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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2544-2002
香豆素
2544
2002
I CS 7 1.1 0 0.6 0分类号 Y4 1备案号:1 0 8 4 9-2 0 0 2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轻 口 巳 行 业 标 准Q B/T 2 5 4 4 一 2 0 0 2代替Q B/T 3 7 6 1 一1 9 9 9香豆素Co u ma r i n2 0 0 2-0 9-2 1 发布2 0 0 2-1 2-0 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Q B/T 2 5 4 4 一2 0 0 2月 U吕 本标准是对原国 家标准 G B/T 8 7 9 8-1 9 8 8 香 豆素(该标准曾由国轻 行 1 9 9 9)1 1 2号文发 布转化标准编号为Q B/T 3 7 6 1 一1 9 9 9,内 容不变)的修订。本标准等效 采用美国 精油协会标准E O A N o.2 0 1 香豆素)a 本标准技术指标与美国精油协会标准 E O A N o.2 0 1 香豆素基本一致,检验方法则采用香料通用试验方法,该通用试验方法绝大部分为 等效采用I S O相关标准。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 上海香料研究所和 上海嘉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易、徐彩娟、毛海舫。本标准自 实施之日 起,同时代替原国 家轻工业局发布的轻_ _ 行业标准Q B/T 3 7 6 1-1 9 9 9 香豆素。QB/T 2 5 4 4 一2 0 0 2香豆素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香豆素的技术要 求、试验方法、检 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水杨醛和乙醉为原料经化学合成制得的香豆素。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 用而成为 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 期的 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 修订版均不适用于 本标 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 可使用这些 文件的 最新版本。凡是不 注日 期的引 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 适用于本 标准。G B/T 1 4 4 5 4.2-1 9 9 3 香料香气评定法 G B/T 1 4 4 5 4.3-1 9 9 3 香料 色泽检定 法 G B/T 1 4 4 5 7.1-1 9 9 3 单离及合成香 料乙 醇中 溶解度测定法 G B/T 1 4 4 5 7.3 一1 9 9 3 单离及合成 香料 熔点测定法3 产品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分子量化学名称:香豆素分子式:C g 1 1 6 0 2结构式:分子量:1 4 6.1 5(按 1 9 8 5年国际原子量)4 要求4.1 色 状:白 色结晶。4.2 香 气:甜的、新鲜黑香豆样香气。4.3 溶解度(2 5 0C):试 样 1 g 全溶于9 5%乙 醇1 5 m L 中。4.4 熔点():-6 9.05 试验方法5.1 色状的检定 见 G B/T 1 4 4 5 4.3 一1 9 9 35.2 香气的评定 见 GB/T 1 4 4 5 4.2-1 9 9 3 0Q B/T 2 5 4 4 一2 0 0 25.3 溶 解度的测定(2 5 0C)见 G B/T 1 4 4 5 7.1 一1 9 9 3 05.4 熔点的测定 见 G B/T 1 4 4 5 7.3 一1 9 9 3 06 检验规则6.1 香豆素应由 生产厂检验部门 负责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 厂产品都符合 本标准的 要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内 容包括:生产厂名、产品名称、生产日 期、批号、商标、净重及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证明和标准编号。6.2 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 准的 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 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 要求。每一批号作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6.3 取样方法:每批包装单 位在 1 0 0 个以 下抽取3 个,1 0 0 个以 上增加部分再抽 取 3%。用取样管每个抽取样品 5 0 g-1 0 0 g,注入混 样器混合均匀。用四 分法各取其中 两份分别装入 两个清洁、干燥具磨砂塞的玻璃 瓶中,瓶上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生产日 期、批号、数量及取样日 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6.4 如验收结果中有一项指 标不 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会同 生产厂重新自 两倍量的 包装中 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果仍有指标不合格,则该 批产品 不能 验收。6.5 当供需双方对 产品 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 双方协议解决或由法定检测机 构进行仲裁。7 标志、包装、运 输、贮存7.1 香豆素 应装于 清洁 无杂 味的 镀锌铁桶或纸桶内。包装外注明:产品 名称、生 产厂名、商标、批号、挣重、皮重、出厂日 期及本标 准编号。订 货单位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7.2 本产品 应贮存 在干 燥、通风、阴凉的仓库内,防止杂气污染。运输时防1 上 日 晒雨 淋,并要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7.3 在符合规定的贮运条件、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本产品保质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