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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56-2010
粮油机械
铸件通用技术条件
24856
2010
铸件
通用
技术
条件
ICS67.260X9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4856-2010粮油机械铸件通用技术条件Grain and oil machinery-General specifications of casting2010-06-30发布2011-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T24856-20106检验规则6.1组批6.1.1同一熔炼炉次浇注的铸件为一检验批。6.1.2由几个熔炉同时熔炼、倒人一个浇包内浇注的铸件为一检验批。6.1.3在原材料、工艺和质量稳定的情况下,在一个工作班次内连续熔炼浇注的同一牌号铸件为一检验批。6.2检验分类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3出厂检验6.3.1铸件出厂应进行逐件检验,检验合格方可出厂。6.3.2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4.1.4一4.1.6、4.2.14.2.4。6.4型式检验6.4.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一新产品投产时;一产品投产后,当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一连续生产一年时;一国家有关质量管理部门提出检验要求时。6.4.2型式检验采用随机抽样,抽样数为5%,但不少于2件。6.4.3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4.24.6。6.5判定规则6.5.1型式检验结果应符合第4章的规定6.5.2对任一件或任一项检验不合格,允许修复一次后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仍不符合规定,则判定为不合格。7标志、储存、包装及运输7.1标志7.1.1铸件应有炉次、批号、合金代号等。各种标志应清晰、醒目。7.1.2外包装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T191的规定执行。7.2储存俦件储存应按随行技术文件的要求执行。7.3包装及运输铸件检验合格后应作防护处理或包装;包装应在储存与运输期间防止铸件发生机械损伤和锈蚀。对于壁薄、体积大、搬运吊装过程易于受损的特殊铸件,应与用户协商运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