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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委员会关于市委优化营商环境第一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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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经济 信息化 委员会 关于 市委 优化 环境 第一 专项 巡察 反馈 问题 集中 整改 情况 通报
2023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委员会关于市委优化营商环境第一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委员会关于市委优化营商环境第一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至6月,市委优化营商环境第一专项巡察组对市经信局党委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7月29日,市委优化营商环境第一专项巡察组向市经信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况 (一)精心部署、强力推进。收到反馈意见后,局党委第一时间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5次党委会、3次专题会,专门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整改推进工作。各分管领导带头认领问题,会同相关科室深入企业核实情况,召开会议进行专题剖析,主动从自身上找问题、从主观上查原因,对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以坚定坚决、严肃严谨的态度全力抓好问题整改。 (二)制定方案、压实责任。在深入剖析、举一反三的基础上,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逐一明确牵头领导、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闭环工作机制,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分类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详细记录整改过程,客观反映整改成效,列出佐证资料,确保整改工作走深走细、见底清零。 (三)标本兼治,立足长效。全面总结巡察反馈相关问题,及时调整优化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等工作流程,并将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到《区域制造中心建设总体方案》《关于推动2022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中,不断提升制造业发展水平。结合巡察反馈意见,修订完善了《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专家库管理办法》等5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市经信局机关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考核内容,不断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组共反馈问题15个,目前已整改问题12个,正在深入整改问题3个。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深刻、认识不到位。对优化营商环境重视不够”等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干部职工会专题学习营商环境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省市相关要求。二是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分管领导及科室;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入推进整改工作。三是针对企业反映融资难、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帮扶”活动。截至目前,已收集企业困难问题700余个,督促县(市、区)协调解决问题537个。四是围绕全市汽车汽配、油气化工、食品饮料、丝纺服装等重点产业编制了《XX市区域制造中心重点产业“两图一表”》,明确了产业链全景图、产业发展路线图以及重点企业和配套企业招引名录表,为全市制造业招商引资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和参考。五是通过全力争取,已将XX纳入全省首批“制惠贷”6个试点市州之一(省经信厅《关于确认“制惠贷”融资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地的通知》(川经信办〔2022〕34号)。 2.关于“党组织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政治功能不显。党组织的领跑作用不强;党组织的主阵地作用不强;党员干部的主力军作用不强;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主动性不够”等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委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全面领导。9月初,就营商环境巡察整改方案召开了专题党委会进行研究。10月、11月中旬,专题听取了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细。二是印发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落实具体工作举措,明确了工作目标及任务。三是印发《市经信局机关干部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重要考核内容,实现奖惩兑现。四是建立了党员干部定点联系企业制度,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带头联系重点工业企业3户,其他党员分别联系企业1-2户,以保姆式的方式靠前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五是各党支部相继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聚集巡察反馈问题和现实表现,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初步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3.关于“党组织对营商环境工作的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项目配置廉政监督关口缺失,存在虚假申报、不符合条件申报”等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纪委已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进一步优化了抽选代理机构、项目监督办法等体制机制,明确了监督重点和监督办法。二是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检查。9月以来,会同派驻纪检组对全市经信系统项目资金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相关问题开展了“回头看”,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再梳理、再排查、再巩固。三是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将营商环境工作的廉政风险工作纳入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压实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二)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能职责方面 4.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牵头工作推进缓慢。牵头市大数据中心建设乏力”等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汇报,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尽快审定大数据中心建设方案。二是积极筹备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市政府领导安排,在项目方案正式审定后,拟成立智慧XX(一期)项目建设小组。三是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做好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智慧XX(一期)项目建成投用后,将及时归集全市数据资源,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和发展。 5.针对“营造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环境有差距。未开展电力设施周围或保护区内施工安全作业审批工作;行政审批存在超时限问题”等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系统开展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社会化宣传。收集整理电力设施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册》,借智借力借势融媒体平台阵地,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以及送法入园、入企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参与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二是积极对接省经信厅,编制完善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施工许可事项“一单一图一表”。 6.关于“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有差距。工作偏重收集数据、汇总信息,走下去到一线了解企业、关心服务企业不够,以企业为中心、助力企业发展的举措不多、力度不够、效果不好”等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帮扶”活动,对前期收集反馈的企业诉求及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二是聚焦企业关注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成立多个调研组,深入园区、企业开展专题调研,相继撰写了《以人为本、以企为先聚力推动XX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关于与达州组团共同做强省域副中心工业支撑的思考与建议》等调研分析报告、工作专报13篇,积极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三是积极开展相关政策执行效果评估。各分管领导和产业科室主动对标反馈问题,相继组织部分重点企业、行业专家座谈,对前期政策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效能。 7.关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差距。让市场主体平等享受国家项目资金有差距。存在项目立项评审不合理、对申报企业有失公正,不符合条件申报,对虚假申报把关不严”等方面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项目评审过程中专家打分不严谨”的问题,已组织工作人员对2019年以来的项目评审资料进行复核,对有关专家清理出专家库,责成技改科、企业科负责人书面检讨。同时,制定完善了《专家库管理办法》,建立专家有序进入和退出机制,将已查实具有违规干预、违规评审的专家列入黑名单,三年以内禁止参与工业项目评审;情况严重的,将会同有关单位实施联合惩戒。二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将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等政策措施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凡是违法设置限制条款、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的一律不得印发实施。 8.关于“营造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有差距。制定政策脱离实情设置条件、执行政策走样,未能实现“雪中送炭”等方面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专题培训,着力提升业务科室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经积极争取,全省技改服务专项提升暨产业化和技术改造政策宣讲活动在XX举行;邀请省经信厅技改处来南详细讲解了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管理以及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流程、条件等内容;会同市委党校举办了《制造强市发展战略专题研讨班》,邀请省经信厅领导、省(市)委党校教授、行业专家授课。二是全面梳理惠企政策,深入开展送政策进园区、进企业系列活动。详细梳理了2020年以来中省市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特别是针对工业企业能够享受的税费政策进行了重点整理,汇编成5大类19项优惠政策的《助企纾困政策明白卡》。截至目前,已经累计向全市工业企业发放20000余份,有力地提升了政策的知晓率、普及率。 9.关于“执法监管缺位、不规范。未开展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等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提升执法能力。组织局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进一步加大执法能力素质培养力度,截至目前全局共13名同志取得行政执法证。二是统筹安排有关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经信系统加快建立电力行政执法体系、积极开展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大力加强电力行政执法宣传、建立健全督察考评长效机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三是探索建立健全机制。积极筹备协调会,拟会同公安、住建、国网XX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探索建立部门联动、政企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10.关于“使用、管理社会化服务不规范。购买社会化服务进行项目评审验收,不深入实地查看现场,存在就资料验资料的问题,对验收结论缺乏核查机制”等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参照省经信厅最新文件要求,形成了《XX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目前正在征求意见),进一步规范项目验收流程、标准,项目验收后采取随机的方式,对项目验收结果进行监督,对违规进行验收的单位及个人实施惩戒措施。二是建立机关项目验收专家库,对于专业性不强、体量较小的项目,由机关纪委牵头从机关项目验收专家库抽取工作人员到场负责验收或参与验收,逐步减少从第三方购买验收服务的比重。三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办法,已将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纳入机关纪委、内审部门监督之下,严防发生不廉洁行为。 (三)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方面 11.关于“减轻企业负担不到位。推进企业减负工作不到位。对承担的市减负办职责定位不明,企业迎接检查多、参加会议多、填报资料多、上报数据多”等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2022年度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点》,明确各领域牵头部门责任,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二是坚持每年召开1-2次减负工作推进会,听取减负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减负工作。三是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受理违规收费投诉。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监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省部署集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南发改价格〔2022〕32号),明确了整治任务、组织实施、工作要求等内容。 12.关于“财政资金保障乏力,落实政策打折扣”等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符合支持条件的,主动与市财政沟通,及时按规定足额拟付资金。今年以来,通过积极与市财政局对接,已将应拨资金全部拨付到县(市、区)。2022年,安排下达5900万元市级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其中4403万元资金用于支持42个产业化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资金额度和项目数量均创历史最高。同时,根据《XX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兑现品牌培育资金180.68万元。 (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和遵规守纪方面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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