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内法规执行监督机制的完善肖健康(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1)∗∗摘要:党内法规执行监督机制是确保党内法规贯彻执行的制度保障,是全面依法治国、从严治党、开展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实现法治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当前,党内法规执行监督机制存在着监督规定的不完备、监督主体功能微弱、监督方式不科学、执行监督结果运用不充分等问题,推进党内法规执行监督机制的完善,重点在于完善执行监督规定、强化执行监督主体监督功能、优化并改进执行监督方式、建立健全执行监督结果运用的配套制度。关键词:党内法规;执行监督;依规治党;完善路径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75(2023)04-0029-10一、引言党内法规的执行能够将自身蕴含的法治精髓、治理理念、治理效能充分应用到实践中来,达到动态的治理效果,实现“良法善治”的治理目标。党内法规要发挥作用重在执行[1]。当前,党内法规执行疲软乏力问题较为突出,存在选择执行、机械执行、形式化执行等现象。党内法规执行监督机制功能弱化,影响到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执行成效。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2]对党内法规执行进行监督正是自我革命的具体体现,也是有效破解党内法规执行难的重要利器。因此,深入剖析党内法规执行监督功能弱化的原因,有效破解面临的难题,构建严密高效的党内法规执行监督机制,既是紧迫的现实问题,也是重大的理论命题。当前,学者们从不同的学科背景、专业领域出发,对“党内法规执行”问题开展了多角度、全方位的研究,且研究成果斐然。宋功德教授指出,执规必动真格,认为党内法规执行不力是功力不够、威力不够、定力不够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需要综合施策,不仅要抓关键少数,还应注重环环相扣,形成完整的实施链条,并健全长效机制[3]。莫纪宏教授认为要建立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就必须对目前存在的党内法规进行必要的监督,从而保证党内法规符合党章与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4]。刘先春教授等主张:“针对当前党内法规执行力不足的问题,全面构建党内法规执行的监督保障体系是有效的解决之道。”[5]陈松友教授等认为,增强党内法规的执行力需要从增强党内法规的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