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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GB50846-2012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
智能
GB50846
2012
住宅区
住宅
建筑
光纤
到户
通信
设施
工程设计
规范
UDC 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GB 50846-2012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for fiber to the home in residential distrcts and residential buildings 2012-12-25发布2013-04-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commllnication engineering for fiber to the home in residential districts and residential bllildings GB 50846-201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 1 3 年4 月1 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2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6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462012,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1.O.4、1.o.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前_._ E司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t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补充计划的通知)(建标标函(2012J123号)的要求,由巾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为了更有效地贯彻国家关于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资源共享等方针政策,编制组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广泛征求国内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9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住宅区通信设施安装设计、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安装设计、用户光缆敷设要求、线缆与配线设备的选择、传输指标、设备间及电信间选址与工艺设计要求。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植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甲16号,邮政编码:10008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1 长春电信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康宁光缆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张宜张晓微封锋李相谢桂月陈烈辉冒兵刘毅张青山卢彬孙兰陈汉民林睿毛宇王俊杰杨彪李仲俊王传兵王恒房毅盛国庆主要审查人:侯明生赵伟灵郭贵凤陕海燕胡蓉华曹旭贺永涛忧梁刘健陈琪成彦朱立彤詹叶青冯岭 2 目次l总则2术语3 基本规定3.1 工程界面 3.2 配置原则4 住宅区通信设施安装设计4.1 地下通信管道设计4.2 室外配线设备安装设计5 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安装设计5.1 配线管网设计.5.2 室内配线设备设置要求(14)6 用户光缆敷设要求7 线缆与配线设备选择(18)7.1 线缆反连接器选择(1 8)7.2 光缆交接箱选择门们7.3 配线设备选择U们8 传输指标.(22)9 设备间及电信间选址与工艺设计要求(23)9.1 选址要求9.2 工艺设计要求(23)本规范用词说明(25)引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明门门-1.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2 Terms(2)3 Basic requirement(4)3.1 Interface of project(4)3.2 Principle of configuration(5)4 Design for installation of communication facilities of residential districts(8)4.1 Design of underground communication duct(8)4.2 Design for installation of outdoor wiring facilities(11)5 Design for installation of communication facilities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13)5.1 Design of wiring pipeline network(13)5.2 Configuration requirements of indoor wiring facilities(14)6 Laying requirements of optical fiber for subscriber cable(16)7 Slection of cable and wiring facilities(18)7.1 Slection of optical cable and connector(18)7.2 Slection of optical intersection box(1 9)7.3 Slection of wiring facilities.(19)8 Transmission indexex(22)9 Requirements of site selection and installation process for equipment room and telecommunications room(23)9.1 Requirements of site selection(23)2 9.2 Requirements of instaJlation process(23)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25)List of quoted standards(26)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27)3 1总则1.0.1 为了适应城市建设与信息通信的发展,规范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的建设,实现资掘共享,避免重复建设,满足居民对通信业务的需求,保障居住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范。1.O.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以及既有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的改建、扩建工程设计。1.O.3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的设计,必须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1.O.4 在公用电信网络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级及以上城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应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1.O.5 县级以下乡镇及农村地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宜采用光纤到户的接人方式。1.O.6 既有住宅区和住宅建筑通信设施的改建和扩建宜采用光纤到户的接入方式。1.O.7 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地下通信管道、配镜管网、电信闽、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必须与住宅区及住宅建筑同步建设。1.0.8 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应选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定型产品。未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设备及主要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1.O.9 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应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并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整体美观、维护管理方便。1.0.10 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 2术语2.0.1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fiber to the home communication facilities in residential districts and residen-tial buildings 指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住宅区内地下通信管道、光缆交接箱,住宅建筑内管槽及通信线缆、配线设备,住户内家居配线箱、户内管线及各类通信业务信息插座,预留的设备间、电信间等设备安装空间。2.O.2 地下通信管道underground communication duct 通信线缆的一种地下敷设通道。由管道、人(手)孔、室外引上管和建筑物引入管等组成。2.0.3 配线区wiring zone 在住宅区内根据住宅建筑的分类、住户密度,以单体或若干个住宅建筑组成的配线区域。2.0.4 配线管网wiring pipeline network 建筑物内坚井、管槽等组成的管网。2.0.5 用户接入点access point for subscriber 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共同接入的部位,是电信业务经营者与住宅建设方的工程界面。2.0.6 线缆cable 光缆与电缆的统称。2.0.7 配线光缆wiring optical cable 用户接入点至设备间配线设备、设备间至与公用通信管道互通的人(手)孔之间连接的光缆。2.O.8 用户光缆subscriber optical cable 用户接入点配线设备至家居配线箱之间连接的光缆。2 2.0.9 户内线缆indoor cable 家居配线箱至户内信息插座之间连接的线缆。2.0.10 电信间telecommunications room 住宅建筑内放置配线设备并进行线缆交接的专用空间。2.0.11 设备间equipment room 住宅区内具备线缆引人、安装通信配线设备条件的房屋。2.0.12 光缆交接箱optical cable intersection box 住宅区内设置的连接配线光缆和用户光缆的配线设备。2.0.13 配线设备wiring facilities 住宅建筑内连接通信线缆的配线机柜(架)、配线箱的统称。2.0.14 机柜cabinet 用于安装配线与网络设备、引入线缆并端接的封闭式装置。由框架、前后门及侧板组成。2.0.15 家居配线箱household distribution box 安装于住户内的多功能配线箱体。2.0.16 终端盒terminal box 户内电缆的终端部位盒体。2.0.17 信息插座telecommunications outlet 支持各类通信业务的线缆终端模块。2.0.18 尾纤tail fiber 一根一端带有光纤连接器插头的光缆组件。2.0.19 跳纤optical fiber jumper 一根两端均带有光纤活动连接器插头的光缆组件。2.0.20 适配器adaptor 使插头与插头之间实现光学连接的器件。2.0.21 光纤连接器optical fiber connector 由跳纤或尾纤和一个与插头匹配的适配器组成。3 3基本规定3.1工程界面3.1.1 光纤到户工程中,用户接入点的位置应依据不同类型住宅建筑形成的配线区以及所辖的用户数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由单个高层住宅建筑作为独立配线区时,用户接入点应设于本建筑物内的电信间。2 由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建筑组成配线区时,用户接人点应设于本配线区共用电信间。3 由别墅组成配线区时,用户接入点应设于光缆交接箱或设备间。3.1.2 光纤到户工程中,住宅建筑通信设施工程建设分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用户接入点设置的配线设备建设分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住宅建设方共用配线箱或光缆交接箱时,由住宅建设方负责箱体的建设;2)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住宅建设方分别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