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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蒙
童蒙
周易
卦辞
经学
诠释
哲学
阐发
收稿日期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董仲舒传世文献考辨与历代注疏研究”(项目编号:);中华君子文化基金“董仲舒 君子循天之道以养其身 观念研究”(项目编号:)。作者简介 唐艳(),女,陕西安康人,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儒家思想与文化、中国哲学。陆德明曰:“一本作 来求我”(陆德明 经典释文,上海:古籍出版社,:)。焦循在 易章句 中亦认为“古有 来 字”。来,趋向、来到之意,即六五向九二来求教(焦循 易章句蒙,见 易学三书,台北:广文书局有限公司,:),说明古本 周易 中确实存在“求”之文。而且在王弼 周易注、蔡邕 处士圈叔则碑、释慧苑 华严经音义 引 易 中皆作“童蒙来求我”,说明汉魏时期经文中有“来”字。侯乃峰认为加上一“来”字,“疑古人是为了与上句 匪我求童蒙 字数一致,显得句式整齐”。从写作体式上看,有“来”字前后句显得更加对称,而从卦辞大义上看,有无“来”字并无太大影响。“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周易蒙 卦辞的经学诠释与哲学阐发唐艳(上海交通大学 人文学院,上海 )摘要 蒙 卦卦辞“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揭示出求学与施教之间的交互关系与发生原理,近阳、亲师是儿童与生俱来的天性本能,激发他们的内在求知欲是成功施教的关键。彖 辞“志应”意指教师与童蒙之间志趣相合、性情呼应、灵魂互通的精神共鸣,彰显出最圆融的师生关系。“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强调占筮与求学同道,施教者告与不告取决于童蒙是否有诚心,不诚则无教。教育的最高境界是“时中”,适时而教,中正不偏,与儿童的成长需求及生命节奏保持一致,是一种高超的教育艺术。关键词 周易;蒙卦;童蒙;经学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蒙 卦卦辞仅二十三个字,即“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卦辞简明凝练,蕴意深刻,经过 彖传 象传 编纂者的精湛诠释,揭示出了教育的目的、理念、原则、方法、策略等,几乎涵摄了儿童教育中所有的重要问题。易传系辞下 曰:“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胡瑗解曰:“大易之道,一卦之理,以 至 万 事 之 端,皆 在 于 卦 下 所 属 之 彖辞。”()读懂 彖 辞有助于深刻理解卦义。文章通过对 蒙 卦的卦辞、彖传 进行诠释与挖掘,打破以往单纯从象、数、史、义、理层面解卦的易学方法,从哲学面向剖析儿童教化发生的基本原理与境界追求,以促进当今儿童哲学与教育理论的本土化发展。一、“童蒙求我”:激发儿童内在求知欲望 蒙 卦卦辞“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大意为不是师者强行对童蒙施教,而是童蒙主动向教师求学。从卦象上分析,有童蒙求师之象。孟氏逸象 中艮“为童”“为童蒙”(),外艮卦六五有童蒙之象,指幼稚、蒙昧、愚钝之人。“我”指下坎卦之九二,九二爻性刚阳,与六五童蒙相对,指发蒙者或施教者。虞翻曰:“童蒙谓五,艮为童蒙。我谓二也。震为动起,嫌求之五,故曰 匪我求童蒙”()。蒙 卦互卦为 复 卦,上坤下震,震为动,九二有求六五之嫌,故卦辞特意强调非九二求于六五,而是六五求于九二。六五下应九二,隐喻童蒙求于施教者,而非施教者上求童蒙,说明儿童应当成为学习的主体,其自我建构的方式是主动的、自觉的、积极的,而非被动的、强迫的、灌输的。礼记曲礼上 曰:“礼闻来学,不闻往教。”郑玄注曰“尊道也”(),童蒙以阴求阳、以暗求明亦是尊道、重道的表现。程颐解曰:“古之人所以必待人君致敬尽礼而后往者,非欲自为尊大,盖其尊德乐道,不如是不足与有为也。”()九二不往求,并非依仗师者身份而矜功自伐,而是涵养德性,待蒙者心志诚敬以应之,师者守道而静,蒙者欲求而动,动静交合,教化可行矣。六五为阴爻,九二为阳爻,以柔近刚,以阴近阳,暗从明,弱求强,天道之使然也。孔颖达 疏曰:“物既?弱而意愿亨通,即明者不求于?,即匪我师德之高明往求童蒙之?,但暗者求明,明者不谘于?。”()明不求暗,贤不求愚,六五童蒙主动靠近九二之师,是受以阴近阳、以暗求明的生生之道所驱使。魏了翁说:“蒙 此一卦,阴爻亦先求 阳,夫 阴 昧 而 阳 明,阴 困 童 蒙,阳 能 发之。”()阴蒙欲求明,必先求于其师,而后师者以阳开其蒙。蒙 卦之互卦上坤下震,震为长男,坎为少男,震、坎皆年长于六五童蒙,少者求于长者,亦合教化之理。“蒙者天道明者,人道不先自明”(),蒙乃天地万物最初生命之常态,最接近大道之源初本体。而童蒙一旦进入人道世界,这种蒙态便会表现出一种不适应性,故须经过后天社会化的磨砺与塑造,才能克服所谓的“蒙昧”状态而融入现世生活。近阳、亲师是童蒙与生俱来自我生发的天性本能与生命特质,这种源自内心的生长欲求与探索精神不断促使、激励着童蒙成长。从阴阳之气运行的向度来看,蒙 卦阴多阳少,而阳居上极之位,其卦气只能往下运行。周太谷曰:“屯,二 气 交 于 下 也;蒙,二 气 凝 于 上也。”()蒙 卦与 屯 卦互为综卦,二者卦气相反。蒙 卦阴阳二气交汇于上,六五童蒙唯有遵循卦气顺逆之理,主动从上位至下位,诚敬其心、谦逊求教于九二,才能获得自我生长的空间与自我突破的可能。易经证释 曰:“以蒙之道,有顺逆;则其行也,有主宾。蒙之为童蒙,此正也。而我应童蒙之求,以为之师,则变也。正变之间,主宾之异也,行变以为主,循正以为宾,此逆道也。逆而有成,故不违道,乃履夫亨。我不往求,童来求我,此固正道,亦由变之正也。”()蒙 卦自上而下运行流变,以发群阴之蒙而成就其卦德,以逆为顺、以枉为正彰显教化之功。教师与儿童有授受之别,蒙求于师,则蒙为主,师为宾;师应于蒙,又变师为主,以蒙为宾。先以蒙为主,而后成师之功,六五求九二顺应 蒙 卦阴阳运作之理,故得教化之正。童蒙求于我,实则是我求于童蒙之前提与基础,六五求九二,强调教育要调动儿童内在的主观能动性,顺应性情、因势利导方可获得成功。若九二强行施教于六五,则逆于 蒙 卦卦气之走向,不仅蒙不得发,亦失为师之道。因而,教师一开始应放低姿态,把主动权交给童蒙,激发他们的求知欲,而后施教方可事半功倍。儿童内在天性中的自觉意识与求知欲望一旦被激发,便会成为教育最有力的能量源与催化剂。周易折中 引林氏希元曰:“童蒙不我求,则无好问愿学之心,安能得其来而使之信?我求而诚或未至,则无专心致志之勤,安能警其惰而使之听?待其我求而发之,则相信之深,一投而即入矣。待其诚 至 而 发 之,则 求 道 之 切,一 启 而 即 通矣。”()童蒙若无求学之心思,便不会听其师、信其道;教师若强施教化,会致使童蒙产生惰性和抵触情绪。河合隼雄说:“如果勉强幼儿去做,可以达到相当的水平。但是,这在后来甚至会成为孩子成长的障碍。”()儿童天生有吸收知识的天赋与探究事物的能力,教师强行施教只会打压儿童的积极性与自觉性。“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儿童才是教育的真正发起者,待他们汲汲要学,如同久旱逢甘雨般急切渴望知识,此乃教化之良机。“我”与“童蒙”,看似角色颠倒,逆道而行,实则呈现了施教者与儿童之间最融洽的交互安阳师范学院学报 年关系。二、“志应”:教学相长与精神共鸣 彖蒙 曰:“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应也。”荀爽曰:“二与五志相应也”,李道平 疏 曰:“二与 五 应,坎 心 为 志,志 相 通,故 应也。”()从卦象、卦体上分析,九二、六五分别处于上、下卦之中位,彼此正应,志趣相通,是最为理想 的 师 生 关 系。高 亨 解 曰:“应 犹 合也”(),表示施教者与童蒙之间心意相符,融洽和睦。易经证释 曰:“阳与阴交,而贵在合,阳与阳应,而贵在孚。不合不孚,虽交不和,虽应不称,不利且害。”阴阳相资、明暗相接之道的关键是彼此和合,教师与童蒙之间也必须意气相投,否则教学活动便会流于形式,难以发挥化育生命之作用。师生最好的状态是“以往易来,以明待暗,两志相得,有如桴鼓”,我不往求,待童蒙求我,调动儿童的主动性与自觉性,把教师之教变成儿童之需,“无曲折逢迎之嫌,无委蛇追逐之累”,(、)宛如槌鼓敲而随之,你呼我应,悦耳谐和。李?曰:“二之于五,非强应之,志应也。”()“童蒙”与“我”之间的默契可以上升至心领神会之高尚境界,无需谁迁就谁。教师乐教,童蒙好学,如同榫卯契成,无缝对接,追求一种性情交融、灵魂相通的美好生命意境,彼此之间形成一股强大的“共振力”,这种“共振力”正是教书育人最高妙之精神境界。彖 辞以“志应”昭示童蒙内在的性情、心意、志向、兴趣的重要性,施教者与童蒙的关系并非只停留在问答、解惑等授受行为上,而是要走进儿童内心,与其产生深入灵魂的精神共鸣。孟子曰:“心有戚戚焉,然心戚戚矣。”赵岐注:“戚戚然,心有动也。”()“志应”不参杂任何世俗功利元素,同气相求,彼此吸引,让人陶醉其中。“心志相孚为莫逆,老幼相交曰忘年”(),师生之间的默契相投、心领神会如同知己相视而悦,彼此莫逆于心的和睦气象,完全超越外在的言语和行为,而抵达彼此内心深处,同心同欲。来知德 集注 曰:“童蒙求我则彼之心志应乎我,而相孚契矣。此其所以可教也。”()当儿童与教师心志相呼应时,教、学本身则会成为一种享受,教师乐于其中,儿童专注投入,彼此促进,互相成就,其乐无穷。“志应”是师生关系的理想状态,也是教育所追求的至善境界,教育一定不是教条式、灌输式、机械式的“造人”活动,而是要深入儿童灵魂深处的精神疏导与生命引领。“善歌者使人继其声,善教者使人继其志”,幼学琼林师生篇 曰:“弟子称师之善教,曰如坐春风之中;学业感师之造成,曰仰沾时雨之化。”()教师与童蒙心志相合,才能在教学过程中体会直通灵魂又美好微妙的精神共鸣感受。“彼且为婴儿,亦与之为婴儿”(),施教者必须努力还原自己内心深处那颗童心,与儿童建立彼此接纳、互相信任、相互吸引、心灵共鸣的圆融关系,教育自然易化易成。马振彪曰:“赤子之心本正,养而不失,可成大人。”()“赤子心”是九二与六五的感应点,儿童有赤子之心,施教者有未泯童心,“志应”不仅强调要扩充儿童天性,也启发施教者坚守本心,二者同归赤子心,童蒙汲汲于学,教师欣然而教,彼此推动,浸心入魂,可谓教学相长之最高境界。三、“至诚一意”:施教的前提 蒙 卦卦辞曰:“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大意是开始占筮则告之,若再三占筮则是亵渎神灵,不必再告,这是吉利贞正的做法。王弼 注 曰:“筮,筮者决疑之物也。”()古人通过卜筮以通天意、决惑疑。郑康成 注 曰:“筮,问也”(),即求学、询问、请教、论难之意。经典释文 曰:“渎,乱也”(),指混淆、破坏、迷惑、心志不定。蒙 卦以筮比作求学之事,“神人奚通,其不告者,非神不灵,人自乱其智也。故 不 告 者,乃 神 道 之 至,亦 人 道 之 当也。”(、)易 以德治,神道灵验与否,取决第 期唐艳:“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马王堆帛书 蒙 卦卦辞曰:“初筮吉,再参(三)犊(渎),犊(渎)即不吉(告)。”告,帛本 缪和 与帛本、阜本、石经均作“吉”,竹书残缺,今本作“告”。侯乃峰从文意上分析,每次卜筮皆有结果,说“不告”则于义似不可通,“告”可能是“吉”之形误。廖名春强调“不吉”是因 周易 反对“改筮”,改筮会导致筮法的怀疑。而刘大钧指出,若言“初筮吉”,是绝无必要“再”“三”而筮,以至于“渎”了。古“吉”“告”二字以形近易于抄写互误。于人心是否诚敬,人心不诚,意志迷乱,便不配得到神灵的吉凶之兆。占筮与求学有内在一致性,贵在一颗诚敬之心。童蒙来求学,师者告与不告,取决于童蒙自身是否足够虔诚,不诚则无教。程颐曰:“再三,烦数也,来筮之意,烦数不能诚一,则渎慢矣。”()频繁占筮,意味着迟疑神灵之志、怠慢神灵之道。童蒙来求教,教师告之以决其疑,童蒙当虔诚恭敬,若反复请教同一问题,就是亵渎大道、轻辱施教者。刘大绅曰:“若再三来谋,是不我信也,不我信,则不为之谋矣,以谋亦不能用也。”()童蒙对师者缺乏信任,对知识和大道没有敬畏感,师者谆谆教诲也只是无用功。在这种情况下,教师选择“不告”反而“有利于启蒙者和发蒙者都保持贞正的心意状态”()。“初筮告”要求童蒙有诚、师者有道,“初筮”的对象,关于“初筮”的对象,学有一说指初六。初六处下卦坎之第一爻,上承主爻九二,其位卑而有诚敬求师之心。“初筮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