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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同学录》考释_韩春平.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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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同学录 甘肃 公立 法政 专门 学校 同学录 考释 韩春平
2023 年第 5 期1 引言兰州大学图书馆收藏有一部 甘肃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同学录(简称 同学录),共一册,线装,表格匡高 21.0 厘米,宽 12.4 厘米,无鱼尾,半叶四周单边,1916 年铅印本,书名页有刊识“中华民国五年八月”。本书核心内容是兰州大学前身甘肃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913-1928 年,文中省称法专、法政专门学校或甘肃法政专门学校)于 1916 年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备取生及当时在校学生编印的 姓名录,书中兼收了就读于原甘肃官立法政学堂(法专前身,文中省称法政学堂或甘肃法政学堂)、已于 1913 年法政学堂改组为法专前夕毕业的最后两个往届班学生 姓名录,并附法专职员、教员 姓名录 各一份。各师生 姓名录 均为表格形式,全书主体内容实为当时学校师生员工个人信息的汇总。书中收录法专教员陈大炉所撰 同学录序 一篇、法专校长蔡大愚所撰 学校成立记 一篇。该 同学录 无疑是后人探究甘肃法政专门学校和甘肃法政学堂历史、人物的重要参考文献,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之前学界对 同学录 虽曾有过相应考察和研究,但既有工作都还存在着诸多不足。在资料考察方面主要体现为:一、版本有误。如 兰州大学校史(2009 年版)称所据引甘肃省图书馆藏本为石印本。1二、录文欠佳。甘肃文史资料选辑(第十七辑)曾迻录 学校成立记 内容,但系节录,且有脱讹2。一些论述曾转载 教员姓名录,但录文多有删节。345 在内容研究方面主要体现为:一、力度不足。既有研究主要基于学校成立记 及 教员姓名录,且相关引用、分析颇欠全面、深入。二、存在遗漏。对正文各班各类学生 姓名录 及所附 职员姓名录 内容鲜有提及,更乏深入探究;至于陈氏 同学录序,迄未见到任何介绍和研究。综上可知,对 同学录 的考察、研究仍有较大的开拓余地。限于体例和篇幅,本文只对 同学录序 及 学校成立记 进行校录、阐释,并对学生 姓名录 中重要信息作必要解析,末附学生代表人物生平简介。那些篇幅较长的师生员工甘肃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同学录 考释韩春平(兰州大学图书馆甘肃兰州730000)摘要:甘肃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同学录 是兰州大学前身甘肃法政专门学校于 1916 年编印的一部学生名册,核心内容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备取生及当时在校学生的 姓名录,书中兼收了就读于学校改组前原甘肃法政学堂的两班往届毕业生 姓名录,另附职员、教员 姓名录 各一份,以及 同学录序 学校成立记 各一篇。全书颇具史料价值,是探究甘肃法政专门学校及甘肃法政学堂历史、人物的重要文献。虽然以往学界对该 同学录 有所考察和研究,但既有工作尚存在不足。本文在考察全书并重新整理、诠释相关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对原先考察和研究的薄弱领域进行了开拓,旨在为学界提供新的参考。关键词:甘肃法政专门学校;甘肃法政学堂;同学录;陈大炉;蔡大愚中图分类号:G25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2733(2023)05-0023-11史料研究232023 年第 5 期姓名录 录文,只好付诸阙如;至于原书版本形式,经考察鉴定,兰大、甘图藏本均为铅印本。2 陈大炉 同学录序 释录兰省节制七十余县,而钻研政法者,仅公立法政专门学校一所,先后学子才百数十人,何寂寂也!於戏,余有以知历来守斯土者之所以扶掖治教矣!余近以冷宦入校主讲,适别科将毕业,校长蔡冰吾先生及诸同事议以 同学录 付梓,而嘱余为之序。盖惧此百数十人将涣散而不可固结矣,宁弗有负数年来敬业乐群之志。故于退校时,俾人手 同学录 一编,虽离群索居,而姓氏、住址有可得而考;如欲质疑辩难,时相砥砺,声气尚不难于频通,散犹聚耳。学问之道,惟能群者乃能研深而极几;事功非群,则无以奋发而有为;且古今以执拗不晓事误天下者众矣,其拘虚不情之见,群然后能化。今此百数十人群之久矣,幸勿因一朝之去而自弃于群也。余冀此百数十人谨宝此 同学录,勿自弃于群,更出所学所志以群人,则不难集小群,以至于大群,进而以群策群力,扶维兰省之政,兰省之政必不至流于浇滥而不可以澄汰,再进而规恢全国之政,全国之政必因是益张而不弛,则此百数十人者,以数年来退藏于密之功,一放舒之间,弥六合而有余。行见兰省公立法政专门学校以寂寂始者,未尝不可以赫赫终。猗欤休哉,斯旨也,愿与诸同学共镂于骨而勿忘!是为序。民国五年七月,益州陈大炉识。从内容可知,本序是陈大炉应法专校长蔡冰吾(即蔡大愚,详后)之邀为 同学录 所作。陈大炉(1885-?),字育生,成都人。四川法政学校及高等巡警学校毕业。作序时任甘肃法政专门学校教员,主讲 民法概论 亲属法 及 商法 等课程。陈氏在序中自称“以冷宦入校主讲”,按“冷宦”即所谓“末秩冷宦”,本意为冷门仕途,通常代指学官,如梁启超就曾有“今之府州县学官,号称冷宦”6之说。经考陈大炉于作序前一年(1915 年)被分配到甘肃7,他是否曾做过学官尚难考详,文中“冷宦”似应指教师,或笼统代指教育工作者。陈氏与蔡大愚有同乡之谊,这可能是他受邀撰写 同学录序 的原因之一。序言中“兰省”即甘肃省,系用省城兰州代指全省。文中所称“别科”则是指将于本年 9 月毕业的法专法律别科班学生,他们是法专建立后的第一届毕业生(1913 年入学),因此毕业之际校方慎重其事,专门编印了便于相互联络的 同学录。文中“百数十人”之说不无可商。依同学录 名册所列,全部往届、应届、在校及备取等各班各类学生共计 280 人,为何此处有“百数十人”之说?经统计、分析相关数据(见“表1”),可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解释:如果严格按陈氏“法政专门学校”/“先后学子”的表述,则1913 年毕业的讲习科、法政别科两班往届生因均系清宣统年间招录,且又完全是在法政学堂完成学业8,其时法政专门学校尚未创建,因此这两班共 100 名往届生理应排除在外,属于法专的学生只有 180 人,无论是否扣除其中 15 名备取生(扣除后应届、在校生共有 165 人),均符合“百数十人”的说法。因陈氏在序中提到:当时校方“惧此百数十人将涣散而不可固结”,这又似乎仅指已经毕业的法政学堂往届生及本年毕业的法专法律别科班应届生,如此则当时在校及备取诸生均应予以排除,而前两班往届生与当年应届生合计共有 137人,仍然符合“百数十人”的说法。总之,由于序文中对人数的界定不甚清晰,以致造成了理解上的困难,不过“百数十人”也未必不是一种粗略概指,可以不必过事分辨和解读。表 1.同学录 各班各类学生人数统计表序班级/类别毕业/肄业时间(1-5 汉字为原文)状态人数1法政别科班民国二年七月毕业(1913/7)往届100842讲习科班同前(1913/7)163法律别科班民国五年九月毕业(1916/9)应届37374政治经济本科一班应于民国六年九月毕业(1917/9)在校128355政治经济本科二班应于民国八年二月毕业(1919/2)406政治经济(三班)预科班537预科备取生备取1515人 数 合 计280史料研究242023 年第 5 期陈氏本序要义在于他有关“群”的理念,他要求学子们通过 同学录 来予以践行。在当时条件下,群的功能可以、也几乎只能通过 同学录来实现。尽管“群”不是一个新概念,但由于技术、社会文化背景等方面的差异,其方式和功能会有很大区别。与今天花样繁多、功能齐全且偏重娱乐的各种群不同,陈氏提出的群有其鲜明的社会政治意涵:“学问之道,惟能群者乃能研深而极几;事功非群,则无以奋发而有为;拘虚不情之见,群然后能化。”为此他希望学生们即便脱离历时数年的同窗之群,也不应“因一朝之去而自弃于群”,并嘱咐他们珍视手中的 同学录,使之发挥强大的群功能,不仅维持好原有旧群,而且应“更出所学所志以群人”,进而集小群以成大群,最终实现以群策群力扶维甘肃之政、乃至规恢全国之政的宏愿,以便为社会、国家作出最大的贡献,同时最大限度地实现学生自己的人生价值,并为母校增光添彩。陈氏此序言简意深,它因小而见大,以 同学录 为基点,以群功能为关键,以勖勉学子贡献社会、国家为指归,从而很好地点醒了题目,为法专学子描绘了一个宏大的愿景,其立意颇堪称道。3 蔡大愚 学校成立记 释录甘肃之有法政专门学校,盖自民国二年经部准予备案始。其未改组专门以前,经过之迹可得而论次者:先是光绪十五年,兰州府发审局有附设学吏局之名。二十六年,改为学律馆,移臬署西花厅。凡发审局、学吏局正佐各员,均一律入馆,学习吏治。二十九年,改为课吏馆,行月试,分别等第,依次给奖,尚未具有学校规模。三十三年,改课吏馆为法政馆,添派提调及管教各员,始有讲堂之设。宣统元年,复奉部文改为法政学堂,移于城内西大街。时有讲习科一班。二年,复招别科生一班,本省士绅始得入堂肄业。故一班之中,有官籍、绅籍、客籍之别,给奖优薄,亦以是为差。职教员由长官遴委,校务皆奉命而行,无重大责任。其教授也,学科不分难易,时间亦无多寡,由教员平均分任。其试验也,学生各录试题以归,辄三日或五日始交卷。民国元年冬,湖南马君邻翼提学兹土,一切学务悉加整理,学生之禀讦该堂职教员者,又时有之。以故二年正月委大愚主任教务,始将教授、试验等事按部令规定。三月,复委任为校长。当是时,政党之竞争既烈,省内外之见又深,他校皆相继起风潮,本校学子素称好事,人皆隐以为虑。大愚既奉命,未敢畏难而事敷衍,亦未敢铺张以糜经费,仅竭绵力之所能,严功课,除积弊,遇学款不足,或捐己俸以为弥补。学子亦知争上游以自勉,故除勤课事、守规则外,他无所闻。舆论以此多之,自视殊歉然也!七月,别科毕业,乃规画改组专门,移校舍于贡院以前农矿、巡警两学堂为校址。房屋破烂,户牖残缺,亲督修治,凡两阅月,始蒇事。分招政治经济本科、预科及法律别科生各一班。九月,开始授课。至是乃呈请报部立案,而法政专门学校始披露于河源、陇坂间矣。自改组以来,政治经济本科、预科已继续招至第三班,学校又于去年经部正式认可,校长亦由部直接委任。本年秋,法律别科届毕业,有 同学录 之刊,爰记学校成立之源流如此。嗟乎,教育之难,不难于启新知,而难于养特性。自清废科举,兴学校,计将二十年于斯矣,新知非不日有所闻,而能特立独行以挽浇俗之颓风者,盖未多见。所谓难于养特性者非耶?虽然,知其难而不畏难,以为教,是在善教者;知教者之难,不负教而力行其难,是在善学者;而学校之组织,又何有于其间耶?民国五年七月,蔡大愚记于校长室。该 学校成立记 作者并非他人,而是时任法专校长蔡大愚。蔡大愚(1874-约 1945 年),字冰吾,又字冰若,成都人,祖籍湖南,回族。日本法政大学毕业。同盟会会员,“具有民主思想、热衷于教育救国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9,与民主革命领袖孙中山等关系密切,大概还曾宣传过马克思主义10。早年曾任四川嘉定中学教务长、上海中国公学教员,并曾创办北京清真第五小学。1912 年,被国民党总部任命为甘肃党务特派员,至兰州筹建国民党甘肃支部。1913 年,出任甘肃法政学堂校长。在蔡氏主持下,法政学堂史料研究252023 年第 5 期完成改组,成立甘肃公立法政专门学校,蔡本人出任校长并兼任教员。由于他“重视学生思想教育,提倡新思想,因此法专学生思想活跃,关心时事”11。1917 年,因与本校师生联合策动甘肃护法运动(临洮事变),曾一度亲赴河州(今甘肃临夏)联络地方声援部队12,事败被通缉,旋潜回四川。嗣后前往广东追随孙中山继续革命,并曾担任北伐大本营咨议13,又曾在南京政府任职。晚年闲居成都,死于贫困14。学校成立记 是 1916 年 7 月法专法律别科应届生毕业前夕,蔡大愚借 同学录 编印之机撰写的一篇校史文献,也可视同为 同学录 代序。文章旨在梳理甘肃法政专门学校的成立源流,并申述作者的教育思想。尽管法专成立情况前人已有陈述,但相关背景还需要根据蔡文线索重加勾勒,同时文中部分史实也需要订正,相关蔡氏教育思想一向较少被关注,也不可不稍事阐发。关于法专之前的历史,可以分为前后衔接的两个时期,一是官员培训机构时期,二是法政学堂时期。蔡文对这两个时期的事迹都有较为详细的记述。官员培训机构时期(1889-1909 年)。这一时期历时长达 20 年之久:先是在光绪十五年(1889年),兰州府发审局附设了学吏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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