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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2608-2003
漂白硫酸盐竹浆
2608
2003
漂白
硫酸盐
竹浆
I CS 8 5.0 4 0分类号:Y3 1备案号:1 3 1 4 6-2 0 0 4q8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轻 二 仁行 业 标 准Q B/T 2 6 0 8 一2 0 0 3漂 白 硫 酸 盐 竹 浆B l e a c h e d s u l p h a t e b a m b o o p u l p2 0 0 3-1 2-1 1 发布2 0 0 4-0 5-0 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Q B/T 2 6 0 8 一2 0 0 3P it舌本标准由中国轻T业联合会提出。本标 准由 全国 造纸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造纸工业研究设计院、雅安中竹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建胜、苏乾森、张思荣、邓嘉琳、谢庆、罗正浩、张重一。本标准首次发布。Q B/T 2 6 0 8-2 0 0 3漂白硫酸盐竹浆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漂白硫酸盐竹浆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制造各种纸和纸板用的漂白硫酸盐竹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通过本标准的引 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 期的引 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 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 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 这些文件的 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 期的 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G B/T 4 5 1.1 纸和纸板尺寸及偏斜度的测定 G B/T 7 4 0 纸浆试样的采取 G B/T 1 5 4 8 纸浆粘度的 测定 G B/T 2 8 2 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又 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 B/T 8 9 4 0.2 纸浆亮度(白度)试样的制备 G B/T 8 9 4 4.1 纸浆 成 批销售质量的测定法 第一部 分:浆板浆包 G B/T 1 0 7 3 9 纸、纸板和纸浆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 件 G B/T 1 0 7 4 0 纸浆尘埃和纤维束的测定 Q B/T 3 7 0 2 实 验室打 浆瓦 利(V a l le y)打浆机法 Q B/T 3 7 0 3 纸浆实验 室纸页的制备 常规纸页成型 器法 Q B/T 3 7 0 4 纸浆实 验室纸页 物理性能的测定法3 产品分类 漂白 硫 酸盐竹浆按质量水平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三个等级。4 要求4.1 漂白 硫酸盐竹浆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 的规定。4.2 漂白 硫酸盐竹浆为 平板浆板,其 浆板尺寸为7 2 0 m m X 8 8 0 m m或6 0 0 m m X 8 0 0 m m。尺寸 偏差 应不超过士5 m m:偏斜度应 不超过5 m m。也可按 合同 规定,生 产其他尺寸的 浆板。Q B/T 2 6 0 8 一2 0 0 3表 1指标名称单位规定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机 械 强 度 在打浆度为4 5 0 S R,抄片定 量为6 0 留 时时 抗 张 指 数)耐 破 指 数)撕 裂 指 数)N.m/gk P a-m 2/gm N m 2/g5 5.05.08.55 0,04.06.04 0.03.55.5白度(亮度)多%8 78 07 5粘度)mL/g6 5 05 0 04 0 0尘 埃 度 (0.3-1.0)m m,(1.0-4.0)m m 4.O mm 2 尘埃m mz/5 0 0 8 2 5 2 0不 许 有 5 0 4 0不 许 有 7 5 80不 许 有交货水分日共%2 0.0计 算 水 分%1 0.0a交货水分也可符合订 货合同 的规定。试验方法5.1 试样的 采取 和检验按G B/T 7 4 0 和G B/T 1 0 7 3 9 进行。5.2 竹浆的解离和 打浆按Q B/T 3 7 0 2 中 的木浆条件进行。5.3 竹浆的纸页 制备 按Q B/T 3 7 0 3 进行。5.4 竹浆纸页物理 性能的 测定按Q B/T 3 7 0 4 进行。5.5 白 度的测定按G B/T 8 9 4 0.2 进行。5.6 粘度的测定按G B/T 1 5 4 8 进行。5.7 尘埃度的测定按 G B/T 1 0 7 4 0 进行。5.8 水分的测定按G B/T 8 9 4 4.1 进行。5.9 浆板尺寸的测定按 G B/T 4 5 1.1 进行。6 检验规则6.1 生 产厂 应保证生产的产品符合本标 准规定,每件竹浆交货时应按产品等级、净重、生产日 期及编号填写产品合格证6.2 以一次交货数量为一批,样本单位为件。交收检验应按G B/T 2 8 2 8进行,抽样方案及合格质量水平等应按表2 进行,产品成 批销售质量的 测定应按G B/T 8 9 4 4.1 进行。QB/T 2 6 0 8 一2 0 0 3表 2批量(件)正常检查二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S-3不合格分类样本大小B类不合格品 AQ L=4.0 A,R,C类不合格品 A Q L=6.5 A R eB类不合格C类不合格延 1 5 030 10 1抗张指数耐破指数撕裂指数粘度白度尘埃度交货水分:。;。);巧 1-32 0 0:。,6);:6.3 竹浆机械强度、粘度、尘埃度、白 度用所抽样本的混 合试样进行测定,若不合格应再次进行测定,如仍不合格,则判为批不合格。6.4 需方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检验产品,如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到货后的两个月内通知供方共同复验。若复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判为批合格,由需方负责处理;若复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判为 批不 合格,由 供方负责处理。6.5 产品交付重量误差在 1%以内。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 每件竹浆的 外包装 应明显 标出 产品 名称、商标、编号、风干重、等级、检验员、生产日 期及生产企业名称等,以示识别。7.2 包装7.2.1 竹 浆包装为 平板浆包,每件浆包的 重量应不大于2 2 0 k g 或符 合合同 规定。若用同类浆板包装竹浆时,其包装的包皮重量应计入净重之内;若用低于本标准的浆板包装竹浆时,其包装的包皮重量应不计入净重之内7.2.2每 件 竹 浆 应 用1 5 0 g/时 2 0 0 g/衬的 包 装 纸 或 浆 板 至少 包 装 一 层,并 用 不 小 于1 2 号 的 铁 丝 按“#”字 形捆紧。7.3 运输7.3.1 运输时应使用有篷 而洁净的 运输 L 具,也可使用无篷车厢运输,但应用苫 布盖好,以防雨雪 淋湿 成品。7.3.2 在搬运和堆垛时,不应将浆包从高处扔下。7.4 贮存 浆包应妥善保管,严防雨、雪和地面N气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