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83.180分类号:G39备案号:16405-2005q8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口巨行业标准QB/T1996一2005代替QB/T1996一1994骨胶Boneglue2005-07-26发布2006-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QB/T1996一2005月q舀本标准是对QB/T19%一1994《骨胶》的修订。本标准与QB/T1996-1994相比主要修改如下:—取消了对骨胶的分类:—测试时不再考虑试样本身的含水量;—调整了部分技术指标;—将胶冻强度更名为凝冻强度,删除了凝冻浓度的测定,修改了凝冻强度、灰分等的测定方法;—修改了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国日用化学工业协会明胶分会归口。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三胶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北京)负责起草,上海双凤骨明胶有限公司、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起草。本标准于1981年首次发布,1994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原中国轻工总会发布的轻工行业标准QB/T1996-1994《骨胶》。QB/T1996一2005骨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骨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动物骨为原料制成的工业用骨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6783-1994食品添加剂明胶要求3.1生产工艺要求骨胶中不应加入可提高豁度的化学品3.2感官要求3.2.1产品为浅黄色到黄棕色、半透明微带光泽的球状颗粒,无发霉发臭现象。3.2.2新配制的胶液不应有腐败气味,成品胶不应有发霉现象和肉眼可见的机械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项目指标要求水分/%(质量分数)提15.5勃氏翻度(12.5%溶液)/(mPa-s)3.0凝冻强度(12.5%溶液)八Bloomg))120灰分/%(质量分数)(3.0氯化物/%(质量分数)〔0.60pH(1%溶液)5.5-7.04试验方法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或相当纯度的水。测定中所需溶液除特别注明外均为水溶液,其浓度以质量分数表示。测试时,不考虑试样本身的含水量。4.1水分4.1.1原理将骨胶在105℃烘至恒重,根据质量的减少计算骨胶的含水量QB/T1996一20054.1.2仪器4.1.2.1玻璃制扁形称量瓶或铝盒或不锈钢盒。4.1.2.2干燥箱:可控温度在(105士2)℃。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