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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2749-2005
三甲基吡嗪
2749
2005
甲基
I CS 7 1.1 0 0.6 0分类号:Y 4 1备案号:1 6 7 5 8-2 0 0 6q日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轻 口 巨行 业 标 准Q B/T 2 7 4 9 一2 0 0 5三 甲 基 毗 嗓T r i m e t h y l p y r a z i n e2 0 0 5-0 9-2 3 发布2 0 0 6-0 5-0 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Q B/T 2 7 4 9 一加0 5月 If舀 本标准技术要求与食品法典委员会(C A C)下属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 E C F A)制定的 三甲基毗啧(代号为J E C F A 7 7 4)一致。试验方法则 采用香料通用试验方法,该通用试验方法绝大部分采用I S O相关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 标准化技 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山东省滕州市悟通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香料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俊、徐易、金其璋。本标准首次发布。QB/T 2 7 4 9 一2 0 0 5三 甲 基 毗 嗓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三甲基毗嗦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对以 1,2 一 丙二胺和丁二酮为主要原料经化学合成制得的三甲基毗嗦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也适用于对食品添加剂三甲基毗嗦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 最新版 本。凡是不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 本标准。G B/T 1 1 5 3 9-1 9 8 9 精油 填充柱气相色谱分析 通用法 G B/T 1 1 5 4 0 单离及合成香料 相对密度的 测定 G B/T 1 4 4 5 4.2 香料 香气评定法 G B/T 1 4 4 5 4.4 香料折光指数的测定3 产品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相对分子质量 化学名称:三甲基毗嗦 分子式:C 7 Hi o N 2 结构式:N,H 3 C 可 一 C H 3r 火 _ 子卉一C H3相对分子质量:1 2 2.1 7(按 1 9 8 7 年国际原子量)4 要求4.1 色状:无色至淡黄色液体。4.2 香气:具有烤坚果、焙土豆香气。4.3 相对密度(2 5 0C/2 5 0C):0.9 6 0-0.9 9 0.4.4 折射率(2 0 0C):1.5 0 0 0 -1.5 0 9 0 04.5 含量(G C.%):-,9 8.0.5 试验方法5.1 色状的检定 将试样置于比色管内,用目测法观察。5.2 香气的评定 按 G B/T 1 4 4 5 4.2的规定。当国家主管部门无法提供标准样品时,应由企业技术、质检部门和/或Q B/T 2 7 4 9 一2 0 0 5 顾客共同确定标样53 相对密度的 测定 按 G B/T 1 1 5 4 0的规定5.4 折射率的测定 按 G B/丁1 4 4 5 4.4的规定5.5 含量的测定5.5.1 仪器 a)色谱仪、记录仪和微处理机 按G B/T 1 1 5 3 9-1 9 8 9 中 第5 章的规定。b)相 镇充#1:长2 m-3 m,内径3 m m 4 mmo 固 定相P E G-2 0 M.5%-1 0%涂于C h r o m o s o r b W A W D MC S(6 0-8 0)目 上。c)检测器 氢火焰离 f 化检测器。5.52 操作条件 a)温度 色谱炉:线性程序升温从8 0 C-2 4 0 C,速率5 C/m i n.进样口:2 5 0 1C.检测器:2 5 0 0 C b)载气流速 氮气2 0 m L/mi n-MmL/m i n c)测定方法 面 积归 化法 按G B/T 1 1 5 3 9-1 9 8 9 中1 0.4 指定方法测定三甲 基毗啧含 量。5.5.3 重复性及结果表示 按G B/丁1 1 5 3 9 一1 9 8 9 中1 1.4 规定 进行,应符合要求。甲基毗III典型气相色谱图(面积归一化法)见附录 A(资料性附录)6 检验规则6.1 二甲 墓毗嗓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负 责检验,生产 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 要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髦合格证书。色状、香气、含量为出厂检验项目,而相对密度、折射率为型式检验项目,每季度检验一次6.2 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 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 产品质量是否符 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作 一 次验收,不同 批号分别验收。6.3 取样方法:每批的包装单位 1-2 个,全抽;3-1 0 0 个抽取 2 个;1 0 0 个以上增加部分再抽取 3%0用取样器从侮个包装单位中均匀抽取试样 5 0 m L-1 0 0 mL,将所抽取的试样全部置于混样器内充分混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密闭 的惰性容器中,避光保存。容 器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6.4 如验收结果中有 一 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会同生产厂重新加倍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果仍有指标不合格,则 该批产品不能验收6.5 当 供需双方 对产品质Vi“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由 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7.1 标志QB/T 2 7 4 9 一2 0 0 5 产品包装外应注明:产品 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商标、批号、净含量、生产日 期和保质期、许可证号及本标准编号。订货单位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7.2 包装 三甲基毗臻应装于清洁无杂味的 铝瓶、食品级塑料瓶或玻璃瓶内,或按用户要求包装。7.3 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止 日晒雨淋,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7.4 贝 亡 存 本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避免杂气污染,远离火源。75 保质期 在符合规定的贮运条件、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本产品保质期为一年。QB/T 2 7 4 9 一2 0 0 5 附录A (资料性附录)三甲基毗嗓典型气相色谱图 (面积归一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