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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9521.12-2004
有机过氧化物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
19521.12
2004
有机
过氧化物
危险
货物
特性
检验
安全
规范
I C S 1 3.3 0 0;5 5.0 2 0一一C 66毯羚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 1 9 5 21 1 2-2 0 0 4 有机过氧化物危险货物危险特性 检验安全规范 S a f e t y c o d e f o r i n s p e c t i o n o f h a z a r d o u s p r o p e r t i e s f o r d a n g e r o u s g o o d s o f o r g a n i c p e r o x i d e s2 0 0 4-0 5-2 0 发布2 0 0 4-1 1-0 1 实施 串 督冒 瞥 臀 瓣 譬 蓬 臀 臀 暴 发“G B 1 9 5 2 1.1 2-2 0 0 4 前言 本标准第 5 章和第 6 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与联合 国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 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 1 3 修订版)及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 4 修订版)的一致性程度 为非等效,其有关技术 内容与上述规章一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按 G B/T 1.1-2 4 0 0 做 了编辑性修改。本标准附录 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和附录 C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 A C/T C 2 5 1)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危险品中心实验室。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天津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亚太地区危险品协会、江南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利兵、李晶、李宁涛、孙书军、刘金风、曹丽静。本标准为首次制定。GB 1 9 5 21。1 2-2 0 0 4 ,旨 去n.汁 4育 1卜 刀 侧 阮 峨 鱼 M 4.4 七 月 而 破鱼 别 5排土。阴 月 心 注 乳 礼 秘 厄 阿 员 秘 厄 阿 将 I生 山 人,I&r 4 I&占 代,心 闷 .1,苦 习工 匕人 二 A/6#匕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过氧化物危险货物的分类、要求、试验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有机过氧化物危险货物危险特性及适用包装类别的检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 B/T 4 4 7 2 化工产品密度、相对密度测定通则 G B 1 9 4 5 5-2 0 0 4 民用爆炸品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 G B 1 9 4 5 8 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通则 I S O 3 6 7 9 色漆、清漆、石油和有关产品闪点的测定快速平衡法 联合 国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 1 3 修订版)联合国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4 修订版)3 术语和定义 联合国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 1 3 修订版)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过叙化物p e r o x i d e 含有氧基一O-O 一结构的氧化物。3.2 有机过权化物。r g a n i c p e r o x i d e s 一种有机物质,它含有两价的一O-O 一结构,可看作是过氧化物的衍生物,即其中一个或两个氢原子被有机原子团所取代。3.3 自加速分解温度s e l f-a c c e l e r a t i n g d e c o m p o s i t i o n t e m p e r a t u r e(S A D T)物质装在运输所用 的容器里可能发生 自 加速分解的最低环境温度。4 分类4.1 有机过氧化物的分类4.1.1 任何有机过氧化物都应考虑划人危险货物分类的5.2 项,除非有机过氧化物配制品含有:a)其有机过氧化物的有效氧质量分数不超过 1.0,而且过氧化氢质量分数不超过 1.0%,或者 b)其有机过氧化物的有效氧质量分数不超过0.5%,而且过氧化氢质量分数超过 1.0%,但不超 过 7.0%。4.1.2 有机过氧化物按其危险性程度分为七种类型,从 A型到 G型;有些类型再分成项别、类别和项GB 1 9 5 2 1 1 2-2 0 0 4制的号码顺序并不是危险程度的顺序。4.1.3 A型有机过氧化物 任何有机过氧化物配制品,如装在供运输的容器中时能起爆或迅速爆燃(见附录A出口框A).4.1.4 B型有机过氧化物 任何具有爆炸性质的有机过氧化物配制品,如装在供运输的容器中既不起爆也不迅速爆燃,但在该容器中可能发生热爆炸。这种有机过氧化物装在容器中的数量最高可达2 5 k g,但为了排除在包件中起爆或爆燃而需要把最高数量限制在较低数量者除外(见附录A出口框B),4.1.5 C型有机过叙化物 任何具有爆炸性质的有机过氧化物配制品,如装在供运输的容器(最多 5 0 k g)内不可能起爆或迅速爆燃或发生热爆炸(见附录A出口框C)o4.1.6 D型有机过妞化物4.1.6.1 如果在试验室试验中,部分起爆,不迅速爆燃,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不显示任何激烈效应。4.1.6.2 如果在试验室试验中,根本不起爆,缓慢爆燃,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不显示激烈效应。4.1.6.3 如果在试验室试验中,根本不起爆,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显示中等效应可以接受装在净重不超过 5 0 k g的包装中运输(见附录A出口框D)o4.1.7 E型有机过叙化物 任何有机过氧化物配制品,如在试验室试验中,既不起爆也不爆燃,在封闭条件下加热 时只显示微弱效应或无效应(见附录A出口 框E)o4.1.8 F型有机过氧化物 任何有机过氧化物配制品,如在试验室试验中,既不在空化状态下起爆也不爆燃,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只显示微弱效应或无效应,以及爆炸力弱或无爆炸力(附录A出口框F)。包装的附加要求按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 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1 3 修订版))4.1.7 和4.2.1.1 2 04.1.9 G型有机过权化物4.1.9.1 任何有机过氧化物配制品,在试验室试验中即不在空化状态下起爆也不爆燃,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不显示任何效应,以及没有任何爆炸力,应免予被划人 5.2 项,但配制品必须是热稳定的(5 0 k g包装的自 加速分解温度为6 0 或更高),液体配制品须用A型稀释剂退敏(附录A出口框D),4.1.9.2 如果配制品不是热稳定的,或者 A稀释剂以外的稀释剂退敏,配制品应定 F型有机过氧化物。4.1.1 0 非有机过氧化物配制品 其有机过氧化物的有效氧质量分数不超过1.0,而且过氧化氢质量分数不超过 1.0%;或其有机过氧化物的有效氧质量分数不超过。.5%,而且过氧化氢质量分数超过1.0,但不超过7.0%.5 要求5.1 有机过氧化物危险货物危险特性试验应按附录 A 的判别流程进行,试验顺序是试验系列 E,H,F,C,然后是A。试验系列B,D和G的包件试验只有在试验系列 A,C和E的相应试验的结果表明有此需要时才进行。5.2 温度控制要求:5.2.1 下列有机过氧化物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控制温度:a)自加速分解温度(S A D T)不大于5 0 的B型和C型有机过氧化物。b)S A D T不大于5 0*C,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显示中等效应或S A D T不大于4 5 0C,在封闭条件下 加热时显示微弱或无效应的 D型有机过氧化物。c)S A D T不大于 4 5 的 E型和 F型有机过氧化物。5.2.2 确定 自加速分解 温度需进行试验 H,选择 的试验应 以能代表待运包件 的大小和材料 的方式 GB 1 9 5 21 1 2-2 0 0 4进行。5.3 有机过氧化物危险货物包装上铸印、印刷或粘帖的标记、标志和危险货物彩色标签应准确清晰,符合G B 1 9 4 5 8 有关规定要求。6 试验6.1 一般性能检测6.1.1 有机过氧化物配制品的有效氧质量分数()按下列公式(1)计算:,、一I n、X c 八 ,w()1 6X If 二 二 二 二 )X 1 0 0 (1)刀之 式中:。有效含氧的质量分数;n i 有机过氧化物 1 每个分子的过氧基数 目;C i 有机过氧化物 1 的浓度;Mi有机过氧化物 1 的分子量。6.1.2 密度的测定 见 G B/T 4 4 7 2。6.1.3 闭 口闪点的测定 见 I S O 3 6 7 9。6.2 预备试验6.2.1 试验项目 用较少的样品进行小规模试验来确定物质的稳定性和敏感性;它包括确定物质对机械刺激(撞击和摩擦)以及对热和火焰 的敏感性。6.2.2 试验类型 用四类小规模试验做初步安全评估:a)落锤试验,用于确定对撞击的敏感性;b)摩擦或撞击摩擦试验,用于确定对摩擦的敏感性;C)确定热稳定性和放热能的试验;d)确定点火效应 的试验。6.2.3 试验方法见 G B 1 9 4 5 5-2 0 0 4 06.3 分类试验6.3.1 试验系列 A6.3.1.1 检验项 目 有机过氧化物是否传播爆炸问题的实验室试验。6.3.1.2 试验准备 对于有机过氧化物,可以将一个确定爆炸力的试验(试验 F)同确定在封 闭条件下加热的效应 的两个试验一起使用作为评估传播爆炸能力的甄别程序。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即不需要进行系列 A试验:a)爆炸力试验得到的结果是“无”;b)试验E.2 和试验 E.1 得到的结果是“无”或“微弱”。6.3.1.2.1 对于装在包件 中运输(中型散货箱除外),如果甄别程序表明不需要进行系列 A试验,附录A方框 1 问题的答案即为“否”。6.3.1.2.2 如果物质考虑用罐式集装箱或中型散箱运输或予 以豁免,那 么需要进行系列 A试验,除非对浓度较高、物理状态相同的物质配制品进行 的系列 A试验得到的结果是“否”。GB 1 9 5 2 1 1 2-2 0 0 46.3.1.2.3 在试验进行前必须测定待测物质的相对密度(如果固体的相对密度可直接通过测量钢管的体积和试样的重量来确定)。6.3.1.2.4 如果混合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分离,进行试验时应使引爆器与潜在爆炸性最大的部分接 触。6.3.1.2.5 试验应在环境温度下进行,除非物质将在它可能改变物理状态或密度的条件下运输。需要温度控制的有机过氧化物应当在其控制温度(如低于环境温度)下进行试验。6.3.1.2.6 在进行这些试验前应当先进行预备试验。6.3.1.2.7 在试验中使用新的一批钢管时,须进行校准试验,试验介质可用水(用于液体试验)和惰性有机固体(用于固体试验)以确定平均参考破裂长度。判断“否”“部分”标准应 当定为平均参考破裂长度的 1.5 倍。6.3.1.3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见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4 修订版)第2 1.4.4.2 条。6.3.1.4 试验方法 方法见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4 修订版)中第2 1.4.4 条。6.3.2 试验系列 B6.3.2.1 试验项 目 有机过氧化物在运输包件中能否传播爆炸问题 的试验。6.3.2.2 试验准备6.3.2.2.1 试验A的结论是“是”的物质需进行本试验。6.3.2.2.2 系列A试验应当适用于在其提交运输的条件和形式下的物质包装(不大于5 0 k g).6.3.2.2.3 在进行这些试验前应当先进行预备试验。6.3.2.3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见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4 修订版)第2 2.4.1.2 条。6.3.2.4 试验方法 方法见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4 修订版)中第2 2.4.1 条。6.3.3 试验系列 C6.3.3.1 试验项目 有机过氧化物在运输包件中是否迅速爆燃问题 的试验。6.3.3.2 试验准备 在进行这些试验前应当先进行预备试验。6.3.3.3 试验设备6.3.3.3.1 试验设备见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 4 修订版)第 2 3.4.1.2 条。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