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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8824-2008
地理标志产品
盘锦大米
18824
2008
地理
标志
产品
盘锦
大米
GB/T18824-2008前言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狡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GB/T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本标准代替GB18824一2002原产地域产品盘锦大米。本标准与GB18824-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属性由强制性国家标准改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将标准名称改为地理标志产品盘锦大米:修改并提高了感官指标和加工质量指标中部分项目的指标水平;增加了净含量负偏差规定;-增加了加工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辽宁省盘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农业标准化监督与监测中心、辽宁省粮油检验监测所、辽宁省盘锦市农村经济发展局、辽宁省盐碱地利用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晓辉、张文学、张力华、杨继武、曹鹤、徐长兴、王洪田。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88242002。IGB/T18824-2008地理标志产品盘锦大米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盘锦大米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盘锦大米。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350稻谷GB2715粮食卫生标准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T5009.36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491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B/T5492粮食、油料检验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GB/T5494粮食、油料检验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GB/T5496粮食、油料检验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GB/T5497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GB/T5502粮食、油料检验米类加工精度检验法GB/T5503粮食、油料检验碎米检验法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15682稻米蒸煮试验品质评定GB/T15683稻米直链淀粉含量的测定GB/T17109粮食销售包装GB/T17891优质稻谷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粮食储备局(国粮储1997225号)国家粮食储备局粮食运输管理规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盘锦大米Panjin rice在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范围内,以滨海盐碱地的优质粳稻谷为原料,经加工精制而成的大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