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OPINION51浅析农村信用社改制的必要性与基本条件○文/陈丽蓉一、前言及背景介绍近些年来,随着国家与内蒙古对“三农三牧”产业的重视,以及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造不断深化,全国发达地区农合机构已走在前面,内蒙古农合机构的改制也正有序推进。目前全国和内蒙古农合机构的建设构架主要是县省两级的法人体制结构。国家和各地区连续多年出台有关振兴、扶持“三农”“三牧”政策,需要银行不断进行资金支持。2015年10月,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进一步增强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涉农、小微企业信贷投放,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推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绿色农业发展。按照国家与监管政策导向要求,农合机构、政策性银行、村镇银行不断加大信贷投放,各商业银行也不断加强涉农贷款投入,目前农村、牧区形成了以农合机构为骨干、政策性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为补充的较为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今后全国及内蒙古农村金融改革的主要任务仍是“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1]。无疑,农合机构的股份制改造,是实现现代农村、牧区金融体系稳健运行的基础,对农牧区经济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作用。二、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存在的问题(一)产权制度和发展模式目前,农村信用社均建立了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的治理体系。但从实际运营情况来看,很多农村信用社“三会”制度成为摆设。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规范化不够,理事会独立性不强,监事会流于形式,难以有效发挥监督作用。部分农村信用社由于股权管理不当、资产质量不高、经营亏损,存在股权关系不明晰、贷款集中度高、大股东掏空银行等问题,后续资本得不到及时补充。制约着农信社的持续稳健发展。目前,农村信用社组织体系主要分两级:采用自上而下的组织管理、自下而上的参股方式。当前农村信用社在产权关系、经营体制、防控风险等方面还存在较多不足,制约了“农村牧区”金融服务效果。另外,农村信用社管理效率不高的现象较为普遍。未建立与现代公司治理相适应的有效风险防控机制,如,在贷款流程中缺少独立风险与审批机制,机构冗余、人员庞杂,行政成本高而经营效率低下。农村商业银行通过股权改制达到了股本总体分散、适度集中的目标。通过吸收、合并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