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4883.1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铯-137的测定2016-08-31发布2017-03-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GB14883.10—2016Ⅰ前言本标准代替GB14883.10—1994《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铯-137的测定》和SN0662—1997《出口水产品中铯放射性活度检验方法γ射线能谱法》。本标准与GB14883.10—1994和SN0662—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铯-137的测定”;———将GB14883.10—1994中的γ能谱测定法调整为第一法,并将SN0662—1997整合至此法;———为与GB14883系列标准统一,删除了SN0662—1997中关于抽样的规定;———将GB14883.10—1994中的磷钼酸铵法、亚铁氰化钴钾法调整为第二法和第三法;———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格式对文本进行了调整;———保留了GB14883.10—1994的附录A,将SN0662—1997的附录A调整为附录B。GB14883.10—201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铯-137的测定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中铯-137(137Cs)的测定。第一法γ能谱测定法2原理食品鲜样直接或经前处理后装入一定形状和体积的样品盒内,在γ能谱仪上测量样品中137Cs在661.6keV的γ射线特征峰全能峰净面积,与已知活度的标准放射源相比较,计算137Cs放射性活度浓度。当样品中有铯-134(134Cs)存在时,应用本法进行137Cs的测定。3试剂和材料137Cs放射性标准溶液:比活度为1000Bq/mL左右,经国家法定计量部门标定,并有法定认可单位签署的检验证书。4仪器和设备4.1低本底γ能谱仪系统低本底γ能谱仪系统应满足如下要求:a)探测器:同轴高纯锗或锗(锂)探测器。对60Co1332.5keVγ射线全能峰的能量分辨率小于3keV,相对效率高于15%。b)屏蔽体:主屏蔽体为等效铅当量不小于10cm,内衬原子序数由外而内逐渐递减的多层材料重金属屏蔽体。有条件时可采用反符合屏蔽。屏蔽体应使γ能谱仪积分本底应小于2.5计数/s(50keV~2500keV)。c)多道分析器:1024道以上。对于高纯锗γ能谱仪其道数应不少于8192道。4.2压样模具油压机或手工压样器,可参见GB14883.9附录A。4.3加盖样品盒ϕ75mm×h35mm、ϕ75mm×h50mm或ϕ75mm×h75mm圆柱形塑料样品盒。4.4能量刻度用γ放射源能量刻度用γ放射源应满足如下要求:GB14883.10—20162a)可采用一个发射多种已知能量γ射线的单核素或多核素放射源[如钴-60(60Co)、铕-152(152Eu)、铕-154(154Eu)、镭-226(226Ra)及其放射性子体、钍-232(232Th)及其放射性子体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