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6783—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明胶2013-11-29发布2014-06-01实施GB6783—2013I前言本标准代替GB6783—1994《食品添加剂明胶》。本标准与GB6783—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删除了对明胶的分类,统一了明胶的指标要求;——删除了勃氏黏度、pH、等离子点、重金属的指标要求;——修改了透明度,更名为透射比,并修订了检测方法;——增加了过氧化物、铅的指标要求;——修改了砷、铬、二氧化硫的检测方法;——删除了对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的要求。GB6783—201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明胶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动物的骨、皮、筋、腱和鳞等为原料经适度水解所制得的食品添加剂明胶。2要求2.1原料要求2.1.1可以使用的原料:a)屠宰场、肉联厂、罐头厂、菜市场等提供的经检疫合格的新鲜牛、猪、羊和鱼等动物的皮、骨、筋、腱和鳞等;b)制革鞣制工艺前,剪切下的带毛边皮或剖下的内层皮;c)骨粒加工厂加工的清洁骨粒和自然风干的骨料。2.1.2禁止使用的原料:a)制革厂鞣制后的任何废料;b)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牛、猪、羊或鱼等动物的皮、骨、筋、腱和鳞等;c)经有害物处理过或使用苯等有机溶剂进行脱脂的动物的皮、骨、筋、腱和鳞等。2.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淡黄色至黄色取适量样品置于洁净透明的玻璃器皿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和状态状态固体状(如颗粒、片状、粉末等)气味无不适气味配制明胶溶液(2.5%),嗅其味2.3理化指标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要求检验方法水分,w/%≤14.0GB5009.3直接干燥法a凝冻强度(6.67%)/(Bloomg)≥50附录A中A.4灰分,w/%≤2.0GB5009.4b透射比/%波长/nm450≥30附录A中A.5620≥50GB6783—20132表2(续)项目指标要求检验方法水不溶物,w/%≤0.2附录A中A.6二氧化硫/(mg/kg)≤30附录A中A.7过氧化物/(mg/kg)≤10附录A中A.8总砷(As)/(mg/kg)≤1.0GB/T5009.11铬(Cr)/(mg/kg)≤2.0GB/T5009.123原子吸收石墨炉法c或附录A中A.9铅(Pb)/(mg/kg)≤1.5GB5009.12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a称样量为1.0g,精确至0.001g,干燥温度为105℃±2℃。b称样量为1g±0.1g,精确至0.001g。c为仲裁法。2.4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微生物指标项目指标要求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10000GB4789.2沙门氏菌不得检出GB4789.4大肠菌群/(MPN/g)≤3GB4789.3MPN计数法GB6783—20133附录A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