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油料饼粕中水分及挥发物测定法GB10358一89ISO771一1977MethodfordeterminationofmoistureandvolatilemattercontentInoilseedresidues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771-1977《油料饼粕中水分及挥发物测定法》。1主肠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油料饼粕中水分及挥发物测定所用的仪器、分析步骤和结果计算。本标准适用干压榨法或浸出法从油料中提取油脂后,饼粕(复合产物除外)中水分及挥发物含量的测定。2引用标准GB10360油料饼粕扦样法3定义水分及挥发物:试样按规定的操作条件下测得的质量损失。水分及挥发物含量用质量百分率表示.4原理在大气压力下,置试样于103士2℃的烘箱中烘干,直至恒重。5仪器5.1分析天平。5.2粉碎机:易于清理,粉碎时不发热,水分、挥发物和含油量无明显变化.试样全部通过1mm筛。5.3筛:孔径为1mm,5.4平底铝盒:直径约5070mm,高约30mm,每平方厘米试样分布约为。.2g。也可用带磨口塞的玻璃器皿。5·5电热烘箱。5.6干操器:装有有效干燥剂。6步骤所有的称量均应精确到。001g,6.1试样的制备6.1.1按照GB10360的规定取样.6.1.2用大约1/20的试样清洗粉碎机,弃去粉碎物,然后粉碎其余试样,混合均匀,放入密闭容器中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988一12一31批准1989一09一01实施GB10358一896.2测定6.2.1在室温下打开铝盒盖,置于干燥器中至少30min,然后将铝盒连盖一起称重。6.2.2称约59试样放入已称量的铝盒中,使其均匀地分布于盒底,迅速称量。6,2.3将盛有试样的铝盒置于预先调节温度至103士2℃的电热烘箱中,打开盒盖,关上烘箱门。当温度回升到103℃时计时,2h后打开烘箱,盖上盒盖,然后将铝盒置于千燥器中冷却至室温,迅速称量。将铝盒再次移入电热烘箱中烘1h,冷却铝盒如前,并再次称量,直至两次连续称量之差小于或等于0.005g,同一试样进行两次测定.了结果计算7.1式中计算方法和公式水分及挥发物以占试样的质量百分率表示。水分及挥发物(%)-爪1一抓2爪1—仍0X100:,。一一铝盒质量,8a。—烘干前铝盒和试样质量,9;m2一一烘干后铝盒和试样质量,9。如果平行测定的结果符合允许差要求时,则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结果,否则,另取二份试样重新测定。如测定结果仍超过0.2,取四次测定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结果,要求这四次测定结果间的最大误差,不超过0.50o07.2允许差由同一分析者同时或者连续进行的两次测定结果之允许差不应超过0.2%0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粮食储运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商业部谷物油脂化学研究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聚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