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634/635巧43.257.1水果和蔬菜产品pH值的测定方法GB10468一89Fruitandvegetableproducts-DeterminationofpH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1842-1975《水果和蔬菜产品pH值的测定》飞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果和蔬菜产品pH值的电位差法。适用于水果和蔬菜产品pH值的测定。2引用标准GB6857GB6858pH基准试剂pH基准试剂苯二甲酸氢钾酒石酸氢钾3试剂3.1新鲜蒸馏水或同等纯度的水:将水煮沸5^-10min,冷却后立即使用,且存放时间不应超过30min3.2pH标准缓冲溶液:制备方法按GB6857,GB6858中规定操作。4仪器pH测定装置:分度值0.02单位。在试验温度下用已知pH值的标准缓冲溶液进行校正。5样品的制备5.1液态产品和易过滤的产品〔例如:果(菜)汁、水果糖、浆、盐水、发酵的液体等〕:将试验样品充分混合均匀。5.2稠厚或半稠厚的产品和难以分离出液体的产品(例如:果酱、果冻、糖浆等):取一部分实验样品,在捣碎机中捣碎或在研钵中研磨,如果得到的样品仍较稠,则加入等量的水混匀。5.3冷冻产品取一部分实验样品解冻,除去核或籽腔硬壁后,根据情况按5.1条或5.2条方法制备5.4于产品:取一部分实验样品,切成小块,除去核或籽腔硬壁,将其置于烧杯中,加入2-3倍重量或更多些的水,以得到合适的稠度。在水浴中加热30min,然后在捣碎机中捣至均匀。5.5固相和液相明显分开的新鲜制品(例如:糖水水果、盐水蔬菜罐头产品):按5.2条方法制备。6分析步骤6.1仪器标准操作程序按仪器说明书进行。先将样品处理液和标准缓冲溶液调至同一温度,并将仪器温度补偿旋钮调至该温度上,如果仪器无温度校正系统,则只适合在25℃时进行测定。6.2样品测定在玻璃或塑料容器中加入样品处理液,使其容量足够浸没电极,用pH测定装置测定样品处理液,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989一03一06批准1989-10一01实施GB10468一89并记录pH值,精确至。.02单位同一制备样品至少进行两次测定。7分析结果的计算如能满足第8章的要求,取两次测定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准确到小数点后第二位8重复性对于同一操作者连续两次测定的结果之差不超过0.1单位,否则重新测定。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副食品局提出。本标准由北京市食品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兵、回九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