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灵川县应急局以“法治”为抓手,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聚焦安委办实体化运行、厘清行业执法主体、强化社会化服务力量,全面提升全县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聚焦安委办实体化运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关于推行安委办实体化的有关要求,灵川县积极探索县安委办实体化运行机制,明确由县应急局综合股承担县安委办职责,配备两名专职人员,立足“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监督作用。聚焦厘清行业执法主体。为明确《安全生产法》的执法主体,厘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安全生产执法职责,灵川县安委办召集县交通、住建、自然资源、水利等11个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就落实《安全生产法》实施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交流座谈,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部门和各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都是《安全生产法》执法主体。县应急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并非是“管所有安全”,各个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均应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落实执法主体责任。聚焦强化社会化服务力量。为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3月22日,推动灵川应急管理协会组织80余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专题培训会,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加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3月23日,县安委办组织高危行业领域主管部门、驻灵川各个保险机构和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召开安全生产责任险工作推进座谈会,部署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责险工作,规范保险机构为投保单位提供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工作,协助企业扎实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李杰)灵川:“三个聚焦”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本栏责编陆易斯(上接第30页)《鹿寨县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警示教育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由鹿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该《办法》内容共12条,其中明确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警示教育会议的召开形式、参会部门与人员、会议召开时限(在事故发生后15日内召开)、会议内容与程序、会后整改督察等等。该《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执行之后,各个企业都在认真贯彻落实,企业领导和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普遍得到了较大提高,大家都积极主动排查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从而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据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