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山”理论对环境法律观的塑造王萌1杜群2(1.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北京100191)∗∗摘要: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理论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由之路。从三阶层内涵分析,“两山”理论旨在权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尽管保护优先原则实现了从政治宣传到法律规范的转化,然而保护优先原则以人类中心主义为视角衡量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利益,容易陷入绝对优先的误区。“两山”理论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视角重新解读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以及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蕴含着系统整体的发展理念,以环境正义为衡量基础,以解释主义方法论为支撑,明确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内在统一的辩证关系,深刻揭示生态文明时期不仅要保护好“绿水青山”,也要将“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两山”理论是生态文明思想的最新成果,对进一步推进环境法律观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关键词:环境法律观;“两山”理论;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保护优先原则中图分类号:D92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75(2023)04-0012-09环境法律观是关于国家、人类社会与环境发展关系的基本法律表达,法学作为解释之学,进而以环境法律观为基础诠释环境规范,实践于环境保护与治理。我国环境法律观的发展经历了从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到环境经济协调发展再到环境保护优先发展的过程。当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问题仍是我们关注的焦点,新冠疫情的爆发使我们深刻反思人类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2005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浙江安吉余村考察时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下文简称“两山”理论)的科学论断,至今已有18余年,其间,“两山”理论被多次提及。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演讲时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1]这是关于“两山”理论最为全面且经典的论述。随后,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论断。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