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世界》2023年第7期摘要:如何解决消费者信息过度收集与隐私信息保护等问题是数字经济时代的重大议题。本文从企业信息收集政策与隐私保护投资决策两个角度出发,构建差异化双寡头模型,探讨市场竞争机制对企业信息收集强度和隐私保护投资的影响。结果表明,在信息可观测的情况下,竞争会降低企业的信息收集强度,提高隐私保护投资水平。相较于寡头竞争,垄断下的企业会收集更多的消费者信息并降低对隐私保护的投资。进一步地,本文在实际信息不可观测的情形下引入政府监管,发现加强监管会强化竞争机制对消费者隐私保护的效果,揭示了市场竞争机制和政府监管之间的互补关系。因此,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鼓励企业将信息收集与隐私保护作为市场竞争手段,是解决数据治理问题的重要途径。关键词:竞争消费者信息收集隐私保护政府监管一、引言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是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方向,而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最重要的资源。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首次将数据确定为与劳动、资本、土地等相提并论的生产要素。有人将数据形容为数字经济时代的石油。然而,与石油等生产要素不同,数据的生产与加工涉及到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采集与利用,以及与之伴随的信息泄露。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16年底发布的《中国个人信息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报告》显示,2015年电信诈骗导致损失约200亿元①。72%受访者认为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严重,个人信息安全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此外,由于数据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数据的输入、计算和输出等阶段都有泄露的风险,大数据计算技术的广泛应用为隐私保护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钱文君等,2022)。数据的过度收集和滥用也成为金融科技行业的主要风险之一(龚强等,2022)。如何解决数字经济时代个人信息被过度收集以及企业对隐私保护投资不足导致信息泄露的问题,是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现有思路大多强调通过立法和规制进行解决。例如在2021年8月,我国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一个健康的市场经济体系,不仅仅需要有为政府,也需要有效的市场机制。常规的规制手段不仅成本高昂,而且常常以牺牲创新为代价(詹森等,2022)。本文利用市场机制作为解决隐私问题的内在驱动力,着重研究竞争是否有助于解决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进一步而言,通过研究竞争机制对企业在信息收集和隐私保护投资两个层面策略博弈的影响,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