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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9792.2-2020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环境要素
第2部分
:地表水和沉积物
地表水和沉积物
3979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39792.22020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环境要素 第 2 部分:地表水和沉积物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identification and assessment of environmental damageEnvironmental elements Part 2:Surface water and sediment (发布发布稿)稿)2020-12-29 发布 2021-01-01 实施 生 态 环 境 部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发 布 ICS 13.040.50 Z 64 GB/T 39792.22020 i 目 次 前 言.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工作程序.2 5 工作方案制定.3 6 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调查确认.6 7 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因果关系分析.12 8 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实物量化与恢复方案制定.14 9 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价值量化.18 10 鉴定评估报告编制.19 11 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恢复效果评估.19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常见地表水生态服务功能损害评估方法.21 附录 B(资料性附录)常用地表水生态环境修复和恢复技术适用条件与技术性能.27 GB/T 39792.22020 ii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保护地表水和沉积物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规范涉及地表水和沉积物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涉及地表水和沉积物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内容、程序、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附录 A 和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大学。本标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实施之前发生的生态环境损害的鉴定评估,继续参照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环办政法201667 号)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办法规2020290 号)开展,但该损害持续至本标准实施的除外。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GB/T 39792.22020 1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环境要素 第 2 部分:地表水和沉积物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涉及地表水和沉积物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因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导致的涉及地表水和沉积物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本标准不适用于核与辐射所导致的涉及地表水和沉积物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 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害性公示通则 GB 50286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 50707 河道整治设计规范 GB/T 14551 生物质量 六六六和滴滴涕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21678 渔业污染事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 GB/T 21814 工业废水的试验方法 鱼类急性毒性试验 GB/T 22234 基于 GHS 的化学品标签规范 GB/T 39791.1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和关键环节 第 1 部分:总纲 GB/T 39791.2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和关键环节 第 2 部分:损害调查 GB/T 39792.1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环境要素 第 1 部分:土壤和地下水 GB/T 39793.2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基础方法 第 2 部分:水污染虚拟治理成本法 HJ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 91.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 493 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 494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 HJ 495 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 589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HJ 630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 HJ 710.4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鸟类 HJ 710.6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两栖动物 HJ 710.7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内陆水域鱼类 HJ 710.8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淡水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 HJ 710.12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水生维管植物 GB/T 39792.22020 2 HJ 831 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制定技术指南 HJ 837 人体健康水质基准制定技术指南 HJ 838 湖泊营养物基准制定技术指南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Y/T 078 海洋生物质量监测技术规程 SC/T 9401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 SC/T 9402 淡水浮游生物调查技术规范 SL 386 水利工程边坡设计规范 DB43/T 432 淡水生物资源调查技术规范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核定细则(环应急202028 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环办2014118 号)污染死鱼调查方法(淡水)(农渔函199662 号)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地表水 surface water 存在于陆地表面各种形态的水体,主要包括各种河流(包括运河、渠道)、湖泊和水库,根据地表水管理现状,还包括淡水河口。3.2 沉积物 sediment 可以由地表水体携带、并最终沉着在水体底部,形成底泥状的任何物质。通常是黏土、泥沙、有机质及各种矿物的混合物,经过长时间物理、化学、生物等作用及水体传输而沉积于水体底部所形成。3.3 水功能区 water function zone 为满足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需求,根据水源的自然条件和开发利用现状,按照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依其主导功能划定范围并执行相应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域。3.4 地表水生态环境事件 surface water environmental incidents 指由于人类活动或各类突发事件引起污染物进入水环境,或由于非法捕捞、非法采砂、违规工程建设、侵占围垦、物种入侵等生态破坏,造成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质量下降、水生态服务功能减弱甚至丧失的事件。根据事件原因的不同分为水环境污染事件和水生态破坏事件。3.5 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 surface water environmental damage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地表水、沉积物等环境要素和水生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及上述要素构成的水生态功能退化和服务减少。4 工作程序 参照 GB/T 39791.1,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程序包括:GB/T 39792.22020 3 a)工作方案制定。掌握地表水和沉积物生态环境损害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征,确定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内容、范围和方法,编制鉴定评估工作方案。b)损害调查确认。开展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状况和水生态服务功能调查,必要时开展水文地貌调查,确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质量及水生态服务功能基线,判断地表水和沉积物生态环境是否受到损害,确定损害类型。c)因果关系分析。分析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行为与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及水生生物、水生态系统、水生态服务功能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可根据需要采用同源性分析、暴露评估等分析方法。d)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实物量化。筛选确定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的评估指标,对比评估指标现状与基线,确定污染物浓度、生物量、生物多样性、水生态服务功能等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的范围和程度,计算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实物量。e)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恢复方案确定。分析恢复受损地表水生态环境的可行性,基于等值原则,选用地表水、沉积物环境质量或水生态关键物种作为恢复目标,制定基本恢复方案,计算地表水和沉积物生态环境期间损害,制定补偿性恢复方案,筛选确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生态环境综合恢复方案。f)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价值量化。对于已经采取的污染清除活动,统计实际发生的费用;对于可以恢复的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估算恢复方案的实施费用;对于难以恢复的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计算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的价值量;对于已经自行恢复的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利用虚拟治理成本法计算损害数额。g)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编制。编制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意见)书,同时建立完整的鉴定评估工作档案。h)地表水生态环境恢复效果评估。定期跟踪地表水和沉积物生态环境的恢复情况,评估恢复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决定是否需要开展补充性恢复。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程序见图 1。5 工作方案制定 5.1 基本情况调查 5.1.1 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行为调查 对于一般水环境污染事件,了解水域及周边区域排污单位、纳污沟渠及农业面源等污染分布情况,分析或查明污染来源;对于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还应查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可能产生污染物的类型和性质等情况。对于水生态破坏事件,了解破坏事件性质、破坏方式、发生时间、地点等基本情况,查明破坏生态行为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持续时长、频次、破坏面积、破坏量等情况。GB/T 39792.22020 4 地表水和沉积物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委托基本情况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鉴定评估范围鉴定评估内容和方法同源性分析暴露评估损害程度量化(污染物浓度、生物量、生物多样性、生态服务功能)损害空间、时间范围量化因果关系分析损害实物量化工作方案制定恢复目标基本恢复方案评估报告编制 损害价值量化水文和水文地质调查生态服务功能调查污染现状调查基线水平调查损害调查确认鉴定评估方案损害确认因果关系验证评估指标选择损害可恢复补偿性恢复方案恢复效果评估恢复费用法编制地表水与沉积物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意见)书实际治理成本法损害不可恢复关联性分析环境资源价值评估法虚拟治理成本法已采取治理措施损害已自我恢复恢复时间 1年可实施补偿性恢复恢复时间1年跟踪监测,评估恢复效果是否达到恢复目标补充性恢复评估结束否是 图 1 鉴定评估程序 5.1.2 污染源调查 涉及排污单位的,应调查其生产工艺、生产原料和辅料、产品和副产品、副产物等使用或产生情况;主要产污节点及特征污染物、污染处理工艺、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等。对于排放污水的,应调查污水排放来源,点源应该标明监测点位名称、排放口的属性(总外排口、车间排口)、平面位置、排放方向、排放流量;非点源应该标明排放方式、去向(有组织汇集、无组织漫流等);调查外排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特别是特征污染物)、排放规律(稳定连续排放、周期性连续GB/T 39792.22020 5 排放、不规律连续排放、有规律间断排放、不规律间断排放等)、排水去向、排放量、污水处理工艺及处理设施运行情况;GB 8978 规定的第一类污染物是否在车间有处理设施或专门另设了污染物处理设施等。对于产生固体废物的,调查固体废物种类、形态、数量、属性;固体废物产生环节、产生形式,贮存及处置方式(露天堆存、专用危险废物库内堆存、渣棚内堆存);固体废物去向;尾矿库情况;防扬散、防雨、防洪、防渗漏、防流失等污染防治措施。5.1.3 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基本情况调查 掌握受污染或破坏水生态系统的自然环境(包括水文地貌、水环境质量)、生物要素和服务功能受损害的时间、方式、过程和影响范围等信息。对于水环境污染事件,了解污染物排放方式、时间、频率、去向、数量,特征污染物类别、浓度;污染物进入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生成的次生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