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GBT
23384-2009
产品及零部件可回收利用标识
23384
2009
产品
零部件
可回收
利用
标识
GB/T23384-20093.7环保使用期限environment-friendly use period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不会发生外泄或突变,产品用户使用该产品不会对其人身、财产造成损害或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期限。4产品可回收利用标识及要求4.1产品可回收利用标识产品可回收利用标识图形标识出产品使用后不应随意丢弃,可单独回收,并标识产品可再生利用率指标以及环保使用期限,以供消费者、回收者、处理者参考。4.2标识图形要求4.2.1构成产品的零部件均质材料中不含有毒有害物质的产品,其可回收利用标识图形采用附录A中A.1规定的标识样式,可同比例缩放。图形中可标注可再生利用率指标。图1为示例,其中“R:80%”表示产品的可再生利用率指标。使用时替换为根据相关标准要求计算得到的可再生利用率指标的实际数值并取整数。标识颜色宜采用绿色,可根据情况适当选择。R:80%CVC图1不含有毒有害物质的产品可回收利用标识4.2.2按照相关标准要求的检测方法检测出构成产品的零部件均质材料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产品,其可回收利用标识图形采用附录A中A.2规定的标识样式,可同比例缩放。图形中标注可再生利用率指标和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并在产品说明书中对保证产品在环保使用期限内的使用条件、配套件特别标识等给予详细说明。图2为示例,其中“R:75%”表示产品的可再生利用率指标。使用时替换为根据相关标准要求计算得到的可再生利用率指标的实际数值并取整数。标识中间的数字宜替换为被标识产品的实际环保使用期限,单位为年,如果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以其他单位计算的,可将标识中间的数字后加注说明并替换为产品的实际环保使用期限(如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为100,则标识中间的数字替换为“100h”)。产品的生产日期即为产品环保使用期限的起始日期。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由制造商自行规定。标识颜色宜采用橙色,可根据情况适当选择。2GB/T23384一200910Reye:75%图2含有毒有害物质的产品可回收利用标识4.3标识规格生产者或进口者可根据产品及部件的大小选择适宜规格的标识,如果需要缩小或扩大标识,应遵守标识图给出的比例同等扩大或缩小。4.4标注要求4.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产品可按本标准要求标注产品可回收利用标识,生产者或进口者负责对产品标注标识,标识应清晰可见,且不宜损害产品的使用性能。4.4.2产品可回收利用标识可以选择直接标识在产品表面,或在其他标识中按第4章要求增加该标识,同时在产品说明书中予以说明。如果产品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5103)mm2,可以不在产品表面直接标注产品可回收利用标识,但应在产品说明书中予以注明。4.4.3产品可回收利用标识一般标注在产品明显处,尽量在外侧进行标注。受功能、外观设计等影响无法在明显处标注的,宜标注在消费者使用或者回收利用者拆解时可见的部位。4.4.4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产品除按照4.2.2要求标注外,宜同时在说明书中按照表1格式提供所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及是否超标的说明。标识使用的汉字和符号,其字体大小不得小于六号字表1有毒有害物质名称标注格式有毒有害物质零部件名称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其他O: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在该部件所有均质材料中的含量均在SJ/T11363规定的限量值要求以下。: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至少在该部件的某一均质材料中的含量超过SJ/T11363规定的限量值要求。注: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打“”的技术原因作进一步说明。4.4.5产品可回收利用标识宜使用规范的文字。4.4.6产品如由若干独立外包装部分构成,宜在主体部件上分别标识。如空调的室内机与室外机,台式计算机的主机与显示器宜分别标注产品可回收利用标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