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治理现代化提出了新要求,国家对监管的要求在逐步提升。政府作为他律监督的主体,在国家机构改革的过程中也不断精简机构、简政放权,因此行业自律作为一种与政府监管不同的市场治理手段,受到广泛关注。但近几年实践效果表明行业自律工作开展与自律效果无法满足普遍预期,原因是什么、发展方向又在哪里?作为政府与企业的纽带和桥梁、行业自律牵头组织机构的行业协会,需要不断深入思考和研究。1政府监管的基本情况1.1监管主体与监管职责湖南省水利厅是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管的主体,负责省内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制度制定与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各市州县水利局负责对应行政区域内相应的职能职责。监管职责按照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大小划分,省水利厅负责重大水利建设工程项目、市州水利局负责中型及以上水利建设工程项目,各县市区负责小型水利建设工程项目。当前湖南省水利厅建设处有正式在编工作人员6人,运行管理处有正式在编工作人员7人,质量监督中心站有正式在编工作人员11人,具体的监督巡查工作委托湖南省水利水电施工管理局开展。农民工实名制工作和关键岗位人员履约日常监管的具体工作委托湖南省水利工程协会开展。同时,《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湖南省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湖南省水利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等在制度层面保障了监管的实施。1.2监管的短板弱项1)需要花费巨大的成本。一方面包含政府预算中的会计成本,是实际支出(显性支出),另一方面是隐性成本,如企业或消费者为遵守监管政策所支付的“服从刘静,唐世闻,朱优,朱航宇(湖南省水利工程协会,湖南长沙410007)收稿日期:2023-04-11作者简介:刘静(1986-),女,湖南益阳人,大学本科,工程师,主要从事全省性、行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参与水利相关政策制定、行业调研、行业发展研究等工作,E-mail:690083052@qq.com。摘要: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都是构建现代化国家治理格局的重要形式,政府监管工作的开展依托于国家财政与国家公职人员,行政监管成本高、问题发现与处置不及时,行业自律监管能弥补政府监管的短板,并且与政府监管的目的一致。当前,国家现代化治理的推进为行业自律工作的开展创造了制度环境。文章通过分析当前湖南省水利行业政府监管现状、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