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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
471.3-2004
无公害加州鲈鱼
第3部分:商品鱼质量要求
471.3
2004
公害
加州
鲈鱼
部分
商品
质量
要求
DB33/T ××××—××××
DB33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2004-03-04实施
2004-02-04发布
无公害加州鲈鱼
第3部分:商品鱼质量要求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large mouth boss (Micropterus salmoides)
Part3: Production quality standard
DB33/ 471.3—2004
浙江省地方标准
ICS 65.150
B 52
备案号:14974-2004
1
DB33/ 471.3—2004
前 言
加州鲈鱼学名大口黑鲈(Micropterus salmoides),是原产于北美洲的一种优质淡水肉食性鱼类,具有生长迅速、育苗简便、肉质优良的特点,是浙江省名特优水产养殖主要品种之一。为进一步提高池塘养殖技术水平及产品质量,制订本标准。
DB33/ 471-2004《无公害加州鲈鱼》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 苗种繁育技术规范
——第2部分 池塘养殖技术规范
——第3部分 商品鱼质量要求
本部分为DB33/ 471-2004的第3部分。
本部分的3.3为强制性条款。
本部分由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湖州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湖州市菱湖陈邑加州鲈鱼生产合作社、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部分起草人:沈乃峰、周志金、叶占方、顾宽余。
I
无公害加州鲈鱼
第3部分:商品鱼质量要求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加州鲈鱼商品鱼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产品标志、包装及运输。
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加州鲈鱼活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4789.2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水产食品检验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8 食品中氟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9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5009.45 水产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93 食品中硒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23 食品中铬的测定方法
GB/T 18406.4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水产品安全要求
NY 5029 无公害食品 猪肉
NY 5051 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NY 5070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NY 5073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
SC/T 3303 冻烤鳗
SN/T 0197 出口肉中喹乙醇残留量的检验方法
SN 0206 出口活鳗鱼中噁喹酸残留量的检验方法
SN/T 0208 出口肉中十种磺胺残留量的检验方法
SN 0530 出口肉中呋喃唑酮残留量的检验方法
3 质量要求
3.1 规格
上市商品鱼规格达到400g/尾或以上。
3.2 感官指标
体色浅黄色,体型正常,体表有光泽、无病斑,磷片完整无脱落,眼球透明饱满,鳃丝清晰,无异味,肌肉紧密有弹性。解剖后,内脏清晰无腐烂。
3.3 安全指标
3.3.1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GB/T 18406.4的规定要求,见表1。
表1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指 标
细菌总数,个/g
≤106
大肠菌群,个/100g
≤30
致病菌
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
李斯特氏菌
不得检出
副溶血性弧菌
不得检出
3.3.2 有害有毒物质限量
有害有毒物质限量应符合NY 5073的规定要求,见表2。
表2 有害有毒物质限量
项 目
指 标(mg/Kg)
汞(以Hg计)
≤1.0
甲基汞(以Hg计)
≤0.5
砷(以As计)
≤0.5
铅(以Pb计)
≤0.5
镉(以Cd计)
≤0.1
铜(以Cu计)
≤50
硒(以Se计)
≤1.0
氟(以F计)
≤2.0
铬(以Cr计)
≤2.0
甲醛
不得检出
六六六
≤2
滴滴涕
≤1
3.3.3 药物残留限量
药物残留限量应符合NY 5070的规定要求,见表3
表3 药物残留限量
药 物 类 别
指 标(μg/Kg)
抗生素类
金霉素
≤100
土霉素
≤100
四环素
≤100
氯霉素
不得检出
磺胺类及其增效剂
磺胺嘧啶
≤100(以总量计)
磺胺甲基嘧啶
磺胺二甲基嘧啶
磺胺甲噁唑
甲氧苄啶
≤50
喹诺酮类
噁喹酸
≤300
硝基呋喃类
呋喃唑酮
不得检出
其他
己烯雌酚
不得检出
喹乙醇
不得检出
4 检验方法
4.1 规格检验
用电子秤称重。
4.2 感官检验
在无异味和光线良好的环境下,将活鱼样品置于盛有清洁水的无毒容器中检验。
4.3 微生物检验
按GB/T 4789.20的规定执行。
4.4 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验
4.4.1 汞的测定
按GB/T 5009.17中的规定执行。
4.4.2 甲基汞的测定
按GB/T 5009.45中的规定执行。
4.4.3 砷的测定
按GB/T 5009.11中的规定执行。
4.4.4 铅的测定
按GB/T 5009.12中的规定执行。
4.4.5 镉的测定
按GB/T 5009.15中的规定执行。
4.4.6 铜的测定
按GB/T 5009.13中的规定执行。
4.4.7 硒的测定
按GB/T 5009.93中的规定执行。
4.4.8 氟的测定
按GB/T 5009.18中的规定执行。
4.4.9 铬的测定
按GB/T 5009.123的规定执行。
4.4.10 甲醛的测定
按NY 5073的规定执行。
4.4.11 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
按GB/T 5009.19的规定执行。
4.5 渔药残留检验
4.5.1 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的测定
金霉素测定按NY 5029的规定执行,土霉素、四环素按SC/T 3303的规定执行。
4.5.2 氯霉素的测定
氯霉素残留量筛选测定方法按NY 5070的规定执行,测定按NY 5029的规定执行。
4.5.3 磺胺类的测定
磺胺类中的磺胺甲基嘧啶、磺胺二甲基嘧啶的测定按SC/T 3303的规定执行,其它磺胺类按SN/T 0208的规定执行。
4.5.4 噁喹酸的测定
按SN 0206的规定执行。
4.5.5 呋喃唑酮的测定
按SN 0530的规定执行。
4.5.6 己烯雌酚的测定
按NY 5070的规定执行。
4.5.7 喹乙醇的测定
按SN/T 0197的规定执行。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规则
同一养殖场内,养殖时间、养殖模式基本相同的为一批。
5.2 抽样方法
采取随机抽样原则,按NY 5073标准的规定方法进行。
5.3 判定规则
活鱼所检测的各项指标均应符合标准要求。安全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则判定该项产品不合格。
6 产品标志
产品应标明类别、规格、生产单位、出池日期。
7 包装及运输
7.1 材料要求
包装材料及运输工具应洁净、无毒。
7.2 运输
活鱼运输宜用活鱼车、帆布桶和尼龙袋充氧运输,装运用水符合NY 505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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