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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3200-2012
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体系表构建规范
3200
2012
检验
检疫
行业标准
体系
构建
规范
SN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 3200-2012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体系表构建规范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ng diagrams of professional standard system of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2012-10-23发布2013-05-01实施题1372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刮涂查真伪SN/T3200-201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诸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出人境检验检疫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际检验检狡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土要起草人:王伟、孔维真、张晓丽、商明磊、杨锡佺、王岩、米志刚、罗家煌、屈钧、张坤、侯建军、王美、何湘利、徐敦明、于立欣、顾胜军、陈方涛、李宾、田任超、张静。SN/T 3200-2012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体系表构建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体系表的构建原则、组成要素、结构形式、编码规则、表示格式及编制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休系表的编制、审查、更新和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3016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体系 professional standard-system of 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3.2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体系表 diagram of professional standard system of entry-exit inspection andquarantine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按相互关联程度和对应关系排列起来的图表。注: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体系表是显式表达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体系的构思、设想及整体规划的结构模型,也是编制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规划和计划的依据之。3.3基础标准basic standard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体系中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或包含一个特定领域的通用条款的标准。3.4专业通用标准specific trade general standard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体系中同时表达某一特定专业存在于若干种标准化对象间所共有的共性特征的标准。3.5门类通用标准distinguish general standard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体系中同时表达某一特定门类存在于若干种标准化对象间所共有的共性特征的标准。4构建原则4.1目标明确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体系表应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的总体要求、检验检疫1SN/T3200-2012工作职能及工作目标构建。4.2全面成套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体系表应全面满足检验检疫各领域、各过程、各环节的需求,其专业体系、分类体系和分项体系或子体系和子子体系应全面成套;标准明细表所列现有、应有和预计制定的标准应全面成套,确保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体系的系统整体性。4.3协调一致检验检疫行业体系表应与国家标准体系表相互协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体系及专业体系、分类体系和分项体系共同构成相互关联、相互补充、相互支撑、相互协调的有机统一的完整体系结构。4.4层次适当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体系表的层次结构应符合GB/T13016的规定,即列人标准明细表内的每一项标准都应安排在恰当的层次上。从一定范围内的若干个标准中提取共性特征并制定成共性标准。然后将此共性标准安排在标准体系内的被提取的若干个标准之上,这种提取出来的共性标准构成标准体系中的一个层次。基础标准宜安排在较高层次上,即扩大其通用范围以利于一定范围内的统一。应注意同一标准不要同时列人两个以上体系或子体系内,以避免同一标准由两个或以上部门重复制修订。应根据标准的特征和属性,恰当地将它们安排在不同的层次上。一般应尽量扩大标准的适用范围,或尽量安排在高层次上,即在大范围内协调统一的标准不应在数个小范围内各自制定,以达到体系组成尽量合理简化。4.5划分清楚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体系表内专业体系、分类体系和分项体系的划分,应根据专业或门类等检验检疫标准化活动性质的同一性来界定。4.6科学发展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体系表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修订,以及检验检疫工作目标、工作模式的变化而调整、更新、充实,确保先进性、适用性,并应具有前瞻性和可扩充性,成为一个动态的、开放的、可持续发展的体系表。5标准体系表组成5.1组成要素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体系表由标准体系结构图、标准明细表、标准统计表及编制说明构成。5.2组成内容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体系结构图可分为1个基础标准体系表和11个专业标准子体系表;各专业体系表由若干分类体系表和分项体系表构成,其组成单元是现有、应有和预计制定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在检验检疫行业标准11个专业标准子体系中,管理专业和其他10个专业按其汉语名称首字拼音字母顺序依次排列为:a)管理专业;2SN/T3200-2012b)包装与危险品专业;c)动物检疫专业;d)纺织产品检验专业;e)化矿金产品检验专业;)机电产品检验专业;g)鉴定专业;h)轻工产品检验专业;)食品化妆品检验专业;j)卫生检疫专业;k)植物检疫专业。6结构及编码规则6.1一般要求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体系结构图以层次结构的关系列出,标准体系结构图应是一个展示检验检疫标准体系全貌的树状图,由总结构方框图及若干个子方框图组成,每个方框应当编上图号,并按图号编制标准明细表,方框间用实线连接。6.2层次结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体系结构图一般分为四个层次:a)第一层次:基础标准类,即检验检疫行业通用标准类;b)第二层次:专业标准类(含专业通用标准类);c)第三层次:门类标准类(含门类通用标准类);d)第四层次:个性标准类。检验检疫行业恭础标准体系表与各专业标准体系表应是主从关系,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即适用于人多数专业的共性标准都应列人基础标准体系表。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体系表的层次结构图参见附录A。6.3编码规则6.3.1一般规则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体系表编码采用分段制标记规则。每段代码可单独使用,也可与相关段代码组配成标识申。注:段代码相互组配成标识串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第一层次以下的专业标准类、门类标准类和个性标准类可能出现的交叉情况,为多途径或多因素检索与统计提供必要条件。6.3.2层次编码6.3.2.1第一层次(基础标准类):由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段代码,第一位数字“1”表示第一层次,后两位数字表示扩展类目,其段代码为100;注:因暂无扩展类目,故其段代码为1006.3.2.2第二层次(专业标准类):由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段代码,第一位数字“2”表示第二层次,后两位数字表示相应的专业标准类,数字范围为0099。专业标准类的段代码规定见表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