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工第31卷2023年第4期资讯关注政策动向主持:于行NONGCUNDIANGONG切实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完善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分析制度强化电力系统运行安全风险管控本刊讯为贯彻落实《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2年第50号),提升我国电力可靠性管理水平,保障电力可靠供应,更好服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提出了管理意见。《意见》明确了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了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要求落实电力企业可靠性管理主体责任。电力企业是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重要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电力可靠性管理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和电力行业相关要求,建立健全电力可靠性组织、制度、标准体系和工作流程,加强技术力量配备,推进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应用,切实提升电力可靠性管理水平。电力企业要建立电力可靠性全过程管理机制,加强专业协同,形成覆盖电力生产供应各环节的可靠性全过程管理机制。电力企业要建立重要电力设备分级管理制度,构建设备标准化管理流程,打通上下游信息共享渠道,强化设备缺陷特别是家族性缺陷的排查治理,建立电力企业在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检修维护、退役等环节的全寿命周期管理机制。鼓励各地区、各单位因地制宜开展差异化检修,探索开展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维修、以可靠性为中心的检修等设备检修模式,确保检修质量和效率,严防设备“带病运行”。电网企业要优化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做好电力供需分析和生产运行调度,强化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优化运行调度,确保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发电企业要加强燃料、蓄水管控及风电、光伏发电等功率预测,强化涉网安全管理,科学实施机组深度调峰灵活性改造,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减少非计划停运。电网企业要加大城乡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供电服务和民生用电保障能力。供电企业要指导电力用户安全用电、可靠用电,消除设备和涉网安全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按规定为重要电力用户提供相应的供电电源,指导和督促重要用户安全使用自备应急电源。《意见》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电力可靠性管理。同时要求加强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明确了电力可靠性信息报送期限要求。(本刊编辑部)本刊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