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0789一1996前言随着饮料工业的迅速发展,GB10789-89《软饮料的分类》标准中的技术内容已不能满足当前生产的需要,为此,根据近几年的发展形势进行了修改。在原有软饮料分为八大类基础上增加了茶饮料和特殊用途饮料两大类。另外本标准参照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有关标准、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的有关规定以及我国的具体情况,对原有八大类的内容也作了适当修改。从1998年9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10789-89,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清渠、姜永煌、龚玲娣、霍秀岩、冼雪芬。本标准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委托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软饮料的分类Gs10789一1996代替GB10789-89Classificationofsoftdrinks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软饮料(又称非酒精饮料)的类别、定义和种类。本标准适用于经包装的乙醇含量小于0.5%(m/V)的饮料制品。2分类原则按原料或产品的性状进行分类。3类别、定义和种类3.1碳酸饮料(品)(汽水)类carbonateddrinks3.1.1定义3.1.1.1在一定条件下充入二氧化碳气的制品。不包括由发酵法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气的饮料成品中二氧化碳气的含量(20C时体积倍数)不低于2.。倍3.1.2种类3.1.2.1果汁型fruitjuicetype原果汁含量不低于2.5%的碳酸饮料,如桔汁汽水、橙汁汽水、菠萝汁汽水或混合果汁汽水等3.1.2.2果味型fruitflavouredtype以果香型食用香精为主要赋香剂,原果汁含量低于2.5%的碳酸饮料,如桔子汽水、柠檬汽水等3.1.2.3可乐型colatype含有焦糖色、可乐香精或类似可乐果和水果香型的辛香、果香混合香型的碳酸饮料。无色可乐不含焦糖色。3.1.2.4低热量型low-calorietype以甜味剂全部或部分代替糖类的各型碳酸饮料和苏打水。成品热量低于75kJ/100mL,3.1.2.5其他型othertypes含有植物抽提物或非果香型的食用香精为赋香剂以及补充人体运动后失去的电介质、能量等的碳酸饮料,如姜汁汽水、沙示汽水、运动汽水等。3.2果汁(浆)及果汁饮料(品)类fruitjuices(pulps)anddrinks3.2.1定义用新鲜或冷藏水果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制品。3.2.2种类3.2.2.1果汁fruitjuicesa)采用机械方法将水果加工制成未经发酵但能发酵的汁液,具有原水果果肉的色泽、风味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一12一17批准1998一09一01实施GB10789一1996b)采用渗滤或浸取工艺提取水果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