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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472.2-2004 无公害贻贝 第2部分:养殖技术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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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472.2-2004 无公害贻贝 第2部分:养殖技术规范 472.2 2004 公害 贻贝 部分 养殖 技术规范
DB33/T XXX.2-2003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2004-03-11实施 2004-02-11发布 无公害贻贝 第2部分:养殖技术规范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mussel Part 2: Criterion of breed aquatics technology DB33/T 472.2-2004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ICS 65.150 B 51 备案号:14976-2004 1 DB33/T 472.2-2004 前 言 DB33/ 472-2004《无公害贻贝》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苗种; ——第2部分:养殖技术规范; ——第3部分:活贻贝; ——第4部分:冻贻贝。 本部分为DB33/ 472-2004的第2部分。  本部分由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嵊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高红光、叶雅球、刘伟。 I 无公害贻贝 第2部分:养殖技术规范 1  范围 DB33/ 472的本部分规定了贻贝无公害养殖的环境条件、苗种采集和养成操作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紫贻贝(Mytilus galloprovincialis)半人工采苗和筏式养成,厚壳贻贝(Mytilus coruscus)和翡翠贻贝(Perna viridis)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DB33/ 472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8407.4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 NY 5052 无公害食品 海水养殖用水水质 DB33/T 472.1 无公害贻贝 苗种 3  半人工采苗(自然采苗) 3.1  环境条件 3.1.1  采苗场环境条件 采苗场环境条件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采苗场环境条件 环 境 因 子 要 求 水质 应符合NY 5052的规定 水温,℃ 10~23,最适水温15~20 盐度 22~30,附近无太多的淡水注入,盐度变化正常 潮流 通畅的往复流,在较为开放的海区,应具有旋转流或基本相等的往复流 pH 7.8~8.3 生物 亲贝资源充足,饵料丰富,敌害生物少 海区 宜选择半开放的海湾,其外侧有岛屿缓冲风浪 3.1.2  周围环境条件 符合GB/T 18407.4的规定,无直接的工业“三废”及农业、生活、医疗废弃物等污染源。 3.2  采苗时机 每年春季,当水温达到9℃以上时,每三天观测贻贝的肥满度,如发现贻贝突然消瘦,大批产卵,应及时将附苗器投挂在选定的海区。 3.3  附苗器 3.3.1  器材种类 附苗器宜采用无毒聚乙烯材料,长度1.5m~2m,也可采用棕绳、旧车胎、草绳等。 3.3.2  器材制作 器材制作时,尽可能地增加附苗面积,并注意基质表面光洁度的处理。 3.3.3  器材处理 新附苗器使用前应浸泡、冲洗。重复使用的附苗器应经反复浸泡、敲打、冲洗,清除碎屑、杂质以及可溶性有害物质。 3.4  采苗方法 3.4.1  附苗器投放量 以苗绳不绞缠,筏架不下沉为原则,每串间隔50cm~70cm。 3.4.2  附苗器投挂方法 宜采用垂挂和平挂,投挂附苗器的吊绳的长度40cm~60cm。 3.4.3  附苗后管理 3.4.3.1  附苗后由于水温高,贝苗生长快,筏架的负荷日趋加大,应经常下海检查,注意防沉。 3.4.3.2  台风季节,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注意加固筏架。 4  养成技术 4.1  环境条件 4.1.1  养成场环境条件 养成场环境条件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 2 养成场环境条件 环 境 因 子 要 求 水质 应符合NY 5025的规定 水深, m >5 流速, cm/s <80 水温,℃ 5~28 盐度 22~32 透明度,m ≥1 潮流 通畅,避免旋转流 生物 饵料生物丰富 海区 宜选在可避大风浪的海域 4.1.2  周围环境条件 符合GB/T 18407.4的规定,无直接的工业“三废”及农业、生活、医疗废弃物等污染源。 4.2  放养时机 贝苗附着后在采苗场暂养3个月~6个月,长至壳长0.7cm以上时转移至养成场养殖。 4.3  养殖器材 4.3.1  吊绳 140股~180股聚乙烯绳(直径4mm~5mm),长0.8m~1m。 4.3.2  养成绳 长1.5m~3m,主要有以下几种: a) 聚乙烯网绳:直径3cm~3.2cm; b) 红棕绳:将3根~4根直径1.2cm的红棕绳绞合成一根使用; c) 胶皮绳:将旧轮胎等橡胶割成2.5cm~3cm宽度的胶皮带,2条~3条拧合在一起。 4.3.3  浮绠(筏身或大绠) 材料为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等,直径2cm~2.5cm,浮绠有效长度60m~85m。 4.3.4  橛缆(橛绠) 材料与浮绠相同,直径略粗于浮绠,其长度是养殖海区满潮时水深的2倍,与海底夹角30°。在流急浪大的海区,橛缆与水深的比例可为2.5~3:1。 4.3.5  大桁 材料与浮绠相同,直径3cm~3.6 cm。长度根据海流和水深而定,水深15m 以上,潮流较急的海区,为35m~45m(浮绠行距4m);水深15m以内,潮流较缓的海区,为50m~65m(浮绠行距3.5m)。 4.3.6  串缆 材料与浮绠相同,直径2cm~2.2cm。长度与大桁相同。串缆间距14m~15m。 4.3.7  桩头(橛子) 用毛竹等材料制作而成。长度2m~4m,直径15cm~25cm。每根浮绠和串缆两端各打1个桩头,流急浪大的海区串缆两端增加1个桩头。每台筏架四顶端各打2个桩头,流急浪大的海区每顶端可增加1个桩头。 4.3.8  浮子(浮漂) 常使用的有泡沫浮子和塑料浮子。泡沫浮子外套用粗网衣,塑料浮子具有2个扣鼻,系于浮绠上。一台浮绠可用浮子20个~50个。 4.3.9  网片与扎绳 宜用聚乙烯材料,网目根据贝苗大小而定。 4.4  养殖区布局 划分海区,每公顷为一个养殖单位。留出航道,区与区之间成“田”字型,区间距离15m~35m。浮筏与主潮流或主风方向成5°~10°角排列,养殖实际利用面积占水域面积的15%~20%。 4.5  苗种挂养 4.5.1  苗种 应符合DB/T 472.1的要求。 4.5.2  包苗 将苗种从附苗器上扒下,先铺上网片 ,把搓散的苗种均匀地散放其上,再放上养成绳包紧缝实。拆网时间视贝苗大小和水温等情况而定,9月份~10月份,1d~5d可拆除网片。 4.5.3  包苗密度 包苗密度以700个/m~1000个/m为宜。 4.5.4  挂养 包好苗的养成绳,应及时挂养到海上。浮筏行距3.5m~4m,吊绳间距50cm~70 cm。 4.6  日常管理 4.6.1  巡查 经常下海巡查,检查养殖筏架的牢固和苗种的生长情况,调节浮绠、大桁、串缆和橛缆松紧均匀,保持受力平衡,对拨桩、断绳及时补救。 4.6.2  调节养殖水层 养成前期,少挂浮子,适当下降水层,减少其它生物的附着。养成中后期,根据生长情况,及时增补浮子。 4.6.3  清除敌害 捕捉清除肉食性腹足类,惊吓或诱捕肉食性鱼、蟹类,刷洗清除附着生物等。 4.6.4  防台 台风来临前,做好加固、转移等工作,亦可采取减浮、吊球、压石等方法,将浮筏下沉,待台风过后,再重新安置。 4.6.5  应急处置 当毗连或养殖海区有赤潮或溢油等突发事件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贻贝受到污染。如果贻贝已经受到污染,应就地销毁,严禁上市。 5  收获 5月~10月,壳长6cm以上可收割。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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