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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
视野
中的
教师
越权
现象
王卉
教育评论2023 年第 3 期(总第 315 期)FORUM ON CONTEMPORARY EDUCATION家校合作历来是基础教育领域备受关注的话题。随着时代的发展,近年来家长在子女教育中所起的作用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强调,诸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陪伴是最好的教育”等说法已经耳熟能详。2023 年 1 月,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发布了 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强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要求“坚持科学教育观念,增强协同育人共识,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1。可见,家校协同合作,共促学生发展,已成为当今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等多方的共识。然而,就在这样一个“推协同”“倡合作”的时代,却频繁出现教师“越权”的现象:老师比多数家长都更清楚学生的潜能、爱好和未来的发展方向;家长“有力无处使”“管不住熊孩子”“有问题找老师”的情形也毫不陌生教师承担了太多的、原本应该由家长来承担的教育任务。这一现象被形容为教师的“越权”。有学者认为,“越权”意味着学校对“育人功能的过度解读”2。这一“过度解读”的结果是教师自觉不自觉地认为家庭只需要“配合学校工作”,因此要求家长在课外时间辅导子女学业,帮助温习功课、检查作业等。而且教师在布置“配合”任务的时候,“通常展现的是主人的气势,而家长看上去更像仆人,处于被动应答的位置”3。当家庭教育沦为学校教育的附庸,家长在子女个性培养与情感疏导方面就难以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这种现象即所谓“家校合作内卷化”4。“内卷”的结果是家庭在子女教育家校合作视野中的教师“越权”现象审思王卉罗永怀周序摘要 在家校合作当中普遍存在的教师“越权”现象,表现为家庭的学校化和家长在子女教育上的不断退让。这种局面的存在,表面是由于家校双方权责不清,实际上则是在学校与家庭的权力斗争中,学校教育功能不断被放大、中心化,家庭教育责任范畴不断被缩小、边缘化的结果。破解这一局面的关键不在于重新划分家校的权责边界,而在于家长要向学校“争权”。这一方面需要家长充分认识到家庭教育的独特价值,另一方面则要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关键词 家校合作;教师“越权”;家庭教育作者简介 王卉,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课程与教学论(北京100875);罗永怀,泸州老窖天府中学党委书记,校长,研究方向:课程与教学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泸州646000);周序,通信作者,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课程与教学论、教育社会学(北京100875)58DOI:10.13694/ki.ddjylt.20230517.001中的表现日渐弱化,家庭教育“缺位”甚至“功能丧失”5。处于弱势地位的家长还可能因为自己“失败的教育经验”“不愉快的学校经历”“受限的资源条件”,在家校合作中产生“愧疚”“卑微感”,在教师面前往往处于唯令是从的地位6,甚至“自我否定”7,从而让教师“不得不”进一步“越权”,以填补家庭教育缺位留下的空白地带。已有研究对帮助我们理解教师“越权”现象有着积极的启示,但它们偏重于思辨分析,关于教师“越权”的具体表现、家庭退让的缘由等,均缺乏实证材料的支撑,这无疑会影响研究结论的可靠性。本文通过对北京、厦门两地 22 名中小学教师、家长持续 3 个月的非正式访谈搜集数据,在对教师“越权”现象进行描述的基础上,试图对背后的原因进行探讨,并据此提出关于如何正确看待家校各自权责划分,如何规避“越权”现象,进而指明良性家校合作等问题的思路和方向。一、家庭学校化和家长的退让从某种角度上说,今天的家长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加重视子女的教育。不过,家庭和学校之间的合作却并不理想,家校协同机制也尚不健全。教师的“越权”就是明显的体现,它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一)家庭成为第二个学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教育的日渐看重,家长们更愿意和教师共同教育子女。但这种合作却经常呈现出一边倒的趋势,即教师对家长提出各种要求,家长与其说是和教师合作,不如说只是在配合。有家长在访谈中表示:我每天下班后,除了做饭洗碗,其他时间大部分都得辅导小孩的作业,而且我家是两个小孩,你懂吧?那简直要命。有时候我觉得做得太晚了,说今天就做到这里吧,小孩还不干,怕明天被老师批评。所以她们做到多晚,我就必须跟到多晚。(2022-12-14)我感觉我就是老师的助教。我们每天要在微信群、班级小管家之类的软件中“打卡”,要检查、督促和上传小孩的作业,没有按时上传的话,老师就会在群里一直催,所有家长都看得到,我自己也觉得丢脸。(2022-12-14)“我只是老师的助教”的说法,意味着学校将某些职能转移给了家庭。但家长并不是学校传授的各科知识的权威,他们只能是“助教”,只能承担“配合者”“附和者”的角色,辅助和配合老师完成学校教育的任务。在我女儿看来,我就是送她上学的“司机”,给她做饭的“保姆”,好像我也教不了她什么,因为她也不听我教,有时候想跟她聊聊天吧,人家还没空,因为要先完成老师留的作业。但等她做完了,基本上也该睡觉了。(2022-12-14)当“家”不再是休息、谈心和放松的地方,当“家”里充斥着学校交代的任务时,“回家”对学生而言就不是回到一个温馨的港湾,而是进入了另一个学校,或者说,在延续学校的生活。(二)家长们有心无力家庭学校化意味着学校对家庭教育时间和空间的挤占。这种挤占无形中也助长了一些家长“(教育)这事儿我做不好,一定得让教师替我来做”的心态。不少家长和孩子由于没有建立起健康稳定的亲子关系,到孩子“叛逆期”问题频出时只能向老师求助。访谈证实,家长通过各种渠道向老师发出请求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请老师关注我的孩子更多一点”“希望老师能够对我的孩子严加管教”“麻烦老师帮忙劝劝孩子”。(2023-02-14)“这孩子就愿意听您的话,麻烦您帮我们多开导开导他”“我家孩子就服您的管”“孩子交给您我们放心”。(2023-02-14)可以说,家长们对子女教育的重视,更多地体现在“要求教师更多地参与到我的孩子的教育当中”,而不是“亲自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到孩子的教育当中”。当然,我们在访谈中也发现,有的家59长为了参与到子女教育中可谓是煞费苦心:学校组织春游秋游,我有渠道帮助学校联系车辆;如果班级组织参观博物馆,我可以去打招呼帮着买优惠门票;我自己也想办法进了家委会,平时可以多给班级做些服务,这样可以让老师对我的孩子更好一些。(2022-12-16)我逢年过节的时候一般会悄悄给班主任老师送些礼,希望他能对我儿子多关照一些。(2022-12-17)这部分家长的言论虽然也体现出他们为孩子教育付出的努力,但其本人并没有实质性地参与到子女的教育当中,只不过是通过自己其他方面的努力,换取教师对孩子能够“另眼相看”“区别对待”而已。家长的这种态度和行为,无形中将很多原本应该由家庭承担的教育任务推给了学校。当家长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不断退让、不断放权的时候,教师的“越权”更是成为一种无可奈何、不得不为的现象:如果家长不肯检查家庭作业,就得由教师来监督完成;如果家长不了解孩子的性格潜能,就只能是教师去了解孩子的情况以便因材施教。甚而,有时教师还会被“拖入”家庭问题的旋涡,“被迫”去处理其家庭问题:上次一个家长来找我说小孩在家不愿学习,谈了半天才发现其实不是学习的问题,而是他们家三辈人之间的代际沟通存在问题,家里缺乏学习的氛围,所以小孩在家学不下去。代际的矛盾肯定会影响小孩的学习,我总不能去干涉人家家庭内部该怎么沟通吧?但确实影响了小孩的学习,我又不能不管,所以真的很纠结,也很无奈。(2023-01-12)无论是家庭在无形中被学校化,还是家长们向教师不断“让权”,都不能理解成 意见 所倡导的“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强化”。毕竟,学校所表现出来的优势地位,并非因学校功能的充分发挥而实现的,而是通过挤占家庭教育的时间和空间带来的。因此我们说,教师的“越权”是因为“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没有履行到位,是值得重视并反思的。二、“越权”现象的反思无论是家庭的学校化还是家长的“退让”,总之是让家校合作步入了歧途。家庭和学校之间到底应该是个什么样的关系?这个关系在今天为什么会变得模糊不清?(一)家庭与学校的权力边界在历史上,家庭与学校之间边界的划分似乎自然而然:学校是“公共机构”,其功能在于“培养学生对科学文化的兴趣和学习的能力”,“侧重于系统的、科学设计的各科课程对学生进行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的传授”8;家庭是“私人领域”,其功能在于“通过家庭成员的言传身教和个体经验抚育、养育、监护和教育儿童,促进儿童身心的健康成长、生活习惯的养成和道德品质的发展”9。教师无疑肩负着教育学生的使命,但“育人”这一说法其实是不完整的,因为它只表述了教师工作的目标却未涉及具体手段。显然我们不能认为凡是能够育人的手段都是教师应该掌握、必须采纳的。古人将教师称为“教书先生”,朴素而形象地指出了教师的育人手段,即教书、教知识。意见 强调学校是“教书育人”的主阵地,其实也是同一个意思。这意味着,教师是通过“传授知识”的方式来进行育人的,即教学的“育人性”或者“发展性”10。如教给学生关于中国地大物博、资源丰富的知识,便能唤起学生热爱祖国大好河山的一种自豪之情;传授给学生关于勾股定理、杨辉三角的知识,也可以激发学生对数学之美的欣赏,培养学生的数学思维、逻辑思维。传授知识是教师育人的主要方式,家庭则是通过其他途径和教师的“教书”互为补充,良性互补。这种配合要求家庭教育“不是以 学文化 为载体,而是以生活本身为载体”,父母是“以情与爱为底色,以自己的真实人格,以生活或存在(being)的60方式进行教育”11。显然,家庭教育的非正式的、随机的、自然而然的方式,对学生的成长发挥着“润物细无声”的作用,这是正规的、统一的、有形的学校教育无法替代的。因此,家庭育人的“学做人”和学校育人的“学知识”是共生互补的关系,虽然二者之间会存在些许“中间地带”“重叠职能”12,但它们却应该具有各自的独立性和倾向性。(二)权力较量中家庭教育的日渐弱化随着社会的发展,原本“各司其职”的家庭和学校,却出现了权责不清、职能高度重叠的现象,突出地表现为教师的行为越过了家校权责的边界。当教师将自身的权责从学校“公共领域”扩大到了学生家庭“私人领域”,从“教书”育人扩大到“无限”育人时,那么教师就“越权”了。人们津津乐道的“辛勤的园丁”等身份标签,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教师的责任被无限扩大化的一个缩影。而正是社会上这些潜在却又强势的权责混淆的观念,迫使教师不得不更多地“接管”了学生的教育任务,甚至替代家长的角色来对学生进行发掘和培养。那么,教师“越权”现象为何会普遍出现呢?在学校产生之前,“育人”主要是由家庭承担的,子女在与父母亲族一起生产、生活的过程中接受着家庭的熏陶和教育。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类知识不断积累丰富,教学从人类生产活动中独立出来,学校得以产生,成为专门向新生一代教授系统知识的场所。不过学校教育在其产生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是以家庭教育的辅助形态存在的,家庭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始终占据优势地位。直到工业大生产推动了现代教育制度的建立,学校教育走向集中化、专业化和普及化,教育“制度”从家庭中分离出来13,此时,学校才开始成为教育体系的核心,其功能也才被不断拓宽和延伸。与此同时,家庭教育的功能则不断地边缘化,不再占据“制度上”的优势,而是处于依附地位。这无疑加剧了学校权力对家庭权力的挤压,导致家长一方面在知识层面成为“教师追随者”,另一方面则在育人层面向学校和教师“交权”。具体表现为家长无形中将亲子陪伴时间主要用于辅助学校,配合教师去关注子女的学习成绩,而疏于对他们的情绪疏导、习惯培养和品格塑造等。在这样一种“内外失守”的情势下,家长管不住“熊孩子”就成为必然。但对子女进行教育又是如此重要,因此,他们只好请求教师帮助管教,甚至向教师拱手让出家庭原本“教做人”的权限,这也导致家庭教育的部分功能丧失。这固然可以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