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23年第4期·86·承认的两种形态:重审黑格尔法权体系的规范性基础*马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文史教研部,北京100091)摘要:以艾伦·伍德为代表的当代英美学者对黑格尔哲学持一种去形而上学的解读立场,在德国古典哲学内部发现了一条奠基于费希特并完成于黑格尔的完整的“承认”理论。本文基于黑格尔文本,揭示出伍德等人以“承认”作为黑格尔法权体系规范性基础的悖谬之处,即颠倒了黑格尔在抽象法权中关于个体性和社会性之关系的论述、无法合理解释占有的偶然性以及证明相互承认的内容和目的。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黑格尔哲学中事实上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承认形态:第一种出现在现象学中受制于自然意识的承认关系,它是主奴之间通过奴役或胁迫所构成的一种不充分的承认形态,双方无法在此基础上创造平等的主体间交往秩序;第二种是抽象法权中从个体意志出发,通过对私有财产的占有所暗含的承认关系,它是一种在平等和理性的基础上所构成的充分的相互承认,并最终在契约中得到现实的实现。关键词:承认;占有;抽象法权;规范性中图分类号:B516.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0681(2023)04-086-009作者简介:马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文史教研部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德国哲学和政治哲学。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的“抽象法”这一标题下讨论了所有权、契约和不法三个不同的环节。他认为,人们为取得对物的占有,不仅需要占有此物的意愿,还要使占有的具体形式显示出来。这种人与物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暗含着一条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那就是对物的占有包含着他人的承认,理性主体彼此承认对方是自由的,并拥有占有物的权利。通过这种承认,双方彼此建立了某种“身份”,使得整个共同体处于一个安全和有序的环境中。黑格尔关于占有蕴含承认的学说影响了当代英美黑格尔学者。在西普(L.Siep)和霍耐特(AxelHonneth)的影响下,大多数当代英美学者在对黑格尔规范性理论的解读中,都把“承认”作为其法权体系规范性理论的基础。他们聚焦于《精神现象学》第四章中关于主奴关系的讨论,在那里,主人和奴隶的生存建立在相互承认之上。将之扩展到黑格尔的法权体系,个人的权利之所以具有正当性和合法性,也因其建基于相互承认的基础上。从这里可以看出,当这些英美学者秉持对黑收稿日期:2022-10-12*基金项目:2022年度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校(院)级科研项目“制度性规范的哲学分析与反思”(2022QN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