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博览2023年第09期•127•法律制度建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值班律师的作用分析刘伟江苏锐昂律师事务所,江苏南京211500摘要: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逐渐深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得到了广泛适用,而由于该制度的特殊性,为了保证被追诉人自愿性,值班律师制度应运而生。值班律师制度能有效保证案件的公平性和可靠性,确保被追诉人的权利。但是根据研究发现,目前我国值班律师制度仍处于发展阶段,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如定位不清晰、适用率不高、值班律师缺乏相应权利等。因此相关部门需要做好值班律师制度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与优势,明确其定位,进而保证各诉讼阶段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让其程序能够更加公平、公正、公开,让该制度能得到稳定长远发展。基于此,本文就以值班律师为例,对其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作用进行深入分析。关键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值班律师;作用2018年10月26日公布并实施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刑事诉讼体系相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提升了司法效率,值班律师作为该制度的实施者以及督导者,需要发挥自身作用以及职能,根据实际司法案件保障被追诉人权利,但是就目前而言,由于受到诸多因素影响,值班律师都没有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导致被追诉人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因此相关部门需要不断完善工作,提高值班律师服务效能。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值班律师概述(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如今我国刑事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为了减轻司法机关工作压力,提高案件裁决工作质量,合理配置各项资源,根据社会现象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为了让被追诉人能够自愿承认自身的犯罪行为并接受法律制裁,严格遵守判决结果。该制度在试点期间产生了较好的司法和社会效果,由此可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司法工作而言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在2019年10月24日“两高三部”共同发布了《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基本原则、当事人权益保障等做出了具体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有较强程序性,因此该制度定义较为广泛,但也不能单纯地将其定义为实体性或者程序性,它具有双重性质,既具有实体制度特性,也具有程序性制度要点,工作人员需要做好统筹工作,才能充分发挥该制度的作用,让该制度更加规范化、合理化。[1](二)值班律师所谓值班律师主要是指被追诉人没有法律保障时可以对其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