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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地基与基础工程
建筑安装
工程施工
技术
操作规程
地基
基础
工程
DB21
900.2
2005
辽宁省地方标,D日2 1D B 2 1/9 0 0.2一2 0 0 5J l0 5 1 4一2 0 0 5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T echnica!operatingS peC ificationsforbuildingC O nstrU C tionand instaation地 基 与基 础工程5 0 1 and foundationengineering2 0 0 5一0 2一1 8发布2 0 0 5刁 4一引实施黝廷宁省建设厅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辽宁省地方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T echnicaloperatingspecificationsforbuildingC onstrU C tionsnd insts!stionD B 2 1/9 0 0.2一2 0 0 5地基与基础工程5 0 1 1and foun由 tionengineering主编单位:辽宁省建设厅科技处批准部门:辽宁 省 建 设厅施行日期:2 0 0 5年4月1日辽宁 科学技 术出版 社2 0 0 5沈 阳图书在版编目【C I P)数据建 筑 安 装工程 施工技 术操 作规程:辽宁 省地 方 标 准:(D B 2 1/9 0 0一)辽宁省建设厅科技处主编。一沈阳: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1 9 9 6.5I S B N 7一5 3 81一2 2 83一4工建一中国一辽宁n辽fll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W.T U 7 5 8一6 5中国版本图书馆C I P数据核字(9 5)第2 2 7 88号地 基与基 础 工 程D B 2 1/9 0 0.2一2 0 0 5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发行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2 5号邮政编码:1 1 0 0 0 3新 民市印刷厂印刷开本:85 0X11 6 81 9 9 6年5月第1版i,3 2印张:4琴字数:1 3 2 7 2。L O2 0 0 5年4月第2次印刷责任编辑:周振林封面设计:邹君文插图:高雅君版式设计:高雅君责任校对:刘永臣印数:5 0 81一80 80共2 5册,总定价2 80.0 0元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 电话:1 3 84 0 4 0 0 0 0 5(0 2 4)2 2 7 2 4 83 7辽宁省建设厅文件辽建发 2 0 0 59号关于发布辽宁省地方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的通知各市建委、斤直有关单位:由辽宁省建设厅科技处组织修订的(建筑安装工 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业经审定,批准为辽宁省地方标准,编号 为D B 2 1/9 0 0.1一2 5一2 0 0 5,现予发布,自2 0 0 5年4月1日起实施。原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D B 2 1/9 0 0.1一2 3一1 9 9 6同时废止。本规程由辽宁省建设厅负责管理,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辽宁省建设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负责解释并组织发行。辽宁省建设斤二0 0 五年二月十八 日辽宁省地方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D B Z I/9 0 01?2 5一2 0 0 5、J 1 0 5 1 4一2 0 0 5)主要起草人:邵武苏志奇赵亚明以下姓名按分删 顶序排列)张成金马阿雨王家伟殷鞍生房建成晏可奇王建安杜风进刘绍昆秦大可平玉柱管金文李晓天李文岩王晓蓓韩喜林董广杰陈德龙张文颖何振文富强李玲李荣关德金郭树林马莉马新张红伟侯春宇王军侯正达冯松鹤梁建平罗炳忠刘云风许云翼赵亚明赵俊亚王军姜华杨坡高岚刘玉阶张国新祁向国范龙泉苏娇健付建华刘伟范林忠富恩久于永彬于晓霞矫天柱杨长震宋波许听伊秀中王丽君周道宽侯希承刘文博冷炎邱耘付希亮冷瑞农吴永福李闯刘策徐斌冀晓莹王家轶周颖刘多凯温英林万鑫林柏胜王宇辉岳明华陈智亮薛定华刘云鹦吕金祥刘晶虹前一一口近几年,国家先后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质量验收规范及建材标准进行了大量修订,由于建筑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不断更新,原辽宁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D B 2 1/9 0 0一1 9 9 6)远适应不了我省建筑业飞速发展的需要。因此,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建筑施工技术行为,提高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技术操作水平,本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的原则,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对原辽宁省建设厅和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颁发的辽宁省地方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D B 2 1/9 0 0一1 9 9 6)进行了全面修订。2 0 0 5年规程修订版是以原1 9 9 6年版(规程)为基础,以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建筑设计、施工、监理、质量验收规范和建材标准为依据,借鉴国内外先进施工技术和操作方法,结合我省施工企业技术装备、职工队伍、气象条件、建材生产与供应等诸多因素,经过大量收集资料,广泛地征求省内1 4个市建委和各市行业监管、施工、监理、设计、科研院校等业内专家的意见,形成初稿再经反复讨论修改审查后定稿。原规程(D fB 2 1/9 0 0.3一1 9 9 6)共3章3 5节,8个附录。2 0 0 5年修订版共4章3 9节,8个附录。比1 9 9 6年版增加了1章4节。在原第2章地基中,取消了灰土、砂石、砂和三合土地基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和评定;强夯地基;挤密、振冲、旋喷地基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和评定;深层搅拌地基。在原第3章基础中,取消了刚性基础和地下连续墙(将此节移到本规程“基坑支护、土方与爆破工程”分册内)o 增加了强夯置换、土 工合成、粉煤灰、注浆、高压喷射注浆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夯实水泥土桩复1合地基 及冬期施工等内容。同时还增加了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条款。修改了和现行国家规范有矛盾的条款;不适宜的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术语、符号和计量单位等方面的问题和内容。同时,对国家和辽宁省明令限制使用淘汰的建筑产品均予以删除。本规程未作规定的,如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保护、防火、防汛及防有害物质要求等,必须按国家、行业或地方现行有关标准、文件执行。本规程实施中,若与国家新颁发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相抵触时,应以国家新颁发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为准。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过程中,请注意总结经验和积累资料,将意见和建议寄辽宁省建设厅科技处,以便再版时参考。本规程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辽宁省建设厅科技处参编单位:辽宁省建设科技发展促进中心沈阳市工程建筑监理公司锦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主要起草人:石丽君王家轶殷鞍生目次1总则,.,12地基 ,.,62.1一般规定 ,62.2地基土(岩)的分类 ,1 12.3灰土地基 一,1 62.4砂和砂石地基 ,1 72.5碎砖三合土地基 ,2 02.6重锤夯实地基 ,2 02.7强夯和强夯置换地基 ,一2 32.8土工合成地基 ,2 82.9粉煤灰地基 ,.,2 92.1 0预压地基 ,3 02.1 1振冲地基 ,3 52.1 2注浆地基,4 12.1 3高压喷射注浆地基 ,4 12,1 4砂石桩法 4 52,1 5土或灰土挤密桩法 ,一4 72.1 6水泥土搅拌桩地基 ,5 02,1 7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 ,.5 42,1 8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 ,5 62.1 9硅化地基 ,5 72,2 0压实填土地基 ,6 22.2 1地基的局部处理 ,6 42.2 2软弱地基的处理,6 72.2 3岩溶和土洞 :,6 92.2 4盐渍土 ,一,一7 23基础 .,7 43.1刚性基础 ,7 413.2扩展基础 ,一7 73.3柱下条形基础 ,一833.4筏形基础 ,833.5箱形基础 ,863.6钢柱基础 ,893.7逆作法施工 9 13.8沉井 ,.,9 23.9沉箱 ,1 0 33.1 0设备基础 1 0 43.1 1壳体基础 ,1 1 23.1 2岩石锚杆基础 1 1 44冬期施工 一,n64.1一般规定 ,”n64.2冬期施工 ,n64.3基础工程越冬维护 ,1 1 7附录A地基土载荷试验要点 ,ng附录B复合地基载荷试验要点 1 2 2附录c标准贯入和轻便触探试验要点 ,1 2 4附录D沉降观测要点 ,”1 2 8附录E岩基载荷试验要点 ,1 3 3附录F岩石单轴抗压强度试验要点 1 3 5附录G施工记录表 、一 八 1 3 6附录H本规程用词说明 ,1 4 9总则1.0.1为了贯彻国家工 程建设标准,规范建筑施工技术行为,提高地基与基础工 程的施工技术操作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中有关土石方、砖石砌体、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等工程,除应按本规程执行外,尚应按本规程基坑支护、土方与爆破工程、砌体结构工程和 模板与混凝土工程等分册的有关规定执行。铁路、公路、水工建筑和矿井巷道及地铁工程等有特殊要求的地基与基础工程,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定执行。1.0.3在本规程中凡列为黑体字的均为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的条款,所有参与建设活动的各方都必须严格执行。1.0.4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下列资料:(1)施工 区域内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2)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图纸,并附有原有地下管线和其他障碍物的资料;(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4)验槽记录和地基土允许承载力复查记录;(5)必要的试验资料;(6)地基与基础工程技术、质量、安全交底书。注:施工时如发现地基土的实际情况与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不符时,应通知设计单位处理。1.0.5地基处理除应满足设计要求外,尚应做到 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等。经处理后 的 地 基 应 符 合(建 筑 地基 基础 设 计 规 范(G B 5 0 0 0 7)及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 G J 7 9、J 2 2 0)的有关规定。1.0.6在邻近 原有建筑物或构筑物进行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0.6.1施工前,必须了解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原有结构及基础等详细情况。新旧基础的距离是否符合要求;1.0.6.2地基与基础施工,如影响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使用和安全时,应会同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处理。1.0,7地基与基础工程所用的材料,进场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并按规定取样送试或复检,确认达到质量指标后方可使用。产品合格证等如为复印件,必须有经办单位、经办人的红头印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及编号和供应批量。1.0.8地基与基础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制品的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和稠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有关标准的规定。1.0.9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表1.0.9的规定。表1.0.9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放性指标限量测定项目限量内照射指数(I R a)成1.0外照射指数(I刃成1.01.0.1 0地基与基础工程,必须在完成准备工作及所需施工机械设备和临时水、电线路安装完,并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施工。1.0.n基础工程的轴线定位桩和水准基点,经复核后应妥善保护。复核时必须有建设单位(监 理)代表、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共同参加。1.0.1 2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中,对隐蔽工程应进行中间验收2(含地基验槽及地基土允许承载力复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完工后,回填前必须对地基与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回填和进行地上主体结构的施工。1.0.1 3 1类民用建筑工程地点土壤中氮浓度,高于周围非地质构造断裂区域5倍及以上时,应进行工程地点土壤中的镭一2 2 6、社一2 3 2、钾一4 0的比活度测定。当内照射指数【I R a)大于1.0或外照射指数(I,)大于1.3时,工程地点土壤不得作为工程回填土使用。1.0,1 4地基验槽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0.1 4.1验槽时应有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地质勘察部门、质量监督站共同参加认定,并填好地基验槽记录,共同签字盖章;1.0.1 4.2检查定位轴线、基槽实际开挖尺寸、标高、加深、排水、护壁、不良基 土(流砂、橡皮土)处理情况是否符合要求;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