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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4641-2014
苯乙酸苯乙酯
4641
2014
苯乙酸
苯乙酯
ICS71.100.60分类号:Y41备案号:46096-2014B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QB/T4641-2014苯乙酸苯乙酯Phenethyl phenylacetate2014-05-06发布2014-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QB/T4641-2014前言木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下属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ECFA)制定的苯乙酸米乙酯(代号为ECFA999)。本标准与CAC(JECFA999)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相对密度(2525)由“1.0791.082”改为“1.078一1.082”(见4.3):别除了熔点要求。木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特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257)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香料研究所、国际香料香精(浙江)有限公司、上海浦杰香料有限公司、安微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其璋、施松林、方丽红、王天义、胡芳、方丽、范一义。QB/T4641-20145.3相对密度按GB/T11540的规定进行测定,5.4折光指数按GB/T14454.4的定进行测定5.5溶解度按GB/T4455.3的规定进行测定5.6酸值按GB/T14455.5的规定进行测定。5.7含量5.7.1仪器5.7.1.1气相色谱仪:按GBT1538一2006中第5章的规定5.7.1.2柱:毛细管柱5.7.1.3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5.7.2测定方法按GBT11538-2006中10,4指定的面积一化法测定。5.7.3重复性及结果表示按GB/T11538-2006中11.4的规是进行苯乙酸苯乙酯典型气相色谱图(面积归一化法)参见附录A。6检验规则6.1产品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色状、香与,酸值、含量为出厂检验项目。型式检验为企项目检验,每3个月进行1次。6.2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雅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合符合本标進的要求,每批号作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6.3抽样方法:每北的包装单位1个一2个,全抽:3个一100个抽取2个:100个以L增加部分再抽取3%。用取样器从每个包装位中均匀抽取试样50mL(g)100m(g,将所抽取的试样全部置于混样器内充分混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王燥、密闭的惰性容器中,避光保春,容器上贴标整,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6.4如检验结果中有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可会同生产厂重新如倍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果仍有指标不合格,则别定该批产品不合格。6.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7.1标志产品包装外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商标、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准编号及相关标志,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用户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7.2包装产品应装于清洁、干爍、无杂味的铝桶、内涂树脂钢桶或聚乙烯塑料桶内,或按用户要求包装。7.3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止日晒雨淋,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2QB/T4641-20147.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避免杂气污染,远离火源。7.5保质期在符合规定的贮运条件、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产品保质期不应少于12个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