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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1889.5-2007
杀灭进出口食品中有害微生物最低辐照剂量
第5部分:禾谷镰刀菌
1889.5
2007
杀灭
进出口
食品
有害
微生物
最低
辐照
剂量
部分
禾谷
镰刀
书书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犛 犖犜 杀灭进出口食品中有害微生物最低辐照剂量第部分:禾谷镰刀菌犕 犻 狀 犻 犿 犪 犾 犱 狅 狊 犲 犻 狀 犻 狉 狉 犪 犱 犻 犪 狋 犻 狅 狀狉 犲 狊 犻 狊 狋 犪 狀 犮 犲狅 狀犺 犪 狉 犿 犳 狌 犾犿 犻 犮 狉 狅 狅 狉 犵 犪 狀 犻 狊 犿犻 狀犲 狓 狆 狅 狉 狋 犪 狀 犱 犻 犿 狆 狅 狉 狋 犳 狅 狅 犱犘 犪 狉 狋:犉 狌 狊 犪 狉 犻 狌 犿犵 狉 犪 犿 犻 狀 犲 犪 狉 狌 犿 发布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 布版权所有 禁止翻制、电子传阅、发售书书书前言 杀灭进出口食品中有害微生物最低辐照剂量 共分为五个部分:第部分:串珠镰刀菌;第部分:寄生曲霉;第部分:赭曲霉;第部分:黄曲霉;第部分:禾谷镰刀菌。本部分为 的第部分。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利兵、周磊、栗建永、石雯、李秀平、刘勇生。本部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犛 犖犜 版权所有 禁止翻制、电子传阅、发售杀灭进出口食品中有害微生物最低辐照剂量第部分:禾谷镰刀菌范围 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辐照杀灭食品中禾谷镰刀菌的最低剂量。本部分适用于辐照杀灭进出口粮食中的禾谷镰刀菌,本标准不适用于杀灭辐照粮食中的仓储害虫。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 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食品辐照通用技术要求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 的本部分。最低辐照剂量犿 犻 狀 犻 犿 狌 犿犻 狉 狉 犪 犱 犻 犪 狋 犻 狅 狀犱 狅 狊 犲在食品辐照时,要达到某种辐照目的所需的最低剂量,即工艺剂量的下限值。辐照工艺剂量 犻 狉 狉 犪 犱 犻 犪 狋 犻 狅 狀狆 狉 狅 犮 犲 狊 狊 犻 狀 犵犱 狅 狊 犲在食品辐照中为了达到预期的工艺目的所需的吸收剂量范围,其下限值应大于最低有效剂量,上限值应小于最高耐受剂量。技术要求 辐照装置应符合 中 要求。辐照剂量限制:经 或 射线或电子加速器产生的低于 电子束照射,总体平均吸收剂量为 。照射原则:照射均匀,剂量可靠准确。检验方法以葡萄糖马铃薯琼脂()为培养基,检验经辐照后的食品无菌落生长。犛 犖犜 版权所有 禁止翻制、电子传阅、发售书书书犜犖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杀灭进出口食品中有害微生物最低辐照剂量第部分:禾谷镰刀菌 中 国 标 准 出 版 社 出 版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 号邮政编码:网址 电话: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开本 印张 字数千字 年月第一版 年月第一次印刷印数 书号:定价 元版权所有 禁止翻制、电子传阅、发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