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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
村落
古建筑
保护
政和县
松溪县
叶乔坤
资源环境-28-农村经济与科技 2023 年第 34 卷第 11 期(总第 559 期)传统古村落和古建筑是“活着”的历史文化遗产,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孕育了独具地方特色的文化底蕴,彰显了民族家规的精神品质,在漫长岁月洗礼和时代变迁中保留着地方传统文化内涵与风土人情,更是留住“乡愁”的重要实物载体。保护、利用和发展好古村落古建筑,对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城乡文脉、保留中华文化基因、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为探索闽北传统古村落古建筑的保护和发展对策,以政和县、松溪县为例,分析当前保护工作的现状,探讨了保护与发展面临的困难与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对策。1 研究区域概况南平市位于福建省北部,俗称“闽北”,是福建省面积最大的地级市。政和、松溪为其下辖县,均位于南平市东部,属闽北浙南交界处。政和县、松溪县两地现存千余处古民居、古遗迹、古村落,其蕴含着深厚的闽北文化底蕴和地方历史记忆,具有较高的开发利用和宣传教育价值,保护工作的现实紧迫性、重要性不言而喻。近年来,政和县、松溪县两地高度重视保护优秀的乡土建筑和传统民居,大力促进传统村落历史与文化的传承和延续。政和县已成功申报三批共20个中国传统村落、三批共24个省级传统村落;松溪县已成功申报一批共1个中国传统村落、三批共12个省级传统村落。2 传统古村落古建筑保护方面的积极探索和成功实践2.1 政府主导,提升群众主人翁意识政和县统一科学划定了古建筑保护红线,要求村镇民居建设不得触碰保护红线,积极引导各村成立古村落古建筑保护理事会,负责实施项目的具体管理。同时,聘请高水平的农村工匠,具体实施古民居修缮、文化节点的还原等重点保护项目。广泛发动宣传,凝聚群众智慧,合理制定传统古村落村规民约,使保护工作有章可循。通过组织召开群众座谈会,向群众讲解古村落保护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不断提高当地群众的保护意识。不定期组织村民代表到外地实地参观考察,切身体会保护和发展古村落古建筑所带来的红利,提高当地群众自觉参与保护行动的积极性。2.2 规划先行,让保护与发展并重政和县早在2012年就开始着手古村落古建筑的全面摸底调查工作,全县124个村纳入村庄专项规划,入选中国传统村落数量位居南平市首位。按照“一村一档、一村一规”的要求,专门聘请福建工大建筑设计院和福建村镇发展中心为入选的中国传统村落逐一编制保护与发展规划,用科学规划引领保护行动,其中的杨源村和锦屏村分别被福建省政府列为2015年和2016年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重点提升村。2.3 挖掘内涵,厚植历史文化底蕴政和县充分挖掘古村落古建筑文化内涵,对具有独特文化的古村落,坚持深挖地方民族文化底蕴,在实施中优先予以保护和重点修缮。如坂头村的花桥文化及大夫第,持续传承一年一度的端午节“走桥”文化和“四平戏”非物质文化遗产,洞宫村还组织建设了“洞宫山民俗馆”,通过对外展览的形式使农耕文化得以有效宣传、保护与传承。充分拓展生态文化外延,传统古村落的保护不单是针对村落本身,还包括村落周边的整体生态文化,在对古村落的保护中,把古村落古建筑周边的历史人闽北传统古村落古建筑的保护与发展研究以政和县、松溪县为例叶乔坤1,2,3(1.南平市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南平354200;2.南平市自然资源局,福建南平354200;3.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福建福州350002)摘要 为探索闽北传统古村落古建筑的保护和发展对策,以政和县、松溪县为例,分析当前保护工作的现状。结果表明,政和县、松溪县两地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成功实践,提高群众参与度、科学编制保护规划、整体性挖掘内涵提升和丰富宣传形式有利于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持续推动,但现阶段保护工作仍面临着诸多困难与问题,取得群众认可、分批分类实施、扩大资本多元参与、引入专业技术力量、打造典型示范是今后保护工作的开展方向与实施的重点。关键词 古村落古建筑;保护与发展;闽北;政和县;松溪县 中图分类号 G127 文献标识码 A 收稿日期 2022-12-18 作者简介 叶乔坤(1992),男,福建福州人,硕士,研究方向:乡村振兴与农村基层治理。资源环境-29-文精神、奇特自然景观一并考虑在内,同样重视、同时规划、同步保护,做到有机融合、整体提升、协同发展。2.4 编制书籍,加大文化宣传力度松溪县组织专业人员力量编著了不可移动文物集萃松溪古迹概览,该书是集古遗迹、古建筑、古村落、古文物介绍为一体的调查研究成果,内容详实、图文并茂,是不可多得的研究松溪县地方史第一线学术资料,更是松溪县传统古文化保护工作的有力宣传手册。通过此类可量化的图书载体形式,在便于当地群众和到访游客了解松溪文化发展历史的同时,也有利于对外扩大宣传松溪本土传统古村落古建筑文化和保护发展现状,进一步提高社会面对松溪县古村落古建筑的兴趣和关注度,吸引更多有效的社会和民间资本参与保护工作。3 古村落古建筑保护与发展面临的困难与存在的问题3.1 保护意识整体较为薄弱部分乡镇、村“两委”干部对保护传统村落的认识还不充分,重视程度远远不够,工作观念上存在一定误区,将传统村落保护错误地简单等同于美丽乡村建设。因基层财政资金的困难,地方上在保护工作中依赖于上级补助资金的现象尤为突出。部分地区未能科学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保护实施方案,使保护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浮于书面。同时,当地群众对传统古村落古建筑自身的文化底蕴、美学价值和保护意义缺少基本的感知和了解,尤其是仍居住在古建筑中的部分村民,对村里申报和保护工作不理解、不支持、配合性不强,导致以村为单位的基层保护工作整体推进较为缓慢,保护力度远滞后于古村落古建筑自身的自然破败和受损速度。3.2 损毁破坏情况超出预期大部分古村落古建筑处在交通相对比较落后、经济欠发达的村镇和山区,基本为土木结构,因年代久远,建筑的结构强度降低、防火能力变差、易被腐蚀。部分古建筑古民居还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历经长时间风雨侵蚀等自然力的破坏,加之长年无人居住打理,部分古建筑古民居面临着多重的自然性破败威胁。部分地区虽然对传统村落提高了重视程度也加大了保护措施,但仍存在不同程度的“破坏性建设”问题,一些村委会和引进的开发商将古村落古建筑随意翻新休整,古建筑被粗暴地改成旅馆、酒吧、商铺,传统古村落反而被周边大量的“假古建”包围。只重视外立面效果的改造,而忽视建筑本身内涵的传承体现,以至温润的农村生态被熙攘的街市和“人人经商”的新模式所阻断。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和对外交通的便捷化,原住村民不再满足现有的老房子和狭小的乡村小路,取而代之的是新建楼房和水泥硬化的道路。当地居民子女婚嫁和迫切改善居住条件的实际需要,大多数村民认为老房子不利于继续使用,进而在古村落间建起了许多现代化钢筋水泥建筑,各类现代建筑与乡村本土人文环境、历史风貌不协调,人为破坏了村落的古风古貌,保护工作与当地居民实际生活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大大增加了保护工作的推进难度。3.3 有效保护力度亟需加强政和县、松溪县两地已申报成功的传统村落数量大且大部分集中在山区,古建筑面临的防盗、防火、防蛀、防腐等现实问题突出,部分地区未划定古建筑保护红线,也未制定古村落保护规划,总体上保护措施跟进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较为突出,修缮力度也远远不足。部分古建筑古民居已出现不同程度的漏雨、虫蛀、潮湿、腐败、坍塌现象,一方面,仍居住其中的当地村民缺乏专业的保护知识和可靠的资金来源,加之农村“空心化”现象严重,自身无力修复;另一方面,当地至今没有制定科学的系统性修复计划,大大影响了古村落古民居的完整性。3.4 专项保护资金不足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后,每个村中央财政将补助资金300万元,分别从住建与财政部门下达,具体以农村环境保护和农村“一事一议”资金口径各下达150万元,并要求按下达口径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无法统筹用于古村落古建筑的整体保护工作。因传统村落涉及产权住户较多,需要保护与修缮的古民居、古亭、巷道等数量较大,保护工作需要充足的资金池予以保障,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不高,能拨付投入保护工作的专项资金十分有限,下达的补助资金显得杯水车薪,难以全面有效组织维护与修缮力量进行系统性、专业性保护。3.5 缺乏专业技术介入支持一方面,保护工作的整体理念和指导思路不清,技术指导不专业,对民居和街巷、亭台、楼阁等古建筑缺乏专业的摸底评估,尤其是在建筑、结构、水电三方面的工程专业技术论证上缺少评审。如有的古建筑地处河边,新修的防洪堤遮挡住了大半个建筑,对保护和宣传工作人为造成了“地理盲区”。地方制定推出的修缮计划和实施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周期长,花费大却收效甚微,大量的维修工作交由村镇自行开展,“暴力修复”“凭感觉做事”“选择性保护”的现象普遍存在。另一方面,传统手工艺人、民间工匠派迫于生计压力,几叶乔坤:闽北传统古村落古建筑的保护与发展研究资源环境-30-农村经济与科技 2023 年第 34 卷第 11 期(总第 559 期)乎都已转行,因缺乏古建筑维修的专业技术人才,导致修缮工作的工艺不精、质量不高、效果不好。有能力生产古建筑使用的建筑材料厂家也较少,而古民居的维修工艺又十分复杂繁琐,其“修旧如旧”的特殊工艺要求导致修缮的成本和技术难度都大大提高,一些古建筑古民居被迫放弃修缮,转而选择走翻建重建的老路。3.6 多部门管理体制协同性差古村落古建筑的保护工作涉及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文化旅游、民族宗教、民政、宣传、行政执法等多个政府单位和职能部门,各单位和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没有统一的工作联席机制,导致保护工作在政府管理层面较为混乱,职责不清、相互推诿、办事效率低下的“踢皮球”现象时有发生,“九龙治水”问题突出,甚至有部分古村落因没有列入保护名录而无人问津,近乎“零”管理,非常不利于保护工作的开展。4 古村落古建筑保护与发展的对策4.1 加强宣传,打通主要矛盾堵点当地政府要善于打通传统和现代、线上和线下等各种媒体渠道的联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社交论坛、乡村APP、AR技术等信息化传播媒介工具,混合采用召开座谈会、文艺汇演、文物展览、公益广告、社区宣传栏、农村文化墙、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古村落古建筑保护工作的意义,集中报道一批典型优秀案例。详细解读实施传统村落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将给当地带来的发展红利和对当事村民自身可能带来的利益,同步对外积极宣传当地传统的文化特色和建筑底蕴,结合当地传统民俗活动,加大包装、推介和运营力度,全力打造古村落的新“名片”。对入选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的地区重新修订村规民约,增加保护管理的内容条款,尤其注重建立可执行的奖惩机制,动员有威望的乡贤和宗教界人士,鼓励他们出资或以各种形式参与保护修缮工作,以起到带头示范作用。重点针对保护工作与当地居民实际生活需求的矛盾现象和部分村民不关心、不理解、不支持的态度,村“两委”要组织专门的工作协调小组,逐家逐户了解情况、收集民意、排解疑问。有关部门也应做好政策解读和审核审批保障工作,让当地村民心中的疑虑“落地”,对于部分村民拆建和变卖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做到“疏堵结合”。通过紧紧抓住各种渠道和机遇,顺势而为,因势利导,尽可能给当地村民传递政府在实施古村落古建筑保护工作中的官方声音,减小保护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因信息源头的失真和传递过程中的失误造成阻碍和矛盾,让保护成果真正惠及当地村民,增强广大村民对保护工作的自觉性和认同感,努力营造全民共同关心、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4.2 摸清家底,分批分类型实施保护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全面摸清辖区内古村落古建筑情况和保护程度,综合考虑当地文化特色、基础设施、财政收入、产业规模、区域地段、社会民意等影响保护工作的要素,系统性、整体性评估每处古村落古建筑的可发展条件。对现阶段具备开发利用条件的(保护价值较高的),集中力量编制科学、合理的保护利用规划;对暂不具备开发条件的(现阶段保护价值较低的),可圈定红线范围先行围挡保护,待条件成熟时再开发利用,防止片面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