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300;55.020一一C66蜀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9521.4-2004遇水放出易燃气体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Safetycodeforinspectionofhazardouspropertiesfordangerousgoodofsubstanceswhichincontactwithwateremitflammablegases2004-05-20发布2004-11-01实施本赞窗瞥臀撬唁臀篷瞥臀暴发布ww.bzfxw.coGB19521.4-2004曰J‘.日‘.月U青本标准第4章和第5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规章范本)(第13修订版)和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4修订版)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其有关技术与上述规章范本中一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按GB/T1.1-2000做编辑性修改。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危险品中心实验室。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天津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亚太地区危险品协会、江南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利兵、赵好力宝、刘绍从、郑群、李晶、胡新功。本标准为首次制定。ww.bzfxw.coGB19521.4-2004遇水放出易燃气体危险货物危险特性占/A-1/}月,/、占吮,闷令.,l.芯JYx二1二r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危险货物的要求、试验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遇水放气物质运输包装类别的判定。本标准不适用于发火物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9458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通则GB19521.3易燃气体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13修订版)3定义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13修订版)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遇水放出易燃气体危险货物substanceswhichincontactwithwateremitflammablegases是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要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4要求遇水放出易燃气体危险货物包装上铸印、印刷或粘贴的标记、标志和危险货物彩色标签应准确清晰,符合GB19458有关规定要求。5试验5.1试验项目见表la5.2试验样品数f不同试验项目的样品数量见表1a表1试验项目和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