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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乡打好
安全生产
翻身仗
工作方案
xx乡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省内外特别是长沙市“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全力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结合我乡实际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及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检查,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和法律尊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权益,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实现我乡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
二、工作任务
(一)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1.推动隐患清零。按照“三管三必须”和“业相近”“管合法也要管非法”的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清零行动。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潜在风险隐患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100%按期整改到位。
2.严格监管执法。持续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强化计划执法、精准执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和重点执法事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推进“行刑衔接”,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强力打非治违。严格落实乡政府“打非”属地责任,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贸、消防、学校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纪依法从重惩处。
(二)重点任务
在全乡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突出交通安全、烟花爆竹、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采取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1)共性整治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3.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4.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5.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6.未通过复产复工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7.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2)专项整治
1.交通安全方面
(1)营运车辆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占道霸道行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2)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的;(3)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4)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5)涉校车辆超速、超载的;(6)农用车辆非法载客的;(7)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8)其他交通问题顽瘴痼疾。
(责任单位:乡应急办牵头,乡水管站、乡综治办、乡执法队等相关部门配合)
2.烟花爆竹。(1)专卖店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2)专卖店与居民居住点建筑物安全间距不足的;(3)专卖店存在超量储存的;(4)进购非法渠道烟花爆竹的;(5)专卖店存在安全隐患而未整改到位继续经营的;(6)专卖店工作人员未参加安全培训,未取得上岗证的。
(责任单位:乡应急办牵头,乡综治办、乡执法队、派出所等相关部门配合)
3.消防安全方面
(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2)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3)擅自占用、堵塞、封闭集中居民点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辖区内企业、建筑工地、居民集中区以及超市、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违章动火作业的。
(责任单位:乡应急办牵头,乡水管站、乡林业站、乡综治办、乡农业农村办、乡执法队等相关部门配合)
4.危险化学品方面
(1)相关安全制度未上墙的;(2)经营店主未经过安全培训的;未配备消防灭火设备或未及时更新过期的灭火器的;(3)与易燃易爆物品混合经营的;(5)未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标牌的;(6)零售经营点存在超量储存的;(7)未经许可或超范围经营的;(8)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经营的。
(责任单位:乡应急办牵头,乡综治办、乡执法队、派出所等相关部门配合)
5.建筑施工方面
(1)无资质、无许可非法施工的;(2)未配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员的;(3)施工材料占道堆放影响交通而未整改继续施工的,有其他安全隐患未整改继续施工的;(4)不配戴安全防护设备就进入现场施工的;(5)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责任单位:乡应急办牵头,乡综治办、乡执法队、派出所等相关部门配合)
6.应急管理方面
(1)未建立应急救援机构或者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高危企业没有建立救援队伍的;
(2)未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且未按规定进行备案、培训和演练的;
(3)未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4)封闭应急救援通道的;
(5)未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
(责任单位:乡应急办牵头,乡综治办、乡执法队、派出所等相关部门配合)
7.其他行业领域。水利、农机、电力等行业领域乡属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点位,明确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指标,全面开展专项整治。
(三)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强化源头管控。对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行业高危项目人员聚集场所,不达安全标准的不能许可和开工。对违规审批、强行上马造成事故的,实行终身追责。强化外包队伍管理,严肃查处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格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管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
2.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督促企业依法加强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依法依规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高危企业100%建立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切实强化高风险作业现场管理,督促企业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隐息公告栏,制作岗位风险告知卡,推进落实“一会三卡”制度,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3.推动科技兴安。持续运用森林火灾防控铁塔遥感检测系统、“两客一危”等行业领域现代技术装备应用。
4.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按规定落实有关任务。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依法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强化工作保障。探索推进乡、村应急和消防所一体化建设,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治理格局。
5.筑牢人民防线。加强安全生产宣传队伍和阵地建设,扎实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宣贯,深入推进“四个面向”宣传,持续推动安全宣传“五进”,依托“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加强主题宣传、典型宣传、警示宣传,不断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人民群众和企业员工通过“12350”“12345”等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氛围。
(四)压紧压实各级责任
1.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规定,乡主要领导将安全生产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其他领导干部分工把口、严格履责,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2.落实各村(社区)、乡属各单位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管合法必须管非法”“业务相近”的原则,进一步理清安全生产职责特别是新事物新业态新风险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行业部门派驻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员,围绕“提升本质安全、规范基础管理、扫荡顽瘴痼疾”目标。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高危企业“一会三卡”覆盖率100%。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落实从业人员安全防护责任。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教育培训率达100%,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知晓各种安全生产举报方式和途径。
5.严肃追责问责。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慢作为,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甚至发生事故的,依法严肃问责。
三、时间安排
从2023年2月至2023年12月。
四、推进机制
各村(社区)、乡属各单位要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并将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情况和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等情况向乡应急办办公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