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姆
占有
消费
批判
及其
当代
启示
李怀征
第 卷第期牡丹江大学学报V o l N o 年月Jo u r n a lo f M u d a nji a ngU n i v e r s i tyJu l 文章编号:()收稿日期:基金项目:本文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阶段性成果(编号:Q D )作者简介:李怀征(),男,江苏徐州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高萌(),女,内蒙古巴彦淖尔人,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弗洛姆对“重占有”消费的批判及其当代启示李怀征高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北京 )摘 要:在人的生存方式理论中,弗洛姆指出,以钱易物的方式为“重占有”消费的产生提供了前提条件,建立外部自我感是“重占有”消费的实质,而永不满足是“重占有”消费引起的后果.弗洛姆对“重占有”消费的批判对新时代我国防范和化解消费主义思潮的不良影响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我们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关键词:“重占有”的消费;异化;自我感中图分类号:B 文献标识码:AF r o mm sC r i t iqu eo f t h eH a v i ngC o n s u mpt i o na n dI t sC o n t e mpo r a ryE n l igh t e n m e n tL IH u a i z h e ngG A O M e ng(1.School of Marxism,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Beijing 100029;2.CITIC Construction Co.,Ltd.,Beijing 100027)A b s t r a c t:In the theory of living mode,Fromm points out that bartering with money provides the preconditions for the emergence of the having consumption,building an external sense of self is the essence of thehaving consumption,and never being satisfied is the consequence of the having consumption.Fromms critiqueof the having consumption has important enlightenment significance for China to prevent and resolve the adDOI:10.15907/ki.23-1450.2023.07.014verse effects of consumerism in the new era.We should vigorously cultivate and practice the core socialist values,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ist spiritual civilization,and guide people to establish a correct conceptof consumption.K eyw o r d s:the having consumption;dissimilation;selfsense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弗洛姆于晚年创立了人的生存方式理论,其目的是为了深刻揭示当代资本主义工业社会中人们面临的生存困境问题.他将人的生存方式划分为两种类型,即“重占有”的生存方式与“重存在”的生存方式.在此基础上,弗洛姆对“重占有”的生存方式展开了严厉的批判.其中,“重占有”的消费是“重占有”生存方式的重要一环.在人的生存方式理论中,弗洛姆从“重占有”消费产生的前提条件、“重占有”消费的实质以及“重占有”消费导致的后果等三个层面展开了对“重占有”消费的批判.系统梳理弗洛姆对“重占有”消费的批判对新时代我国防范和化解消费主义思潮的不良影响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一、以钱易物的方式为“重占有”消费的产生提供了前提条件(一)“重存在”的消费是符合人性的获取方式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用金钱获取自己想要的东西,即以钱易物,对此,人们习以为常、司空见惯,认为这是稀松平常的事情,看起来是如此理所当然,并不会对此感觉到异样.然而,弗洛姆却认为,以钱易物是获取东西最古怪的方式.因为在他看来,恰当的、符合人性的获取东西的方式即“重存在”的消费是付出与想获得的东西在性质上相称的努力.换句话说,一个人欲获得某样东西,那么他就必然要有与之相匹配的能力.例如,一个人如果想获得一件艺术品,那么他就要有相应的鉴赏能力.对于这种符合人性的获取方式,马克思在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中有精彩的论述,“我们现在假定人就是人,而人对世界的关系是一种人的关系,那么你就只能用爱来交换爱,只能用信任来交换信任,等等.如果你想得到艺术上的享受,那你就必须是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如果你想感化别人,那你就必须是一个实际上能鼓舞和推动别人前进的人.你对人和对自然界的一切关系,都必须是你的现实的个人生活的、与你的意志的对象相符合的特定表现.”(二)以钱易物导致获取与使用的分离以钱易物的方式使一个人可以通过金钱获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例如,对于一个有钱的人来说,理论上,他几乎可以获取任何他想要的东西,他不需要费什么力气,只需要用金钱交换即可,即便他没有艺术鉴赏力,是艺术的门外汉,但这并不妨碍他可以拥有一幅精妙绝伦的绘画;即便他五音不全,对音乐一窍不通,但他依然可以出入全世界最顶级的音乐盛典;即便他对读书没有兴趣,但他依然可以买下成千上万的书,甚至买下一座图书馆.而这一切并不是因为他具有与所获得之物相匹配的能力,而仅仅是因为他足够有钱.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凡是我作为人所不能做到的,也就是我个人的一切本质力量所不能做到的,我凭借货币都能做到.”显然,这是一种异化的获取方式即“重占有”的消费.以钱易物的方式意味着,反映着人的抽象劳动价值的金钱可以充当人的具体劳动相交换的媒介.具体来说,一个人通过自身的具体劳动获得了等量的金钱,尔后,这个人就可以通过以钱易物的方式获取他人的具体劳动.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这个人也具有他人相应的展开具体劳动的能力.例如,一个人通过自身的音乐才华获得了等量的金钱,尔后,他就可以通过以钱易物的方式获取一件精美的书画作品,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也具有相应的鉴赏书画的能力.他买得了精美的书画作品,但却不能在这个过程中自动获得鉴赏书画的能力,他必须付出相应的努力.因此,以钱易物的方式导致了获取与使用的分离,为“重占有”消费的产生提供了前提条件.二、建立外部自我感是“重占有”消费的实质(一)“重占有”消费的目的并非为了获取物品的使用价值正常来说,我们消费是为了获取物品的使用价值,但“重占有”的消费却并非如此.例如,人们吃一种面包,尽管这种面包的味道一般,或许也没多少营养价值,然而这并不能阻止人们对这种面包的消费热情.因为这种面包已经超出了食物的范畴,它是一种身份与地位的象征,使用价值倒是在其次,因此,与其说人们购买这种面包是为了满足食欲,倒不如说人们购买这种面包是为了彰显身份与地位 “我”购买这种面包意味着“我”也具有相应的身份与地位.人们喝可口可乐,实际上喝的是一种商标,一句广告标语,一种大众文化,一种时尚,至于口感如何,人们并不会太在意,因为这不重要,因此,可口可乐也超出了饮料的范畴,其使用价值退居其次.至于物品的消费,在弗洛姆看来,情况则更糟.人们对物品的消费欲望,都是被广告制造出来的.广告犹如催眠剂一般,使人们进入一种催眠状态,在这种催眠状态中,人们失去了理性和判断力,变得感情用事和易受影响,从而容易接受广告中的信息,这也是俗称的“洗脑”,于是,为了满足自身对广告中所投射出来的幻想,人们就会购买广告中的商品,而并不考虑自己是否真的需要.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还可以看到这样一种现象,即几乎任何一个人在家里都能找到一些自己很少使用甚至基本上不使用的东西.比如衣服,我们会发现有很多衣服买来以后只穿过几次,甚至有的衣服只穿过一次.我们不穿,并不是因为这些衣服不能再穿了,或许最大的可能是,当初我们买这些衣服的时候,目的就不纯粹是为了穿,还带有其他目的.就像有的人频繁更换小轿车一样,并不是因为之前的小轿车不能使用了,而是因为他购买小轿车的目的本身就不纯粹是为了代步,还有攀比、炫耀的心理.小轿车本身成为他身份的象征,成为显示自我存在的工具.(二)“重占有”的消费源于内部自我感的丧失在弗洛姆看来,消费行为应该是一种具体的人的行为,在这种行为中,掺杂了人的感觉、身体需要和审美.也就是说,在消费中,人是具体的、有感觉的、有感情的、有判断力的.因此,消费行为应该是一种有意义的、充满人情味的、富于创造性的体验.如果人们的消费是为了获取物品的使用价值,那么,人与消费物之间的关系就是一种具体的、鲜活的、具有创造性的关系.一旦人们消费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获取物品的使用价值,那么,人与消费物之间就失去了具体的联系,从而两者之间也就出现了关系的疏离.在资本主义工业社会中,人们消费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获取物品的使用价值,此时,消费也就出现了异化,成为“重占有”的消费.接下来,让我们一探“重占有”消费的实质.人存活于世必须建立自我感,而人的自我感也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伴随着人的成长逐步建立起来.自我感的建立来源有两个,一个是内部,一个是外部.从内在寻求到的自我感称为内部自我感,反之,从外在寻求到的自我感称为外部自我感.内部自我感是一个人真正的自我感,是人“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具有真实性、坚实性、永恒性.而外部自我感不是一个人真正的自我感,是人在丧失了内部自我感的情况下不得不采取的权宜之计,因此,外部自我感具有虚幻性、脆弱性、暂时性.一个丧失了内部自我感的人,为了维持自我感,就不得不向外求,通过占有更多的“物”以彰显自身的存在.对于这些人来说,“我”就是“我”所占有的东西,“我”所占有的东西就是“我”,两者具有同一性.“我”所拥有的东西越多,“我”也就越强大.因此,为了显示“我”的存在,“我”必须占有一些东西,为了彰显“我”的强大,“我”必须占有更多东西.正是因为“我”的占有物,“我”获得了身份感和安全感.失去占有物,也意味着失去身份感和安全感,因此,“我”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发生,“我”会极力 保 护“我”的 占 有 物,并 使 其 不 断 增值.显然,对于一个丧失了内部自我感的人来说,消费是拥有更多占有物并以此建立外部自我感的重要途径.三、永不满足是“重占有”消费引起的后果(一)维持外部自我感的需要导致不停消费在丧失了内部自我感以后,出于维持自我感的需要,人就要通过消费以建立外部自我感.否则,他就会感觉到焦虑不安,而这种焦虑不安又是如此难以忍受.于是,人们不断消费,不断购买更多东西.在弗洛姆看来,这种不以真实具体的人来消费真实具体的物的行为,必然使人们难以得到满足.当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购买更多更好的东西也理所当然、无可厚非,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人们的消费是否源于内在的真实需要.令人遗憾的是,人们购买更多更好的东西即消费的欲望,已经脱离了内在的真实需要,而成了维持外部自我感以消除内在焦虑不安的手段.从本质上来说,消费的终极意义在于给人提供一种幸福的生活.这种幸福生活指的并不是物质上的享乐,而是精神上的快乐.总之,消费应该是通往幸福生活的手段.然而,在资本主义工业社会,消费真正的作用消失了,而成了维持虚幻自我感的手段.消费欲望的增强使人们趋向消费,想方设法增加消费,最终,人们成了消费欲望的奴隶,为其控制、听其摆布.为了满足消费的欲望,人们不得不依附于能够满足自己消费欲望的人或者机构.