逐批或抽批实施抽样、检验和检查的合格评定活动。3.2符合性验证模式m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