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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1981-1994 露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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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1981-1994 露酒 1981 1994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Q B/T 1 9 8 1 一9 4露酒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露酒的术语、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 酒基,以食用动植物、食品添加剂作为呈香、呈味、呈色物质,按一定生产工艺加工而成,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2 引用标准G B 1 9 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 B 2 7 5 7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G B 2 7 5 8 发酵酒卫生标准G B 4 7 8 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 B 4 7 8 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G B 5 0 0 9.4 8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 B 1 0 3 4 4 饮料酒标签标准Q B/T 1 3 2 6.2 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 感官评定方法G B/T 1 5 0 3 8 葡萄酒、果酒通用试验方法3 术语3.3露酒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G B 1 0 3 4 3)为酒基,以食用动植物、食品添加剂作为呈香、呈味、呈色,按一定生产工艺加工而成,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浸泡以蒸馏酒、发酵酒、食用酒精(G B 1 0 3 4 3)或水浸演呈香、呈味、呈色物质的过程称为浸泡。复蒸馏在蒸馏酒或食用酒精(G B 1 0 3 4 3)中,加人呈香、呈味的物质,进行再次燕馏的过程称为复燕馏。1质23.物34 产品分类4.1 按生产工艺分为两类:直接浸泡、复蒸馏。4.2 按香源物质分为三类:植物、动物、动植物混合。5 技术要求5.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 9 9 4 一 0 7 一 1 3 批准1 9 9 5 一 0 3 一 0 1 实施Q B/T 1 9 9 1 一9 4表 1分类直接浸泡类复熬馏类植物动物动植物混合色泽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无色或微黄澄清度橙清透明。无沉淀及悬浮物香气 具有相应的植物香和酒香,诸香和谐纯正 具有相应的动物脂香和酒香,诸香和谐 具有动植物香和酒香,诸香和谐 具有本类型酒应有的香气,诸香和谐纯正滋味醉和,舒顺谐调,酒体完整风格具有本品的独特风格 注:1 2 个月以 上的瓶装产品酒允许出现少量的沉淀。5.2 理化要求 理化要隶应符合&2 规宁表 2项目指标允许差酒精度 2 0 c,%(V/V)(4 5.0士 1.0滴定酸(以乙 酸计),9 八(6.0总 糖(以 葡萄糖计),g/L簇2 0 0.0士2 0 注:允许差表示,在指标要求的范围内所允许的误差。5.3 卫生要求 按G B 2 7 5 7 规定执行。酒精度(V/V)镬2 0%的产品,须增加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的要求,按G B 2 7 5 8 规定执行。6 试验方法6.1 感官试验方法 按Q B/T 1 3 2 6.2 规定的方法检验。6.2 理化要求试验方法 酒精度、滴定酸、总糖按G B/T 1 5 0 3 8 规定的方法执行。6,3 卫生要求试验方法 卫生要求的甲 醇、杂醇油、铅、锰按G B 5 0 0 9.4 8 执行。菌落总数按G B 4 7 8 9.2 执行,大肠菌群按G B 4 7 8 9.3 执行。7 检验规则了.1 不合格分类 A类不合格:卫生指标、感官指标、标签标志。B 类不合格:理化指标、净容量偏差。7.2 组批 生产厂每次勾兑、调配、包装出厂质量相同的产品即为一批。31 0Q B/T 1 9 8 1 一9 47.3 抽样7.3.1 按表3 规定的抽祥方案抽取样本,样本以瓶为单位。表 3 抽样方案5 0 0 m L/瓶时为土2%;5 0 0 m L/瓶以下(含5 0 0 m L/瓶),1 2 5 m L/瓶以上时为士3%;1 2 5 m L/瓶时为士5%,8.3 运输、贮存8.3.1 成品酒,适宜在 5-3 5 C温度条件下运输、贮存。8.3.2 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保持厂 地清洁、干燥、通风良 好,严防日 光直射,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不能接触和靠近有腐蚀性或易于发霉、发潮的物品,严禁与有毒物品堆放在一起。8.3.3 在上述条件下运输和贮存的瓶装产品酒,其保质期不得低于1 2 个月。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 共和国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技术归口。本标准由山西杏花村汾酒厂、哈尔滨中国酿酒厂、湖北园林青酒厂、广东阳春县酒厂、四川省白酒协会、河南开封市第二酒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琪、康健、徐晓曦、朱眠,参加起草人王秋芳、白镇江、周怡庭、袁建成、严明、黄书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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